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警方出臺涉槍涉爆舉報獎勵辦法 最高獎勵20萬元

南國都市報、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3月10日訊(記者陳康 通訊員 王雷)近日,萬寧市公安局出臺了《萬寧市公安局群眾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舉報人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辦法》規定的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包括: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攜帶、郵寄、儲存爆炸物品;涉及郵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等違禁物品。

查獲相關案件後,承辦單位在4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並按規定呈報審批獎勵。

群眾快捷舉報包括以下幾種方式。寄信舉報:舉報材料寄至萬寧市萬城鎮望海大道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或治安管理大隊,郵編:571500;電郵舉報:wngaJ35050163.com;電話舉報:撥打110或62192110。

原標題:萬寧警方出臺涉槍涉爆舉報獎勵辦法 舉報查實最高獎勵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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