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实施

2019年就要过去了,满打满算还有二十天的时间,关系到农民朋友们切身利益的新《土地管理法》,即将在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主要涉及宅基地、征收土地改革以及经营地交易等内容,农村的土地改革是块硬骨头,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国家对此一直非常的慎重,自1986年实施以来,加上本次,总共才修改了四次便是这个原因。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实施

此次新法对这“三块地”的管理办法,也结合了以往的管理经验,能将其溶入《土地管理法》,体现了国家对土地管理务实、求真、创新的管理格局,争取能真正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和保障。究竟农民朋友们能得到哪些好处呢?下面我们就其中的关键内容做一个说明。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实施

一、宅基地

如今许多农村普遍存在进城落户现象,家里的宅基地就出现了长期闲置,得不到很好的利用,而有的农户人口多,反而缺少宅基地。对这两种情况,新法中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允许有偿退出宅基地,并鼓励所在村集体或村民让这些宅基地及地上建筑得到更好地利用。对于缺少宅基地的地方,县级政府可另想办法保障村民拥有居所。

二、土地征收

农民以地为根本,对土地征收事宜重大。本次新法中对“公共利益”做了详细的规范,让老百姓能够更全面、更清晰地明白国家征收土地的适用范畴,并列出了相关的实例做了说明。这种开门见山的解析方式,也让地方执政部门明确了工作的重心和界线。新法中,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永久”一词,值得关注,标志着国家对农田用地保护的高度重视,永不放开。

同时新法的实施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在对征地户完成通常的各项补偿后,又加入了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这一点是切实为村民营造了一个更完备的保障性体质,也使问题的处理更具前瞻性。新法还规定,土地征收事宜,用审批前公布代替原来的审批后公布,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让村民更具民主性。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实施

三、集体经营地

的问题

新法中打破了农村集体用地市场化的法律壁垒,规定凡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三分之二同意,且通过规划依法登记的村集体用地,准许以出让、出租等形式进入市场化交易。这大大地放宽了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活泛性,让村集体有了更大的作为和自主空间,堪称我国土地管理史上最大的创新。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实施

我国农村的集体用地,多年来一直无法进入市场流转,此次新法的规定,很明显为将来的城乡一体化提前扫清了道路,农民将因此而受益,或许网友们期待的“农民”这个名词将消失的时代,已开始正式启动。城乡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对我国的全面性经济大跃进奠定了基础,“中国城”无边界化或成为现实,你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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