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塊頭跨界,當轟炸機變身戰鬥機

將轟炸機投入空戰的想法似乎很荒謬,但也有人認同這種荒謬。杜黑早在《制空權》中,就將其模糊地表述為“交戰飛機”。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陸軍航空隊更是通過將B-17改裝成X/YB-40“空中驅逐艦”率先實踐——儘管這個嘗試並未成功,但他們認定這是技術的遺憾而不是理念的錯誤。那麼在今天的技術語境下,一架昂貴的、處處閃爍著技術光澤的隱身重型轟炸機會在空戰中扮演一個關鍵性的角色麼?

隱身重型轟炸機能否參與空戰,本質上是討論一個大型飛機平臺的空戰價值。這一討論的前提則是需求。那麼是否存在這樣的需求呢?答案是肯定的。


大塊頭跨界,當轟炸機變身戰鬥機

digitalunit/繪

首先是強烈的政治需求。這種需求甚至無關於低可探測性技術的發展,而只與機體的大小有關。戰鬥機平臺尺寸有限,造成了其航程與持續作戰能力的短板。即便空中加油可以彌補航程的不足,但機組成員自身的體力也不足以支撐其長時間保持戰鬥狀態。單座或是雙座戰鬥機一般只能堅持6~7個小時,再增加飛行員就非常不舒服。鑑於第四代戰鬥機最大巡航速度也只是剛剛超過聲速,即使有空中加油做支撐,其作戰半徑通常也遠遠不足以完成洲際飛行。於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便擺在了這裡——一支需要在全球範圍內維護國家利益的進攻型空軍,只能依靠目標鄰近國家提供機場,這難免在政治上陷於被動。而具備洲際飛行的“大型空戰平臺”所蘊含的政治價值此刻便凸顯了。

除了政治需求,“大型空戰平臺”在戰術上的優越性同樣引人側目。簡單來說,這就是超視距空戰。1965年以來的空戰數據庫顯示,遠程導彈的使用增加,而近距格鬥的機會大大減少。早期的中遠程空空導彈作戰效果並不理想。超視距空戰曾長期屬於“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境界。以越南戰爭為例,其擊毀概率不到 7%,比理論值整整低了一個數量級。究其原因,主要是導彈本身和火控系統的性能不夠出色。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進步的技術使得中遠程空對空武器系統日趨成熟。在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美軍完成的33次空戰殺傷中只有4次涉及到某種形式的機動格鬥。現在又過去了20多年,遠程傳感器和導彈的能力只增不減。這是一個意義深邃的趨勢。現代發射後不管中遠程空空導彈可靠性大為提高,而且普遍採用複合制導形式。因此載機發射導彈後很短一段時間即可機動脫離或開始攻擊下一個目標,避免了長時間不能做大機動的缺點,提高了自身安全性和作戰有效性。如果作戰雙方均已裝備發射後不管導彈,那麼雷達作用距離遠、導彈射程遠、彈藥投擲規模大的一方具有先敵發現先敵發射的優勢。僅就這一點來講,參與空戰的機體平臺顯然是大比小好。更大的機體意味著更大、更復雜的雷達和紅外孔徑設備,能在更遠的距離上探測到威脅,並能搭載更大的導彈以在敵方擊中自己之前予以打擊。於是這樣的一種觀點便自然而然地出現了:隨著未來作戰飛機對網絡建設和態勢感知能力的加強,以及諸如速度、推重比、盤旋半徑等戰鬥機傳統特徵的戰術用途下降,都將意味著未來的大型作戰飛機具有和強調速度與機動性的傳統戰鬥機相匹敵的制空能力。


