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使:如果滇案谈判再次破裂,那么英国政府就可以指定条件

1874年,英国派出以柏郎上校为首的探路队,在近二百人的武装士兵护送下,探查缅滇陆路交通。英国驻华公使派出翻译马嘉理南下迎接。1875年1月,马嘉理到缅甸八莫与柏郎会合后,他们在未得到中方许可的情况下,向云南边境进发。2月21日,在云南腾越地区的蛮允附近与当地的少数民族发生冲突,马嘉理与数名随行人员被打死。次日以柏郎为首的英国探路队又在班西山被阻,这两起案件合称“滇案”。滇案发生后,云贵总督岑毓英拖延蒙混,致使事件第一时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英方反应强烈,不惜提出撤使断交的伎俩,甚至开战的威胁,来迫使清廷就范。

英国公使:如果滇案谈判再次破裂,那么英国政府就可以指定条件

本文根据《晚清官场的洋大人》改写

威妥玛为造成撤使断交的假象,于1875年秋天跑到上海,向国内汇报,实际上是给清廷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清廷只好让海关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帮助李鸿章谈判。1876年7月,赫德启程前往天津会见威妥玛,但是,在赫德启程赴津的同时,威妥玛已经到了上海。受总理衙门的指示,他将赴上海与威妥玛会谈。总理衙门让赫德到上海,一方面是希望他就滇案交涉继续从中调停,二来是要他与威妥玛就商务问题进行会商。

前往上海之前,赫德先在天津就滇案交涉及商务问题与李鸿章进行了商谈。总理衙门希望他劝说威妥玛能够改变态度。赫德则说,劝说威妥玛只有一二分的把握,如果威妥玛仍然拒绝商谈,那么希望总理衙门速派大员前往伦敦,与英国外交部设法交涉。赫德甚至保证说,如果总理衙门打算派人前往,他即电告金登干和英国外交部,无论威妥玛打算采取什么样的态度,都希望英国政府在中国钦差到达伦敦后,英国了解实在情形后再做决定。[1]

英国公使:如果滇案谈判再次破裂,那么英国政府就可以指定条件

1875年时的腾越古城

与李鸿章的这次商谈后,赫德即于7月11日登轮前往上海。此时,威妥玛正在上海向国内汇报交涉滇案的情况,他在给英国外交大臣德比的电报中说:根据了解,对于滇案,“中国政府是准备提出条件,据我的意见,这对于女王陛下政府的接受或无不便”。但是,如果谈判再次破裂,那么“女王陛下政府就可以指定条件”[2]。但是,威妥玛在发出这封电报后,国内向他发出了尽快了结滇案的指示。德比在给威妥玛的回电中说:“非常盼望云南问题从速了结。”[3]

英国公使:如果滇案谈判再次破裂,那么英国政府就可以指定条件

晚清时的上海港

英国政府为什么会态度大转弯地做出这样的决定呢?因为此时英国与俄国为争夺巴尔干半岛及近东的霸权较1875年之时变得更为激烈。1876年5月,俄、德、奥三国签订《柏林备忘录》,要求停止土耳其内战,但英国为了维持自己在土耳其的利益,反对这个备忘录。此时,在巴尔干半岛接连发生塞尔维亚、蒙特尼格罗等国积极对土耳其宣战并发生土耳其苏丹被废黜等事件。巴尔干半岛发生危机后,欧洲各大国军舰齐集君士坦丁堡附近海面,英、俄之间颇有由外交角力升级到军事冲突的的态势,这使得英国政府根本无暇顾及马嘉理案这样的小事件,更不希望在这个时刻与中国发生战争。

此刻,各国公使也在关注着“滇案”的谈判进展情况。也希望大清与英国“和平”解决滇案,都不希望发生军事冲突。威妥玛的一再加码,各国公使当然也不希望英国的勒索威胁到本国的在华利益,也联合向威妥玛施加压力。早在1875年底,俄、美、德、法四国公使就采取联合行动,照会总理衙门,表示四国拒绝听任自己的利益由别人支配而不和他们商量,反对英国公使单方面同清廷谈判与西方各国利益攸关的权益问题。

英国公使:如果滇案谈判再次破裂,那么英国政府就可以指定条件

晚清腾冲边民

各国公使的关注,英国国内及国际形势的新变化,使英国人急于了结滇案。但从威妥玛提出八点要求到离京赴沪,这期间他既拒绝了总理衙门,也拒绝了李鸿章要求谈判的苦苦哀求。现在,国内要他尽快了结滇案,威妥玛还真感到有些为难。在这样的压力下,清廷与英国在烟台完成了《烟台条约》的谈判。中国将所谓“凶犯”正法,向英国赔款、道歉;允许英国人开辟印藏交通;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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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张志勇:《赫德与晚清中英外交》第89页。

[2][美]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第329页

[3]王绳祖:《中英关系史论丛》,第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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