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书法界的“克隆”现象

所谓“克隆”,其原本的含义是无性繁殖,即由同一个祖先细胞分裂繁殖而形成的纯细胞系,该细胞系中每个细胞的基因彼此完全相同。克隆也可以理解为复制、拷贝和翻倍。

如今,书法界也刮起了一股“克隆”风。君不见,当下书法展赛,逼肖古人的作品越来越多,从形式、纸张、章法构成、笔墨字态,无限接近古人,以至于很难分辨是高仿真复制品还是出自当代书家之手,酷似之程度令人咋舌。试问,这是艺术创作,还是工艺摹仿?

造成这种势态的原因,疑有三端:

一、科技红利,网络依赖

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为书法“克隆”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启了方便之门。一些年轻作者对现在信息、科技、网络的依赖、运用、熟悉程度远胜于年长者,享用着数字化时代的最大红利。据说当下还有一种软件或网络版《书法大字典》,只要你输入所需创作的内容,选择想要的古代名家,即可生成此名家风格的作品。所谓书法“创作”,等同于“电脑化”的“工艺制作”。如此“神器”,对书法的发展是“福”还是“祸”?

二、假借传统,无视创作

学习书法应视传统如船、如桥,真正的目的是要通过船、桥到达属于自己的艺术彼岸。我们继承传统,是要把历史的基因留存下来,通过基因移植、转化来培育另一个“生命体”,如此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径取一家一帖,作为初学者的入门管钥、过渡津梁无可厚非,也值得提倡。“初宗一家,精深有得”。但此类作品最多也只能界定为“拟创”,顾名思义就是摹拟创作,而尚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创作”作品。严格地讲,只能限制投临帖展,委实不适合投其他展赛。特别是对国字号的高规格展览,相应的要求、标准也就更高,务须突出独立创作。何为创作?特指文艺作品的创造,即为具有开创性、原创性,凝聚着作者智慧、想象的作品。反映在书法上,作者至少应具备二家或二家以上风格融合参糅、能够体现自己精神思想的能力,才称得上创作。

三、业内漠视,机制默许

回望数年前书坛赛事,模仿名家、评委的作品大行其道,严重影响了书法生态。引发中国书协高度重视,并及时有力地抵制、打击此类现象的滋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近年来又出现了临仿前人的“克隆”作品,在十二届国展展出的90多件篆书作品中,竟有30多件赵之谦风格的集字类作品。究其成因,此类情态的出现也不是一朝形成的,而是书法界麻木、容忍、默许造成的。

由此可以说明,至今有些人对何谓继承传统及如何继承传统出现了偏差。在不少人的概念中,似乎“翻沙”式地继承传统才谓之传统。殊不知,这只是初级的传统,高级的传统是复杂的智力运算后再造的传统,是在尊崇传统、实践传统、利用传统的前提下,最终实现传统与当代对接的目的,而不至于成为传统的“倒影”。贵古抚古不泥古,学古用古需有我,守常达变,继往开来,当代书法人要写出刻有我们这一代人精神印记和生命符号并具有时代意义的作品。

黄宾虹老有言:“盖艺术之事,所贵于古人者,非谓拘守旧法,固执不变者也……”厘清书法发展规律、把握书法发展方向无疑是当代书法人亟需面对和深思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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