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对来我县创新创业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顶尖人才,实施“一事一议”评价标准,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综合配套资助。对入选“菏泽市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全职引进或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县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配套资助。

2、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政策:对于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以及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专业对口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察,县属事业单位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3、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对我县学校、医院全职引进,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县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高校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由县财政承担。对我县企业新录用,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县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由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

4、青年见习政策:县内就业见习基地吸纳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按最低工资标准50%/人/月给予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的,补贴提高10%。

5、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对近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正常营业满一年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大学生创业补贴每人3000元。对近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成立小微企业,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者补贴2万元。

6、实施“引凤筑曹”引才工程。依托流动党组织和返乡创业服务站,在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城市,建立曹县招才引智工作站,布局高端人才引进网络。对引才成效显著的招才引智工作站,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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