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無加班費,領導要所有人加班,結果領導剛出辦公室就有倆人走了,領導該怎麼辦?

青澀的團媽


領導要加班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加班而加班,還是完成某項任務?你們的考核是不是死板的,機械的?我的領導平常對我們要求不嚴,不會規定硬性指標,只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即可,需要加班的時候,我們領導通知一聲,安排好吃飯,後勤,我們沒有一個不來的,並且幹勁十足,因為我們知道只要早點完成,就可以早點回家!我領導經常說,一個單位的落敗從打卡開始,如果需要他來強制我們打卡,這個單位就沒有活力了!一個單位最主要的是做事,把事做好才是最重要的!加班也是為了做事做好!在事情做好的前提下,你是否寬待就你的員工,是否為員工解決了後顧之憂?什麼都沒做,你就想員工為你拼命,你這不是扯淡嗎


冰消血法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我處在事業單位,身兼中層領導,對此問題頗有感慨!

現在事業單位的現狀是:“會議多、事情多、檢查多”,“工作重、任務重、責任重”,“員工散、中層累、領導退”!

遇上檢查,工作一大堆,什麼朝九晚五都成了過去時,員工加班怨聲一大片,領導佈置工作,員工能推則推,最後只有中層來掃尾。

工作責任領導退,中層直接責任背,員工具體責任追,不出事則已;出了問題員工、中層把責追,領導只是過過陪!

你說這樣的工作環境下,無償加班誰不怨;膽大的走人,膽小的埋怨!這就是現實事業單位的工作狀況。

但並不是說題主的這個問題,便無計可施,毫無應對之策!其實,還是有一些可用之計。

一、就題主這個問題來說,領導有四點不妥之處。

1、領導只是要求全部員工加班的行為,卻沒有明確的分工安排,這有失妥當。

通常來說事業單位加班,不存在全部員工加班的可能,一般只有那麼少數幾個部門需要加班。

如果領導只是強調全部員工無償加班,便會出現有些部門員工沒工作可做,因為需要加班的是其它部門。

這就會出現領導安排離去,那些沒事可幹的部門員工便會立馬走人。

因此,領導只是一個籠統的全部加工,這種工作的安排佈置,必然會出現沒有加班工作的部門員工,鑽領導的工作佈置漏洞,藉機離去。

2、領導要求全部員工無償加班,值得商榷。

每個人都屬於經濟性的動物。如果完全要求無償加班,在現實生活工作中,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儘管現在事業單位對於經濟的發放管理越來越規範,財務制度管理越來越嚴格。如果一個單位的領導,不能在原則範圍內,儘可能為員工利益考慮,員工是很難去落實領導要求的加班工作。

因此,領導在安排加班工作時,還是應當考慮員工的加班代價,不能一味的只講無償奉獻,講究精神鼓勵,這很多時候是無法湊效的行為。

3、領導下班卻沒有對員工一個說法,可能造成員工不滿。

領導幹部率先垂範,領導的行為就是員工的榜樣。如果員工加班領導卻下班,又不給任何下班的理由,那加班員工又會怎麼想?

在事業單位,員工幾乎都不愛搭理領導,很多人只是面子上的尊重,其實在他們心中根本什麼都不是!

由於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不同於企業,領導根本就不能決定員工的去留,員工都是通過國家有關正規考試進入,只要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哪怕他是在單位裡混日子,領導也是無可奈何!

因此,領導也必須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抱著一種高高在上的思想,認為自己是領導該下班,其他人是員工天然就該加班!

如果領導是這種思想,那領導在員工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將會更糟糕,對員工的管理將更加艱難。

4、全部員工加班時,缺少領導的監督與管理。

領導領導,在關鍵之時必須要起引領帶頭作用。如果領導不能做到這點,那又怎麼可能去要求員工做到呢?

既然領導要求由全員加班,那領導就必須得站好加班的崗位。只要領導做到了這一點,其他員工還能怎樣呢?

