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興安盟行署序列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2020興安盟行署序列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加強我盟人才隊伍建設,興安盟行署序列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引進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研究生2人,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二、引進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盟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4、公務員錄用考試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違紀違法記錄人員;

5、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見附件1),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12日至13日,上午9時—11時,下午15時—17時。

2、應聘人員必須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引進人才具體條件及要求,方可報名。

3、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實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和本人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和畢業後的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經歷)。並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色照片後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4、應聘人員本科、研究生皆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研究生專業須與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

5、應聘人員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評估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應聘人員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7、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引進公告和引進人才條件,對照個人情況,符合自身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報名。

8、應聘人員須對填寫的《報名登記表》信息內容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填寫的各項內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實、不準確而影響資格審查、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應聘資格,並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

2、地點詳見附件。

3、資格審查由引進人才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地點、日期和時間內攜帶如下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候。

(1)《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複印件、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3)全日制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研究生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海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籍(人事)檔案;

(4)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獲獎證書、成果證書、專利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6)發表論文或作品的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

(7)盟外在職在編的應聘人員和盟內企業在職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

(8)應聘人員本人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名承諾,保證遞交的相關資料與人事(學籍)檔案相關內容一致,複印件與原件相一致,相關資料和內容真實可信;

(9)引進人才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引進公告確定的引進條件、要求和有關政策規定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有效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報名資料和人事(學籍)檔案進行認真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資格審查通過。對審查未通過的,應嚮應聘人員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給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10)引進人才主管部門向盟人社局送審之前要對應聘人員應該提供的報名資料和人事(學籍)檔案認真審核,保證應聘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從業資格證書等有效證件複印件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花名冊、報名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檔案內報到證、工作經歷證明、檔案資料審核表等要求提供的材料齊全,以便及時審核。

(11)需要開具調檔函的應聘人員報名之前,憑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到引進人才單位主管部門人事科開具調檔函。

(三)資格審核

1、盟人社局根據《公告》引進人才條件和要求,對引進人才主管部門資格審核通過應聘人員的相關資料逐項進行審核,確認參加評估資格。

2、審核結果在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站上公佈。

(四)評估

評估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在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站上另行公佈。

(五)體檢

1、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1號及修訂標準執行。

2、應聘人員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進人才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

2、考察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結束後,考察部門要將考察工作情況和考察結果書面形成書面材料,報盟人社局備案。

(七)公示和聘用

1、確定的擬引進人才信息在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期滿,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實有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後再決定是否引進。

3、公示期滿,沒有問題的,引進人才主管部門向盟人社局提交檔案和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辦理聘用、編制註冊手續。

4、引進人才從辦理聘用、入編手續完畢下月起上崗起薪,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5、引進人才列入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享受事業單位相應崗位待遇,最低服務年限不少於5年。

四、有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人才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與引進條件和要求不符或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引進人才工作秩序的應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在引進人才工作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資格審查、評估、體檢、考察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引進人才相關事宜和信息,通過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站發佈,請隨時關注。

五、本方案由興安盟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報名諮詢電話:0482-8266510(盟人社局)

0482-8266882(盟機關事務局)

0482-2827008(盟市場監督局)

監 督 電 話:0482-8266505(盟人社局)

0482-8266679(盟機關事務局)

0482-2827008(盟市場監督局)

附件1:2020年興安盟直行署序列事業單位引進人才計劃表(第二號).xlsx

附件2: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xls

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