大塊頭跨界,當轟炸機變身戰鬥機

早在非隱身時代,就有將大型機體平臺納入空戰系統的呼聲,但介於當時技術水平的限制,應者寥寥。不過當低可探測性、網絡戰技術在重型轟炸機平臺上的應用日趨成熟時,這種呼聲才真正的高漲起來。而呼聲高漲的背後,遮遮掩掩地表達著對“穿透性制空”(Penetrating Counter-Air,PCA)能力的渴求。穿透性本意是指一種物質穿過另一種物質的特性。近年興起的穿透性制空概念則是指在強對抗和高威脅複雜戰場環境下,能夠深入敵方強大的空防系統,進行有效偵測和打擊。可以看到,“穿透性制空”的概念與重型轟炸機的突防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重疊的——“穿透”本身就是一種突防。重型轟炸機本身一直圍繞“突防”兩個字來設計。突防的關鍵在於打斷對方的防空打擊鏈,從探測、指揮控制到打擊,只要有一環能可靠打破,突防就能可靠實現。超聲速從反制打擊環節入手,全向隱身則從反制探測環節入手,具體表現就是B-1B和B-2A。不過在技術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倘若只能在兩者中進行排它性的取捨,人們相信全向隱身而非超聲速才是更有效的“突防”手段——B-21將是“幽靈”而非“ 槍騎兵”的衍生表明了這一點。


大塊頭跨界,當轟炸機變身戰鬥機

2006年,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獲得美國空軍1.8億美元的合同用以升級B-1B轟炸機的雷達系統。圖為諾格工程師在

事實上,從1999年美國空軍出動B-2轟炸南聯盟開始,全向隱身在高危環境下執行縱深打擊任務的價值就已經得到了確認。當然,除了與生俱來的穿透性能力之外,若將一架隱身重型轟炸機視為一個大型空戰平臺,還需要它發揮對空中目標瞄準和交戰的作用。但這其實是一個相對次要的問題。舉例來講,儘管AN/APQ-164雷達的主要用途是幫助B-1B實施低空高速突防、導航,並作為機載空對地武器系統的火控核心,但也擁有有限的空對空用途―――如空中加油、雷暴氣象活動探測等等。當然,無論是探測距離還是精度,AN/APQ-164雷達都達不到引導雷達制導空空導彈的指標要求。不過,2006年對AN/APQ-164雷達實施的改造中,引入了AN/APG-68(V)9批次雷達(F-16D Block 50的機載雷達)的通用模塊,升級版的AN/APQ-164具備了“交錯搜索與跟蹤”(ILST)能力。所謂ILST,類似於AN/APG-68(V)9的“對空態勢探查”模式。該模式向飛行員同時提供搜索和跟蹤的功能,既對一到兩個目標進行高質量跟蹤的同時,還可以在飛行員指定的一個獨立的空域內,進行其他目標的掃描搜索,跟蹤精度充分滿足導彈對超視距導彈的要求。利用此模式,B-1B可最多掃描搜索64個目標,並跟蹤其中一個目標,基本具備了支持發射AIM-120空對空導彈的能力。

雖然“槍騎兵”的設計理念已經被時代放棄,但其通過航電升級獲得潛在空戰能力的例子仍是有啟迪性的。事實上,F-35的空戰能力就是把希望寄託在隱形和超強悍的航電系統上,我們沒有理由不對隱身重型轟炸機這樣的平臺抱有同樣看法。要知道,空中優勢的競爭更多的是對複雜戰場下態勢感知能力的競爭。基於大量空對空作戰試驗數據統計分析的結果表明,具備態勢感知優勢的一方通常獲勝,壓倒性勝利意味著態勢感知能力的嚴重不對稱。所以F-35在設計中就強調提高態勢感知,對速度和機動性的要求則有所放寬。但就這個能力來講,由於機體的大型化,類似於B-2/B-21這樣的平臺其實更有優勢。這是由重轟炸機和戰鬥機在體量上的本質差別決定的。更何況,從第四代戰鬥機開始,網絡戰能力就是一種必須,但這種能力卻未必是戰鬥機平臺特有的。換句話說,網絡戰相關技術的發展為類似於B-2這樣的機體平臺獲得了新生。簡而言之,相比戰鬥機而言,重型轟炸機天然具有航程、留空時間和機內設備容積的優勢;相比軍用運輸機平臺而言,重型轟炸機的機體本身又為攜帶和投擲武器進行了專門的優化設計。這就構成了將其納入未來空戰體系的基礎——成為一種所謂的“穿透性制空平臺”。