哪怕是他們萬分不願意加班,但是看到領導在堅持加班,他們也只得留下來加班工作!因此,全部員工加班,卻沒有領導的監管存在,這是不妥當的行為。

小結:員工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其實還是與領導在具體的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失誤有關,這也不能完全去責怪員工的不對。

針對領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可以採取一些針對性的行動與措施!

二、如何來應對處理題主的這個問題呢?

1、領導安排全員加班工作,必須要將具體工作安排落實到部門、個人,讓每個人都有事可幹。

特別是當領導在安排全員加班工作的時候,有些部門並沒有加班的工作,這就要求把這些部門的人員分配到那些加班的部門工作。

如果只是一個籠統的工作安排,沒有具體工作落實到部門、個人,很容易導致這些員工,沒事兒可幹而按時下班。這不僅無法實現領導的工作安排,還容易對其他員工產生一些消極的影響。

因此領導在安排全員加班工作,必須要將具體工作任務落實到相應的每一個人,要做細做實,切忌籠統安排佈置加班工作。

2、員工加班應該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不能無償加班,這很容易引起員工的反感牴觸。

“多少是份情,長短是根棍”,人很多時候,並不是在於經濟補償,而是在於領導是否有為其考慮的那份心。

只要心平了,氣順了,很多工作自然就能夠推動落實了。

儘管現在事業單位經濟發放管理越來越規範嚴格,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領導是完全有能力為員工考慮加班補助。

因此,只要是領導不違反原則,該為員工爭取考慮的經濟利益,還是應該必不可少的行為,不能總是靠精神表揚鼓勵來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如果是短期之舉,倒也可行,若是長期行為,則不足可取。

例如,可以通過年終績效、工會活動等等方式來實現對員工加班的補償。

3、領導應以身作則,做好加班監管工作。

領導絕不能因為是領導,就可以隨意的提前離開下班。這對於那些加班的員工來說,是無法接受的一種工作現象。

即使領導要提前下班,也應該給加班的員工一個合理的理由與說明,這才能夠有效的消除加班員工的不滿之情,從而避免有些員工提前下班。

通常來講全員加班的時候,領導必須也應該留下陪同員工一起加班,此時領導不僅僅是維護加班工作的定海神針,同時還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

所以,要想員工能夠認真做好加班工作,那領導就必然要做好自己的監督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把自己安排佈置的加班工作落地開花。

4、加強與員工之間的溝通交流,關心並努力解決員工的心理需求。

事業單位對員工的管理,和企業對員工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很多時候,講究情感管理,制度管理往往會退處二線。

不少工作都無法用具體數據來量化考核,因此,在涉及績效獎金時,常常只有微小差距,更多的還是近乎平均發放!

這就導致事業單位的管理,很難靠制度實現,很多時候還是靠情感服人。

我身邊就有不少的這種同事。如果從單位的角度來安排工作,他會給予明確的拒絕,若是從私人情感的角度安排工作,他會欣然接受。

所以領導要多與員工溝通交流,那個多關注解決員工的心理需求,方能贏得員工的信任與尊重,從而有利於領導的管理工作。

【反思總結】

事業單位的領導必須要以身作則,做好模範帶頭作用;管理工作應該做細做實,切忌囫圇吞棗的行為;應重視管理工作的過程監督;加強與員工之間的情感溝通,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這才能確保領導的管理工作有序展開並落實到位。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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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如果無慾無求,沒什麼想法,領導還真指揮不動他們加班。

小公以前單位有個小夥子,就是這種類型。這小子是G二代,不求上進,父母沒辦法只好找關係把他弄進了單位,雖然是工勤崗,好歹有個正式編制,比較穩定。他的父母對他沒什麼要求,只要不犯錯被開除就行,其他的工資多少、提不提拔都無所謂。這小子進來後完全領會了父母的“用意”,每天按時到辦公室打卡,下班準時走。心情好幫著做點事,心情不好,誰都不鳥,只顧自己看手機打遊戲。單位有幾次搞大活動,週末全員上崗加班,領導交代他策應著幫點忙,這小子嘴上答應得好好的,到時間了人影都見不到一個,把領導和同事氣得夠嗆,拿他也沒辦法。之後,領導再也沒叫過他加班。曾有領導想動他將他掃地出門,最後顧忌到他父母,加上也找不出太好的理由,嘴上說說最後不了了之。

