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引發國家部門高度關注,企業調研,行業究竟如何走向?

谷原明


電動車新國標已經在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新標準實施後,原來的電動車將會分為三個類別: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類。



其中電動自行車的要求是:兩個車輪、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車型在質量上(含電池)小於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

而速度超過50km/h的將被定義為電動摩托車,對於電動摩托車,按照規定,必須要上牌,駕駛電動摩托車必須要有駕照,並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這就意味著,很多電摩車主都要經過考駕照、辦理行駛證、買保險、上車牌等一系列手續方可上路。

電動車新國標出來之後,有一些爭議,因為很多人在短期之內不能適應新國標。

首先是車主。目前很多人所持有的電動車速度都超過50km/h,這意味著大家要上牌,要考駕照,要交保險,這些事情都讓很多人覺得不方便。比如目前很多人之所以購買電動車,因為電動車靈活方便,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的時候可以避免擁堵。此外,對於送外賣或者做小生意的人來說,如果以後電動車限速了,對他們的影響是很大的。

更關鍵的是,大家已經習慣了電動車無拘無束的日子,但是新國標實施之後,電動車上路是有很大限制的,如果違規會面臨很大的處罰,比如有些地方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車輛的,處200元罰款;再次被查獲的,處1000元罰款,並處5日以下拘留;駕駛人有駕駛證但不具有準駕資格的,處200元罰款;再次被查獲的,處200元罰款,記12分。屬於非機動車的,對車輛涉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則按非機動車違法定性處罰。

其次是電動車經銷商和零售商,目前很多零售商或經銷商都有很多積貨,而根據新國標的要求,這些電動車很多是不符合新標準的,也正因為如此,在新國標正式實施之後,很多人都不去購買這些非標電動車,導致電動車的零售生意清淡,甚至很多存貨都有可能賣不出去,這對於有大量存貨的人來說會造成較大的損失。

雖然新國標出來之後又一定的過渡期,但是過渡期很短。

再次,新國標正式實施之後,對於電動車生產廠家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一方面就是成本的增加。現在很多電動車使用的都是鉛酸電池,但是新國標要求電動車必須採用鋰電池,這意味著成本會上升,當然之成本上升之後,銷售價格也會上升,到時企業在價格上的競爭將會不再有優勢。

另一方面,3C認證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按照新國標的要求,未取得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將不得生產、銷售,這個規定有可能讓哪些技術實力弱,資金少的企業退出市場。


當然,雖然新國標對於大家來說確實有一些不方便的地方,但是新國標的正式實施對於交通安全,促進我國電動汽車的健康發展還是有很大的促進作用的。

一直以來,電動車上路可以說是0要求,什麼人都可以開,這些電動車進入機動車道,闖紅燈,衝撞行人的事情經常發生,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為電動車不規範的行駛造成的。而且發生事故之後,很多電動車都是逃之夭夭,無法找到肇事者,因為電動車沒有上牌,在沒有攝像頭的地方很難尋找線索。

除此之外,因為電動車質量問題導致的火災事件也經常發生,比如電動車充電過程中發生自燃造成火災等等。



所以目前電動車的安全隱患還是比較大的。而新國標正式實施之後,不僅對電動車的質量有更嚴格的要求,對於電動車的管理也更加規範,這對於減少電動造成的安全事故還是有很大幫助的。

與此同時,按照新國標的要求,企業必須推動電動車工藝技術、生產流程、設計創意提升,努力為人們出行提供性能品質更好、安全保障更高、續航能力更強的規範化產品,這對於提升電動車企業的競爭力也有很大的幫助。

不過,目前新國標的過渡期確實有點短,很多人都沒法做好準備,希望有關部門在實施政策的時候能夠更人性化一些,比如延長過渡期。


貸款教授


我騎電動自行車二十年了,深知腳蹬子對於電動車毫無用處。後來出的電動車乾脆出廠就不安腳蹬子了。這是經過市場實踐後的選擇,沒錯。

腳蹬子還是留給專家去安到他們的汽車上吧。一來環保,二來路上沒油沒汽和發生故障時還可以蹬上走,不至於擋別人的路。

這個建議如何,大家不妨都來議一議。


汾水長流7


我是個不會開車的人,平時出行基本上都是電動車,我支持國家對電動車行業加強管理,但感覺國標的制定有嚴重問題,可能是被摩托車行業逼出來了這麼個不倫不類的標準。25公里的限速標準實在太低太低,自行車也不止騎出這麼個速度!我覺得應改為35公里/小時最為合理!