大塊頭跨界,當轟炸機變身戰鬥機

中航工業宣傳片《大國起飛》片尾公開了一架被蒙布覆蓋的飛翼佈局飛機,這被認為是官方對轟20的首次曝光。

在超視距空戰中,重型轟炸機這樣的大型機體在態勢感知、火控(瞄準)和交戰能力方面擁有天然的優勢,低可探測性技術提供的全向隱身能力又提供了穿透性制空的必要條件。事實上,隱身技術在過去幾十年裡從理論走入實踐,隱身設計的方法、技術手段都有了迅速提高。這其中無尾飛翼除了俯視和仰視角度外,全向隱身達到最大化,而且整個機體結構都用於產生升力和承載,升阻比最高,因此非常適合於長航時、高隱身的飛機設計。在可預見的將來,無尾飛翼依然是全向隱身戰略轟炸機的最好選擇。也正因為如此,呼之欲出的B-21繼續延續了B-2的氣動佈局設計,傳說中的“轟20”也可能大致如此。這是一種技術認同,更意味著未來可能的大型“穿透性制空平臺”也只能立足於它們的基礎。對此,在2016年7月11日的英國範堡羅航展上,美國空軍空中作戰司令部司令官霍克•卡萊爾上將在對《空軍雜誌》談及有關美國空軍的“空中優勢2030”計劃時說得很明白:“美國空軍正在尋求運用B-21隱身轟炸機作為導彈射手,對由F-22和F-35隱身戰鬥機指示的目標齊射空空導彈”。然而不可迴避的是,作為所謂的“穿透性制空平臺”,將隱身重型轟炸機投入空戰的初衷不是近距格鬥,而是在超視距上擊落對手。問題是,超視距上不能確保擊落對手的話,接下來的視距內格鬥可能在所難免。對此,解決辦法之一,或許是為大型的穿透性制空平臺裝備“小型自衛彈藥”,在被迫捲入近距空戰的情況下提供密集的戰術反導自衛火力。但這只是技術層面的勉強招架,實際上解決不了大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能在思維方式上想辦法。在隱身時代,超視距與視距內作戰的關係是一個複雜的話題,兩者不可偏廢。這意味著基於隱身重型轟炸機衍生的大型空戰平臺不會是穿透型制空能力的唯一形式,對其他平臺的補充而非替代才是明智的定位。對此,那位美國空軍的卡萊爾上將說得同樣很清楚,按照“空中優勢2030”計劃,“我們必須建造另外一種平臺”來增強F-22和F-35,但這不一定是第六代戰鬥機,這種新的“穿透型制空”平臺將必須有“大的航程和有效載重”。但同時卡萊爾也指出,“穿透型制空”平臺將是“各種類型的”,具有隱身、融合和“一體化航電”的飛機,而“B-21可能是其中非常好的一部分,但不是唯一,這就是我們的發展規劃”。


大塊頭跨界,當轟炸機變身戰鬥機

人類是生活在陸地上的。不管是海軍還是空軍,最終都要能影響陸地上的事,才有存在的意義。因此,空軍永遠有對地攻擊要求。但要能完成對地攻擊要求,同時阻止敵人的對地攻擊,必須首先控制天空。所以對空軍來說,制空權反而是第一要務。不但裝備的建設要圍繞著這個第一要務,有關未來空戰的思索更是一刻也不能停息。不過在當今的技術語境下,對於有關未來空戰的思索,是否一定還要堅持將最先進的技術,最大的資源,優先用於“制空戰鬥機”的思路卻很值得商榷。畢竟空戰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戰鬥樣式,瞭解的多的不一定就對,瞭解的少的不一定就錯。一味的抱著過去的經驗,很難說那是財富還是桎梏。總之,戰爭的規則雖然簡單,但是很少得到遵守。在過去數十年中,低可探測性、電子傳感器、通信技術和制導武器的進步,網絡戰能力的不斷變化和增強,可能已從根本上改變了未來空戰的特徵。這意味著未來空戰不會是歷史的簡單重複,未來的“空戰平臺”也不能用過去的成功或者失敗的經驗簡單地去“套弄”。那麼如何在2035年及更遠的未來實現空中優勢?我們或許應該採取一種開放包容、不帶偏見、富有想象力的視角來審視這一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