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可以公佈欠費業主的房號嗎?

tuoshan


物業管理這個問題已設及了好久,可為什麼還有很多業主反對,其中原因肯定,比如,一,費用不合理,存在超標準收費。二,帳目不公開,在沒向業主公開說明哪些地方該收取物業管理費和應收費多少?該怎樣算,簡單壟統的說要收取好多,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業主定不能承受。三,該設及物管承擔的責任得不到極時處理,讓業主煩心。四,環境區域衛生出現髒亂差治理不好的這一切都是業主較為反對的!但真的只要是在業主認可的範圍內收費,業主實則沒理由拒交物業管理費的!


用戶Wyf888138


如果是單純公佈欠費業主的房號,問題不大,不涉及構成所謂的侵犯他人隱私。


理論上說,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是合同關係。物業費由小區業主共同承擔,而那些不交費的業主侵佔了其他業主的利益。因此,針對欠繳物業費的情況就涉及到了業主公共管理權的問題,其他業主對此享有知情權。


實踐來看,物業公司對於欠費業主的催費方式有發放律師函催告,申請支付令,要求業委會協助督促繳納等等。

而在某些地方性法規中,例如《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業主未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委會、物業公司可通過上門催交、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納。


需要注意的是,公示的內容要慎重。對於物業公司來說,他們認為這些業主都屬於惡意拖欠物業費,如果只是公示房號,效果不大,不足以震懾。

但是,欠物業費本質上來說僅屬於合同糾紛,在未經法院裁判之前,不能輕易認定為惡意拖欠。

因此在公示時,尤其是涉及到業主的工作單位、通訊方式等等,就有可能構成侵犯隱私權。


海風116067626


我住的小區,85%都交物業費,有個別不住無法交外,還有部份不交的,找各種理由拒絕。

物業告到法院,這部份業主敗訴,但還是沒交。

只說明這部份業主,只想投機,拖一天是一天,思想,道德全喪失,小區鬧事他們最積極。

希望小區的業主對自己要求嚴些,也要支持物業的工作。這樣小區才能搞好。


登山望星人


物業,就像人民公社,沒幾天了,社會進步,要物業幹什麼?物業是當今社會的毒瘤,黑惡勢力,不取締,有好日子過嗎?


海邊人74577358


物業公司若在公告欄中發“催繳物業費通知",註明業主房號是很正常的。這樣做有利於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提高大家的自覺性,有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公告曝光,畢竟當老賴不光彩。

現在,業主欠繳物業費的案例很多,這種是違法行為,如長期拖欠費被起訴,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瓊海碼強


首先應該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委會同物業簽訂合同,按照合同條款鑑定物業的服務質量。物業沒有達標,業委會敦促物業限期改進。物業沒有改進,改進不到位,不徹底。業委會可召集業主大會更換物業。而不是單個拒交物業費。按時交物業費是每個業主最基本的要求,小區的管理是靠大家的物業費支撐。如果不交費的業主達到一定比例,小區是無法管理下去的,受害的還是小區業主。不交費的也嚴重損害了交費業主的利益,是不可取的。


四維58832014


堅決支持取締物業取消物業費!


用戶2910735612626


物業不公來收入和開支,業主可以把物業老婆和老孃照片貼到門口必邪嗎,搶監別人還把別人的照片放到網上買這叫什麼流氓搶盜


陽光103988406


本小區業委會要求物業公司,跨年後,必須在小區內公示所有欠費者的姓名,房號,久費類別及欠費金額。一是公平公開透明,二是便於大家互相監督。

具體理由,可參看“銳眼說小區”文章列表裡的《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公示欠費名單天經地義》。


銳眼說小區


當然可以。浙江省法院受理物業合同糾紛案的前題是物業公司進行過包括公告催收在內的書面催收,沒有房號怎麼證明?當然業主姓名全稱不能出現在書面催收上,否則屬於侵犯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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