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甲寅鎮某水廠被打砸一案

紅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甲寅鎮某水廠被打砸一案

11月21日至22日,廣受社會關注的紅河縣甲寅鎮某水廠被打砸一案在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許某呼、李某呼等30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紅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甲寅鎮某水廠被打砸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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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許某呼、李某呼等30名被告人涉嫌犯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30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尋釁滋事的犯罪事實:2019年1月29日18時30分許,被告人許某呼、李某上、李某呼等人以某水廠生產礦泉水影響本村村民生活用水為由,聚集煽動並帶領200餘名村民到該村水源地將該村的飲用水管和某水廠生產用水水管砍斷,之後又帶領村民將該村“美麗家園”供水水管砍斷。經紅河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2019年1月29日晚上被砍斷的水管和某水廠的水管總價值人民幣6947元。2019年1月30日中午,村民在打砸某水廠的過程中,被告人許某呼衝上過往的雲GY6181客車,因懷疑被害人譚某燕拍攝視頻,便將其手機搶走,下車後將手機砸在地上,受害人楊某芬的手機也被人砸壞。經紅河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損壞的兩部手機價值人民幣2080元。2016年的某一天,村幹部組織全村聚餐時,被告人李某三、李某上以某水廠在打井抽地下水會影響本村飲水為由,召集村民去阻止某水廠打井,被村幹部勸阻後,李某三向村幹部吃飯的地方撒灰以挑釁村幹部。同時,李某上、李某三帶領村民將某水廠打井設備推翻並制止工人打井,李某三隨後將村口設置的限高杆破壞。經紅河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破壞的限高杆價值為人民幣2375元。

妨害公務罪的犯罪事實:2019年1月29日20時20分許,紅河縣公安局甲寅派出所接到某水廠報案後,公安民警一行五人駕駛雲G1380警車到該水廠處置,被告人許某呼、李某上、李某呼、許某生等人圍住民警,質問派出所民警為什麼要出警,在許某呼等人的煽動下對民警推搡,許某呼將民警佩戴的執法記錄儀搶走,在場的許某生、李某紅等十多名被告人打砸警車,同時對五名民警實施毆打。經紅河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毆打的兩名民警被評定為輕微傷。經紅河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砸壞的警用車輛、現場執法記錄儀、警用手電筒損失價值為人民幣12865元。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犯罪事實:2019年1月30日上午,甲寅鎮黨委政府帶領工作組到許某呼家中做工作制止未果。11時左右,村民在球場集中後,被告人李某上、許某呼等人帶領20餘名村民到某水廠旁的公路聚集,對某水廠的窗戶玻璃、房屋內物品進行打砸,將某水廠的窗戶、捲簾門、生產設備、辦公室、化驗室物品全部砸壞,並將部分物品丟到公路上。經紅河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該水廠被損壞的物品價值為人民幣986035元。2019年1月30日下午,村民在打砸完水廠後回到村子,許某呼組織村民買豬來宰殺後全村人聚餐吃飯,吃飯後,被告人許某呼、李某上、李某呼、許某生等人帶領村民來到李某周(時任村民組長)家要質問水源出售情況,由於李某周家無人,被告人李某紅等人將李某周家的兩間房屋的窗戶玻璃、石棉瓦、傢俱等破壞後離開現場。經鑑定,李某周家被損壞的財物價值為人民幣12945元。2018年10月的一天,該村排汙管建設好之後,被告人李某三、李某六等人以排汙管埋的不夠深,垃圾會衝上路面等為由,將房屋周圍的排汙管破壞,經紅河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李某三等人破壞的36.5米排汙管價值為人民幣5767元。

紅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甲寅鎮某水廠被打砸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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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由於社會關注度較高、被告人數多、開庭時間較長等原因,紅河縣法院制定了詳細的庭審安保方案和輿情應對處置預案,組成了押解值庭組、庭審安全保衛組及安保應急組等安保小組,並決定到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是紅河縣法院第一件因被告人人數眾多而到中院審理的案件。

紅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甲寅鎮某水廠被打砸一案

在兩天的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起訴書指控30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30名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權利。庭審當天,共有50餘名被告人家屬到庭旁聽。

由於本案涉及的被告人較多,社會關注度高,影響較大,法庭將擇期宣判。

紅河縣人民法院 王露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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