☆【戰“疫”,茂名政法在行動】第84期
3月10日,化州市公安局通報,文樓鎮3名男子因捕捉白麵水雞,涉嫌非法狩獵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這是化州警方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以來,查處的首宗涉野生動物犯罪刑事案件。
3月2日晚上,化州市公安局新華派出所副所長帶領輔警隊員,巡邏至新華農場十隊14號山嶺邊處時,發現3名男子鬼鬼祟祟,形跡可疑。民警遂對他們進行盤查。
面對詢問,三男子吱吱唔唔,前言不搭後語。民警檢查發現,其中一名男子手上的塑料袋中裝有2只俗稱“白麵水雞”的鳥類,並從3人身上繳獲彈弓等捕鳥工具。
3名嫌疑人
經詢問,3名嫌疑人分別是董某勝(30歲)、董某海(36歲)、董某德(27歲)。
據董某等人供述,其為滿足口腹之慾,結夥到新華農場十隊14號山嶺附近,利用彈弓、捕鳥器等工具,狩獵野生鳥類。截止被民警發現時,已捕獲2只白麵水雞。
野生白麵水雞
據辦案民警介紹,繳獲的2只俗稱“白麵水雞”的鳥類,為鶴形目秧雞科白胸苦惡鳥,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目前,涉嫌非法狩獵犯罪的董某勝、董某海、董某德等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
野生動物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保護野生動物就是在保護人類自身的生態環境和健康生活。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不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破壞生態環境,還會給人類帶來健康隱患,存在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公安機關將重拳嚴打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對於涉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進行打擊。
初審:梁棚
複審:賴松萬
終審:史鵬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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