幾乎每個事業單位都有這樣的”刺頭”。因此,作為事業單位的領導,首先要有心理準備,要明白一個道理:你可以指揮人,但不見得指揮得了所有人,尤其是面對加班。機關事業單位加班,沒有加班費是慣例,那麼原則上作為領導你就不可能要求所有人加班。當然,你可以以D性和大局觀要求,有政治覺悟和組織原則的會遵從,沒有這些意識的你也沒辦法。此時,有人走不加班很正常,作為領導你不能氣急敗壞,相反應該很理智:

第一,合理安排現有人員做好工作,以完成任務為首要原則,統籌調度人員,分配任務。

第二,完成任務後,對加班人員要進行鼓勵,不能發加班費,口頭表揚給予肯定,並在合適的時候將服從命令聽指揮的幹部使用到重要崗位上去,營造一種用人導向,讓大家知道跟著你幹有好處,而不是徒勞是關鍵。

第三,領導的權威也要樹,適當的時候也要給不聽教教的人一點顏色。ok,不加班沒問題,碰到報銷等總需要簽字吧,適當放一放,拖一拖,幾次搞下來,有的人自然就明白了。

什麼叫領導?這就是領導!每臨大事有靜氣,合適的時候發發威就可以了,功成不在一時,你說呢?


80後小公


一、事業單位無加班費,一下班就有兩人走了,這兩人的心理狀態情有可原

在我們很多人的眼中,公務事業單位屬於鐵飯碗,工作清閒,待遇福利好,空餘時間多,不像私企累死累活成天成夜地加班,簡直是幸福的讓人羨慕嫉妒恨。但是,等真正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了才知道,現實並沒有那麼美好。

我有個表妹因厭倦了銀行繁重的工作,成天加班,最後一怒之下考進了事業單位上班,工作了沒幾天就告訴我,她竟然從一個坑又跳進了另一個坑,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我問她為什麼?她像我吐槽說,她才知道進入體制後,也是要經常加班的,而且還沒有加班費。

這就和很多人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初衷相背離了。很多人報考體制內,都是想過著清閒的日子,錢少點無所謂,過的開心就行,但是竟然沒想到還要加班,加班就罷了,還沒有加班費,在非法定工作日加班,好的單位領導可以給你補休,其他的就不用想了。

《勞動法》雖然有規定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需要支付給員工加班費,但是這只是針對企業來說的,不適用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

如果機關事業單位經常性加班,有的還經常性地在節假日加班,又沒有加班費,很多人難免會心裡不平衡,她會這樣想,“我又不想要升遷,我就想要休息,我還有一大家子要照顧,家裡有一堆事等著我去處理。領導要加班,又沒加班費,我不加班又怎麼了?”

因此,無加班費,領導又要加班,員工心裡有牴觸情緒,真的情有可原,誰不想工作輕鬆,錢多事少離家近呢,更何況事業單位工資又不高。

二、如何調動員工積極性,是領導一直需要思考的問題

員工不想加班,一到點就走人,其實是公司單位員工積極性的問題。

如今,很多企業都面臨著這一共性問題員工積極性不高。事情都是人做的,員工是企業長期良好發展的基礎,是企業人力資源的全部,人力資本也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本。

員工的積極性提高了,企業才能更高效地創造財富,才會產生出越來越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才能提高企業做事、運營項目的執行力,從而推動企業不斷地發展。

員工的積極性提高了,那麼在工作中會更主動,主動加班,主動承擔更多的工作,主動提高工作效率,主動創新開拓工作新思路,主動承擔更多的責任,為上司領導分憂,為公司謀福利。

