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15萬一次性付清,開發商每年返1.5萬,10年返完,是什麼套路

車位15萬一次性付清,開發商每年返1.5萬,10年返完,是什麼套路

這叫賣家多賣錢,買家拿不到錢的騙二傻子套路。

司法實踐中,已經爆發了很多起類似的詐騙套路。

甲開發商在鳥不拉屎的地方開發一個商鋪盤,本來同地段的商鋪只賣5萬一平方,而且還不好賣。

為了多賣錢,也為了拉動人氣。開發商想了一個套路,只要買一個鋪子,就能享受十年包租服務,並且年租金20%以上。

啥叫包租呢?就是你買了鋪子,開發商再把鋪子租回去,每年付你租金。這樣你省了出租的環節,一本萬利啊!

這麼好的鋪子為啥不買?很多投資人心動了!買!人氣來了,開發商就開始加價。附近的鋪子每平5萬,我這個每平7萬。

雖然貴點,但是投資人心想,每年20%的收益呢,是銀行存款收益的十倍,貴有所值啊!啥叫被動收入?這就叫被動收入!一想到投入200萬,一年能賺40萬,5年回本,十年本錢翻翻,投資人鼻涕泡都冒出來了。

於是這種包租的鋪子哄搶一空。第一年,開發商挺守信用,租金如數雙手奉上。

投資人美滋滋地收錢。第二年,開發商還是很守信用,租金付得很爽快。

到了第三年,開發商不付錢了,對投資人也愛理不理。

投資人怒了,告丫的。開發商無所謂,愛告不告,你們能打贏官司算我輸。

投資人拍拍售房合同書,心想白紙黑字的合同你還能賴得掉?到公安報案,公安說你們屬於民事糾紛應該去法院起訴。一到法院起訴傻眼了,合同上開發商沒署名,也沒蓋章。

合同上負責包租的另一方是乙公司,去天眼查一看,跟開發商沒有半毛錢關係。而且這個乙公司是個皮包公司,賣了也還不出錢。合著鬧了半天,是在跟李鬼打交道。

這下該怎麼告?有的投資人自我安慰,不怕,還有個鋪子在,不行就自己出租。

去現場一看,傻眼了!他擁有的是產權式商鋪,跟別人的鋪子連在一起,沒有獨立的空間。你說你有鋪子,那你能指出在哪嗎?

這個問題鬧到法院,法院也沒有啥好辦法。這壓根是監管搞出來的問題。法院連屁股怎麼擦都不知道。

投資人要起訴,有幾個訴求:1、要租金。好,法院判支持,但是然並卵,乙公司沒錢,執行不了。

2.要房子。但是房子產權已經給你了。這塊法院也沒法判。你想實際交付,拿房子?OK,你告訴我這一大塊區域,哪一塊是你家的?連個門都沒有,你怎麼控制?

3.退房、賠違約金。好,法院可以支持。但是別忘了,你只要把房子退了,你可就是一般債權人了。到時候破產分配,你沒有優先權,你的房子還要給別人分配。你連湯都喝不上。

4.有懂行的說我要刺破公司面紗,把開發商拉出來承擔責任。呵呵,你看法院搭理你不?開發商的律師也不是吃乾飯的,早就防備著你這招了。

於是投資人眼睜睜看著200萬投資,只拿回80萬,剩下的打水漂。嗯,也不算完全打水漂。還有一個空空敞敞、八面漏風的鋪子。賣也沒法賣,租也沒法租!鬧心不?

這事最好的辦法是政府大包大攬,重新新進包租中間商。但是協商過程很難,你想啊,幾千戶業主,眾口難調啊!而且中間商也要賺差價,肯定租金不會是年20%了,有年6%就偷著樂吧!

讓業主自己協商統一出租?更不現實。什麼叫一盤散沙?只要有這種想法,你很快就可以看到。

回到問題,十年返本?信這種鬼話你就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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