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馬汽車 傳統中小汽車企業 喪鐘已經敲響!


一切,為了得到一張準生證。


為了取得生產轎車的資格和必要的資金,海南省政府同意工廠掛靠在一家國有大型汽車企業名下。1997年11月,共和國長子一汽來了。雙方以國有資產無償劃撥的方式實現資產重組,成立一汽集團100%控股的一汽海南汽車有限公司,公司作為一汽集團在華南地區重要的生產基地,正式納入一汽集團,被納入到統一的盤子裡。


黑戶,終於有了戶口。


雙方有各自的利益,長春和海南有各自的利益。2001年,一汽海南上市小型MPV馬自達普力馬,一汽希望把這款產品帶到長春生產,海南沒有答應。


2002年7月,海汽集團開始投產以馬自達323為基礎的福美來,一汽同樣希望一車雙用,依舊落空。


為了安慰一汽,馬自達給予一汽馬自達6的國產權。2003年4月,馬6正式在國內上市,這是中國首款與國際市場同步推出的B級車,後來,有了與馬自達6同平臺的一汽奔騰轎車。


馬自達對一汽也有企圖,那就是龐大的銷售網絡。


一汽海南和一汽轎車,雖然都掛著“一汽”的前綴,本質上是兩家公司,一個是長子,銷售渠道、網絡龐大,生產能力強,馬自達希望併網,使用一汽轎車的網絡實現生產和銷售的最大化。


2004年,一汽、海汽和海南政府重組架構,組建“一汽海馬汽車有限公司”,一汽、海汽和海南省政府所持股比分別為49%、49%、2%。約定在一汽海馬成立兩年內,一汽和海汽將分別回購海南省政府持有的2%。


很快,馬自達要求將一汽海馬與一汽轎車的銷售權,統一合併到一汽馬自達汽車銷售公司,一汽海馬只佔其中少部分股權,要求一汽海馬放棄採購權、國產化權。


海汽怒了,雙方一拍兩散。2006年底,雙方合作到期,一汽海馬不再擁有馬自達品牌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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