那麼, 作為管理者,如何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呢?以下三個方可供參考。

1.提供合理的薪酬,完善相關制度和福利,加強員工激勵。

物質激勵仍然是員工激勵的主要途徑和員工最樂意接受的方式,合理的薪酬制度會讓員工更有動力和激情。公司要有較為完善的員工獎懲制度、競爭機制、崗位責任制度和目標激勵政策,合理的制度安排才能有效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公司有賞罰,人才任賢唯能,能者上庸者下,崗位責任分明,再輔助以較為完善的股權激勵和員工福利等激勵政策,引導員工合理競爭,才能塑造積極向上,有責任感和使命感團隊。

2.管理者以身作則,建立和培養優秀的企業文化。

管理者有意識地建立與公司相匹配的價值觀、道德觀,會讓員工一致地向同一目標努力。敢於放權,在給予員工一定的權利時,也要確保員工服從領導指示。管理者的德行品質、能力經驗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形成一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讓員工擁有“主人翁”意識,自覺維護企業和單位集體的利益。管理者以身作則,更會無形之中建立榜樣的力量,有助於吸引積極新鮮的年輕血液,與公司榮辱共同進退。

3.情感激勵,讓員工感受家的溫暖。

1、管理者要了解企業的員工,瞭解自己手下的學歷背景、家庭情況,瞭解員工的思想動態和其具有的性格特質和價值品質。

2、傾聽員工的心聲。

當員工遇到困難,要適時地給予幫助,錦上添花時更要雪中送炭,員工深深感激,從而提升忠誠度。

3、知人善用。

管理者根據每個員工的能力範圍和潛力,將其放置在合適的工作崗位,不斷地讓員工進行成長和拓展,不斷挑戰自我,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在員工陷入困境時,給予恰當的幫助和引導。

事業單位也是有人員組成的機構,也需要調動員工的能動性,才能更好地做好上級部門下派的工作。

事業單位的領導面對員工積極性不高,一下班員工就走人,不聽上級指派,實在是有些困擾,一是因為工資不是自己發的,二是人員調動升遷,自己也沒有主要決定權。三是崗位責任分工不明確,有的員工因為能力不錯,卻年富力強,被分配了更多的工作,而有的老員工卻工作清閒,一定程度上造成單位內部衝突和員工心裡不平衡的現象。

每個部門都有每個部門的特殊情況,但是共性都是大同小異的,可以對照提高員工積極性問題進行落地落實,從而解決自身管理遇到的問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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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這種情況,跟我之前的差不多。領導不應該把加班搞成強制性的,而且領導要求所有人都加班,領導你能否做到加班。


雖然我們說,領導不能向基層員工一樣去加班,但是你又為何強制要求其他人去加班呢?明顯的不合乎常理。再說了加班又沒有加班費,全是免費加班。


說說我們,我們之前加班是有加班費的,一個小時20塊錢,因為搞開發的。其他公司都沒有加班費的,頂多是給個晚飯補貼。即便有加班費,還是一樣有很多同事不願意加班。用同事的話說,我寧願回家乾坐著也不想在公司耗著。


有段時間感覺大家都跟領導玩捉迷藏了,領導一走,其他同事也走了。五分鐘後,領導殺了個回馬槍。但依然有員工走,這種管理模式就有問題。


領導不是管家,天天管著員工工作,而是要合理的分配任務,然後積極協調資源。


楊子翔


雖然說事業單位加班沒加班費但領導的話還是得聽,領導尤其是頂頭上司一般不能不聽他話,真得罪領導除非你有下家(當然下家享受待遇要比這家好)。一般領導當場就說的基本不會有,但領導心裡的扣記下了,如果真得罪領導深了,領導會報負的,比如提職務,提職稱,提獎金,分經濟適用房等等那一項刻扣你一下那你損失都遠遠遠大於因為無加班費那點點相應加班費高。一般狀況領導不能輕易得罪。


