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殺人真的不犯法麼?

我們在經常會看到殺人案件,在調查過程中,官方發佈殺人兇手患有精神疾病,因此免除其刑事責任,該行為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呢?

精神病殺人真的不犯法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該法條向我們描述了兩個問題,一:完全精神病人犯罪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後,對其實施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二:間歇性精神病人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知識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們可以通俗的理解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間等同於正常人,在尚未完全喪失和辨認期間為一半的正常人。


小編在此告誡各位讀者,面對生活中的精神病患者,我們要尊重他們,並且儘量遠離他們,因為他們自己對自己的行為都無法控制。對於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我們儘量不要去激怒他們,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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