荔枝園1976


目前中國的一些城市在走回頭路,象電動車這樣的事情,跟本就是瞎搞,電動車不電動用腳蹬。😂😂。道路擁堵不限汽車,限環保又方便的電動車。只因為騎電動車的都是上班組和打工者。


三哥2539424


任何東西制定國標是好的,但一定要結合實際,不能傷害大多數人的利益,否則就會把以人民為中心的初心背道而馳,還有既然制定國標,就要對所有交通工具實行國標,例如汽車最高時速120km,強制要求車輛自重,汽車進行碰撞測試不合格,汽車顏色等都要嚴格落實,假如超過這個標準必須報廢禁售,自行車強制安全標準,不合格也要禁售,如果只對單一交通工具制定國標,只會造成人民的不滿,希望專家注意一下[捂臉][捂臉][捂臉]


平淡是真58816743


老百姓從來都沒有接受所謂新國標,這損害消費者權益,也不符合國情,民情,一臺電動車連一個成人都不能載,動不動就罰款抓車這些都是赤裸裸的剝削消費者,強行實施新國標以來消費者與交警衝突越來越多了,


淡茶留香66198594


準確的說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車是包含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汽車的,其中電動汽車還有一個專用名詞:“新能源汽車”。準確的說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直白的說是電動自行車的新標準太多問題了。

一、新能源汽車

眾所周知,電動汽車屬於新能源汽車的範疇,是曽享受國家補貼的。對電動汽車的鼓勵和對電動自行車的打壓,客觀上屬於標準混亂,被人們吐槽歧視,真不是老百姓的錯。同位電動,在汽車上是千般好,在自行車上是萬般壞,完全背離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共識。

同為電動能源的交通工具,電機、電池、控制器、安全性等方便,都在隨著國家科研的發展和成果,不斷提升。科技發展的成果,只能汽車使用、不能自行車使用?還是科技發展的成果,被行業管理部門排斥?這都是經不起推敲的。

二、電動車限速

限速是交通普遍存在的規則。比如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在一些特點的路段,比如輔道、比如入口等等,有100、80、甚至40的限速,是合理的,也是科學的。

但是,所有的限制都是限制駕駛,從未限制車輛本身。從未聽說,對哪種車輛限制最高速度的。有小轎車限速100,SUV限速80的嘛?電動自行車限速25並且強制超過25公里中斷動力,實在是匪夷所思,毫無道理。如果以安全為由,電動自行車限速25%,否則不讓上牌;那麼國內絕大部分汽車都無法上路行駛------國內公路最高限速120,一切最高速度超過120的汽車都應該被禁止上路、禁止頒發機動車行駛證。這樣的限制,可行嘛?

三、限制違背常識

1、作為交通工具之一,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發展和普及程度,顯示了當今社會對電動車巨大的需求,顯示了普通人對電動自行車的肯定和支持。這是民意不可違。

2、電動自行車最高速度的提高,向電動摩托車方向的發展,實際上體現的是當今社會科技的進步。速度更快、車重更大,是有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傷害更加嚴重。但是這絕不能成為打壓的藉口。否則,怎麼理解公路進化為高速公路,鐵路進化為高速鐵路?

因提高、發展帶來的問題,應該以提高和發展的眼光來看待。“生產力生產關係”,安全性方面的問題,不可能用“回到從前”來限制。自行車一般行駛速度為18~20公里,體力好點的25公里速度不在話下。限速25公里,電動自行車的價值何在?老年人代步工具?

3、更奇葩的是,電動自行車必須擁有兩個腳蹬。因為是從自行車進化而來,所以必須擁有兩個腳蹬。哪,汽車是由馬車進化而來,所有的機動車必須攜帶馬匹才能上路? 不客氣的說,如此奇葩的規則,超出了正常行政管理的範疇。制定此規則的行業也好、行政管理部門也好,是應該被嚴肅問責的。你的過錯,超出了人們能夠接受的錯誤的下限。顯然屬於“權利任性”的範疇。

規則是必須有的,限制也是必然存在的。但擁抱科技、擁抱發展,是社會的基本規律。

四、不合時宜

即便電動自行車有這樣那樣的問題,現在限制也不合時宜。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汽車的普及率不斷刷新。與之伴隨的,是停車位的大量缺少和公路擁堵的不斷加重。

在城市而言,同時擁有家用汽車和電動自行車的人,有很大的比例。他們選擇在上下班使用電動自行車,既是方便自己的選擇,也是對停車位缺乏和道路擁堵的謙讓和貢獻。新國標打壓電動自行車,是幾個意思?

