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國標”,馬上實施,未備案不能行駛,電動車駕照還遠嗎?

婁本帥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提及的內容僅限於車型劃分,自行車並未要求持有駕駛證。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在關於技術規範的發佈會上明確的說明,電動自行車的調整僅限於技術規範,達標車輛屬於自行車範疇、不達標車輛為機動車。兩種車型的區別同時區別了需不需要駕駛證,目前實行的規定僅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和使用規定》,沒有任何一款是針對非機動車的。

且新國標中並未提及“未備案不能行駛”,首先看一看電動自行車需要滿足哪些特點:

1、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每小時

2、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

3、整備質量(總重量)不得超過55公斤

4、設計需有腳踏板功能

5、車體寬度不得超過45公分

滿足這些條件的電輔助驅動兩輪車屬於自行車,這類車在大多數城市是無需備案的,僅有少數人口眾多且流動性很大的城市要求統一上專用牌照,但仍不會要求持有駕駛證才能使用;且要求登記上牌的城市按照工信部提出6~12個月的過渡期也是循序漸進的,不會把時間設置在某一個節點,否則官方人力物力也不能滿足。

真正涉及到“未備案不能行駛”的車輛已經不屬於自行車,規定中已經將這類車劃分為機動車。

部分提供過渡期的城市需要在期內等級備案,過渡期結束之後繼續使用這類車則要等級上牌,按照摩托車標準使用黃牌、投保交強險、持有D/E/F不同級別的駕駛證才能使用普通三輪電摩、普通兩輪電摩以及輕便電摩托車,凡駕駛這類車車輛無需以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判斷,這是兩個概念的車型。

過渡期內工信部的要求是各地區針對實際情況調整期限,在期內實現自然報廢為主、以舊換新為輔,或提供折價回購再或者是報廢補貼,屬於電動摩托車但車型不在機動車登記目錄中的話可以選擇這種幾種方案;過渡期內購買的車輛均符合3C認證,是有摩托車等級上牌資質的。


關於電動自行車25km/h的時速可以說並不慢,沒有中心線的城市道路汽車限速也僅為30km/h、公路為40km/h,實際限速值可以說挺高了。

至於曾經的電摩看似車速表現實40甚至更高,這些表實際多為歡樂表,用GPS實則電摩顯示車速為40km/h已經感覺“風馳電掣”了,而實際車速還不到30km/h。所以限速控制到25km/h並不會明顯降低通行效率,且標準降低之後製造商也不會在用這種歡樂表。

25km/h的時速其實仍有相當的風險,汽車碰撞測試中會有30km/h的測試,汽車的主動被安全防護等級是非常高的,我們看一看差一些的低速四輪電池在這一時速下是什麼表現吧。


通過這張圖片應該能夠體會到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會是什麼後果,大部分車主對速度並沒有概念,25km/h自行車已經相當快了;關於電動自行車的問題無需放大解讀,達標車輛按照自行車用、電摩該上牌該考摩托車就去考摩托車駕照,只有嚴格按照規則各行其道才能有道路安全。




天和Auto


大家是不是會經常在小縣城看到很多老年人開著自己的小電動車,然後優哉遊哉的有的去買菜,有的去接小孩。
但是時間一長就會導致出現很多問題,例如小型事故、電動車沒有管制導致的擁擠、還有的就是年紀大的老年人由於車多導致的事故等。
為了避免這些事故出現,國家已經決定限制電動車的上路。
馬上新國標要實行了,你們的電動車登記了嗎?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
自從規定實行以來,不少車主已經為自己的兩輪電動車辦理了“臨時身份”.
而新國標將會於2019年4月15日實施,你的兩輪電動車登記了嗎?趕緊看看吧,如果沒有登記逾期未備案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哦。
按照新國標規定,沒有備案的兩輪電動車是不能上路行駛的,如果你違反了規定,那麼就會扣留車輛,車輛列入《公告》的,還需要駕駛人補辦註冊登記並且依法予以處罰,車輛未列入《公告》且鑑定為機動車的,對駕駛人就會需要進行處罰。
車輛被鑑定為機動車時,如果電動車沒有駕駛證,那麼也會被認為無證駕駛,也會要罰款和拘留,罰款了不打緊,但是如果被拘留家裡肯定會擔心。
\t最後重點內容:請大家務必抓緊時間去把自己的機動車備案吧。
\t證件:身份證、車輛合法憑證、車輛合格證
\t時間:備案後使用期限2021年12月31日止
\t 而且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也必須在2019年3月31日前,辦理登記,不符合就不能上路了。
最後,就是大家趕緊行動起來吧,4月15日後,只有登記的電動車才能上路的,其他的上路就要被罰款。

駕校一點通


我已經上好新電動車牌照


一生何求老張


城鎮、農村發展巨不平衡是最大實施難度,一刀切是硬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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