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小時審結9案

9月6日,西安市碑林區法院會同碑林區檢察院、碑林交警大隊、碑林區法援中心等單位,通過認罪認罰“一站快審”機制,審理完畢9案9人危險駕駛案件。

在設立於碑林交警大隊的“碑林區認罪認罰從寬集中辦案工作區”速裁法庭內,審理自9月5日下午2時起,至9月6日中午12時一審宣判止,9起案件偵、訴、審全程用時22小時,成功刷新了多案同啟“一站快審”機制審理案件的新紀錄,極大地提高了訴訟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這次集中啟動9起危險駕駛案件審理,是該院在前期同啟6案、8案“一站快審”的基礎上,不斷總結和積累經驗,努力使該機制形成常態化、規範化的結果。碑林區法院刑庭副庭長王湛、法官宋博主審了該9起案件,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個月至2個月零15天拘役,並處3000元至7000元罰金,宣告緩刑,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自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開始以來,碑林區法院本著“大膽探索,小心求證”的原則,成功創立了由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和值班律師聯動的認罪認罰“一站快審”機制。截至目前,該院已成功通過“一站快審”機制審理認罪認罰輕微刑事案件37件。通過不斷刷新啟動案件種類、數量和辦案時間等紀錄,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常態化、規範化實施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和經驗支撐。(貟偉偉 鄭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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