五、在郊區和農村而言,新規則幾乎一無是處。我們是農耕民族,農民依然是360行中人數最大的行業。強烈建議,行業管理也好、行政管理也好,在制定電動自行車標準時,額外對郊區、對農村制定更便民的規則。


南京萬通車輛研究僧


準確的說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車是包含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汽車的,其中電動汽車還有一個專用名詞:“新能源汽車”。準確的說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直白的說是電動自行車的新標準太多問題了。


一、新能源汽車

眾所周知,電動汽車屬於新能源汽車的範疇,是曽享受國家補貼的。對電動汽車的鼓勵和對電動自行車的打壓,客觀上屬於標準混亂,被人們吐槽歧視,真不是老百姓的錯。同位電動,在汽車上是千般好,在自行車上是萬般壞,完全背離了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共識。

同為電動能源的交通工具,電機、電池、控制器、安全性等方便,都在隨著國家科研的發展和成果,不斷提升。科技發展的成果,只能汽車使用、不能自行車使用?還是科技發展的成果,被行業管理部門排斥?這都是經不起推敲的。


二、電動車限速

限速是交通普遍存在的規則。比如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在一些特點的路段,比如輔道、比如入口等等,有100、80、甚至40的限速,是合理的,也是科學的。

但是,所有的限制都是限制駕駛,從未限制車輛本身。從未聽說,對哪種車輛限制最高速度的。有小轎車限速100,SUV限速80的嘛?電動自行車限速25並且強制超過25公里中斷動力,實在是匪夷所思,毫無道理。如果以安全為由,電動自行車限速25%,否則不讓上牌;那麼國內絕大部分汽車都無法上路行駛------國內公路最高限速120,一切最高速度超過120的汽車都應該被禁止上路、禁止頒發機動車行駛證。這樣的限制,可行嘛?


三、限制違背常識

1、作為交通工具之一,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發展和普及程度,顯示了當今社會對電動車巨大的需求,顯示了普通人對電動自行車的肯定和支持。這是民意不可違。

2、電動自行車最高速度的提高,向電動摩托車方向的發展,實際上體現的是當今社會科技的進步。速度更快、車重更大,是有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傷害更加嚴重。但是這絕不能成為打壓的藉口。否則,怎麼理解公路進化為高速公路,鐵路進化為高速鐵路?

因提高、發展帶來的問題,應該以提高和發展的眼光來看待。“生產力生產關係”,安全性方面的問題,不可能用“回到從前”來限制。自行車一般行駛速度為18~20公里,體力好點的25公里速度不在話下。限速25公里,電動自行車的價值何在?老年人代步工具?

3、更奇葩的是,電動自行車必須擁有兩個腳蹬。因為是從自行車進化而來,所以必須擁有兩個腳蹬。哪,汽車是由馬車進化而來,所有的機動車必須攜帶馬匹才能上路? 不客氣的說,如此奇葩的規則,超出了正常行政管理的範疇。制定此規則的行業也好、行政管理部門也好,是應該被嚴肅問責的。你的過錯,超出了人們能夠接受的錯誤的下限。顯然屬於“權利任性”的範疇。

規則是必須有的,限制也是必然存在的。但擁抱科技、擁抱發展,是社會的基本規律。


四、不合時宜

即便電動自行車有這樣那樣的問題,現在限制也不合時宜。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汽車的普及率不斷刷新。與之伴隨的,是停車位的大量缺少和公路擁堵的不斷加重。

在城市而言,同時擁有家用汽車和電動自行車的人,有很大的比例。他們選擇在上下班使用電動自行車,既是方便自己的選擇,也是對停車位缺乏和道路擁堵的謙讓和貢獻。新國標打壓電動自行車,是幾個意思?


五、在郊區和農村而言,新規則幾乎一無是處。我們是農耕民族,農民依然是360行中人數最大的行業。強烈建議,行業管理也好、行政管理也好,在制定電動自行車標準時,額外對郊區、對農村制定更便民的規則。

永遠也不要忘記農民伯伯。即便您歲數更大,農民永遠是伯伯。


滄桑短笛


磚家代表的是摩托車和汽車廠商的利益,我就服了,電動自行車和電摩托區別其中一條是摩托有後視鏡,自行車沒,哪來這麼個傻逼,怎麼自行車就不能按後視鏡了?安了就變摩托了?腦門讓驢踢了


遊蕩在大海


其實沒車什麼事,關鍵是人,是人騎車,把人管好,把車造好就行,就像汽車,你說它安全嗎???你又說它不安全嗎,其實是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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