叄零玖


實際上,不僅事業單位無加班費,而且不少私營企業也沒有加班費。但不同的是,私營企業可以合法開除員工,但在事業單位是很難開除的。

我弟弟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他部門的領導是個工作狂,經常要求部門員工在週末加班,用他領導的話說,就是“大家要像愛自己的家一樣,熱愛我們的工作。”所以很多個週末,弟弟都是在單位度過,有時確實有事,有時也沒多少事,但領導卻形成了慣性思維,每週末都要求所有人都去加班。

剛開始,大家顧忌領導的面子,還去辦公室值班。後來他們發現,這些工作也不是緊急重要的事,完全可以放在工作日去處理啊,為什麼非要加班呢!況且每週末到單位加班,部門領導她自己都不來,只是安排手下的副職去監管。

那些員工都是人精,看著大領導不在,部門副職人又老實,慢慢就有人週末不去加班。而且,那些不去的人,要麼是有背景的,要麼就是厲害的,領導也沒有辦法。

慢慢地,就變成了老實人週末加班,厲害的和有背景的正常休息。這種情況,一直到那位領導調任才算結束。弟弟終於能在週末休息,並陪陪自己的兒子了。

估計很多事業單位都是這樣。作為領導,自己剛下達完指令,就有兩個員工離開了。看到這種情況,領導要如何改觀呢?

一是保持冷靜,理智對待。

越是這個時候越要沉穩,顯示出領導的氣度。先做個動員講話,然後按照現有人員情況,重新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並帶領大家一起完成任務。

二是給予獎勵,適時提拔。

那些在工作上積極行動的員工,就是領導的左膀右臂,說實話很難得,遇到了要珍惜。因此,當他們聽從調遣、無償加班時,先要給予他們口頭上的表揚,一旦有適合的機會,該獎勵的獎勵,該提拔的提拔。

比如有外出學習的機會,可以留給這些積極的員工;有項目經費的時候,可以適當進行傾斜;單位有升職的名額,可以將他們往上推薦。這些員工嚐到甜頭,自然知道加班的隱形福利了,由此也會越發努力工作。

三是督促後進,經常敲打。

對於那些落後分子,也不能任其發展,而是要經常敲打,不放棄任何一個人的進步。作為事業單位的領導,雖然手上不掌握“錢”,但是卻握著“權”。所以,在合適的時候運用手中的權利,給予不斷敲打和警醒,讓他們認清自己的角色,督促他們認真改進。

總之,作為一位合格的領導,必須要懂得人心和人性,必要時剛柔並濟、恩威並重,才能在員工心中樹立權威,通過展現自己的領導魅力,讓下屬願意聽從你的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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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小龍女


事業單位加班確實沒有加班費。很多人可能不相信,現在對事業單位的認知還停留在福利待遇好,每天朝九晚五,一杯茶和一份報紙的工作。但實際上很多事業單位幾乎天天加班,基層員工都是疲憊不堪。

我一個同學在住建局工作,屬於事業編制。有一次他夜裡十一點多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加班的信息,我很好奇這麼晚還在加班,關心的問了下他,他說要趕明天開會的內容,並且告訴我他們加班確實沒有加班費,而且加班是經常的事。

一、事業單位加班確實沒有加班費

雖然《勞動法》規定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應支付一定的報酬,但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只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而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所以事業單位人員平時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也就是說平時加班,週末加班,各種節日加班都是沒有加班費的。不但沒有加班費,有些時候還必須加班。

雖然加班沒有加班費,大家都不想加班這件事理應被理解,但作為國家管理部門,使命和規定在那放著呢,於情於理都要遵守相關規定。

二、不服從領導安排應酌情依規處理

你們領導要求所有人加班,兩個同事直接走了,你們領導可以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這兩個人進行處罰。比如給予處分,主要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也可以報告上級領導或者交由單位的紀律管理部門進行處理。但前提是員工犯錯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且定性準確。但現實生活中下屬一般都會配合領導的工作,很少會出現這種情況,領導也基本就是警告,談話或者在工作業績上給予一定的評分處理。

總之,事業單位作為公共服務部門,既然選擇做這一行,就要服從領導的安排,多做些為人民有意義的工作,方為上策。


智說職場


事業單位沒有加班費,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且在事業單位加班是無償和沒有任何拒絕理由的。很多人覺得進了體制內就是“鐵飯碗”,即使不聽領導的領導也拿你沒辦法。其實這些人並沒有真正進到體制內,體制內不聽安排是最容易把自己“作死”的。

對於不服從安排的處理可以先放出來:

黨員幹部應該起模範帶頭作用。其中,部門和單位不執行上級委派、調出幹部決定的,對該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通報批評,並責令執行;經批評教育或者通報批評仍不執行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於幹部本人不服從組織調動和交流決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並按照程序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現在各單位對紀律的要求,甚至可以說達到嚴苛的要求,動不動就是通報,通報多次直接就開除了。考進體制內並不容易,我相信沒人願意拿前途去換那兩天休息。

這種事太簡單了,領導根本不需要針對他們做任何事,只要把加班名單和時間,正常報到上級單位就行了。

本級領導的確管不了你,也扣不了你的績效,但上級紀委部門卻可以。

我老婆他們單位節假日都安排值班,並且要求是每個在編的都要輪一天,但是他們主任就沒放在心上,只讓那些臨時工去上班,說有檢查了打電話在叫他來。

還真有紀委的來檢查,而且是要求馬上見到值班人員。他們主任就說,我在下戶排查工作。想以此矇混過去。

紀委的同志說,你下戶之前有給上級單位報備過行程嗎?你在那一戶,我現在過去了解清楚情況。

可想而知,他們主任受到了全區通報批評。從此沒有人敢值班的時候不在辦公室。

體制內工作並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鬆散,尤其是這幾年,對於紀律抓得更加嚴。所有事情你沒有提前報備,那麼就算你違紀,輕則通報批評,重則撤職。

很多人在私企做慣了,以為私企那一套說謊模式在體制內有效,什麼母親突然病重了,家人誰又突然發生意外啦,私企老闆的確是沒有辦法去考證,也就讓你矇混過去了。在體制內耍這些小套路就是自尋死路,紀委的同志都配有公務用車,你說發生意外了,他馬上就去到你旁邊查證,做錯了老老實實說實話還好,騙紀委的同志,那你就等著狂風暴雨來臨吧。

在體制內不在崗這種事情可大可小,並沒有大家想的那樣進了體制內一輩子就懶懶散散這樣過了,反而在私企很多事情領導都能通融,但在體制內卻不行。

這件事情只有真正在體制內的人才會理解。


職場新人王小明


首先,為提出這個問題的人而點贊,這樣的事發生在事業單位很是普遍,遲到早退的現象很嚴重,請假也變得非常的容易,為啥?因為請假不扣工資,對於這種現象很多人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說真的這種現象必須整治,必須規範。

那麼事業單位加班到底有沒有加班費?這個自然是有的,其實事業單位在發加班費這一點做的並不差,如果沒有加班費,更加說明工作時間的自由度大, 今天加班,明天就可能輪流給大家休息,別說是加班了,就是正常工作時間,有的人看到單位的領導走了自己也背起包包回家。

我以前的一個同事就是這個樣子,一天什麼事也沒有,領導前腳走他緊跟著就走了,只留下我一個人堅守崗位,當然這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我單位經常也加班,肯定會有加班費的,但即使是這樣,領導要求所有的人加班,可領導一旦離去就有的人以這不是我的事而離開,拒絕加班,更別說沒有加班費了,當然看到有的人走了大家也只在背地裡悄悄地說,又不是給自己幹,誰也不願意得罪人。

那麼這件事如果領導知道了該怎麼辦呢?

我覺得在單位裡領導很難會一視同仁,畢竟關係在單位起著很大的作用,尤其在一些小地方,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對於有的人領導只是沉默,對於有的人領導會批評教育,對於有的人領導會大發雷霆,甚至當做典型大談特談。

事業單位的水很深,不要以為領導沒有辦法,有很多的潛規則,但作為年輕人想有一番作為,不要去在意那些不好的現象,嚴格要求自己,無論走到哪裡學到真本事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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