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赤水法院訴前成功調解一起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
既解決了孩子撫養問題
也為孩子成長爭取到了長期生活保障
贏得雙方一致好評
3月6日一大早
一對母子蹲在第二人民法庭門前
女子看上去很憂慮
法官見狀
走上前去了解相關情況
女子告訴法官
身邊的男孩是她和同居男友的非婚生子女
因為兩個人無法繼續走下去
孩子的撫養權又協商不好
本來是打算來起訴孩子撫養問題
但是自己經濟條件不好
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
又捨不得孩子
實在不知道怎麼辦
就一直蹲在外面
通過交流
法官抓住幾個核心問題
一是雙方是離婚後開始同居
同居之前都有婚生子女
二是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
女方是因為沒經濟能力照顧孩子
男方是沒時間照顧也不願意付太多生活費
三是男方在同居關係中在女方處借款4萬元
四是雙方按揭了一套二手房
目前仍然在還房貸
經過充分考慮幾個核心問題的平衡點後
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
並向雙方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房子歸孩子所有
房子賣出後的房款或出租後的租金
作為孩子生活費
剩餘的房貸由男方按月付清
男方不再償還女方4萬元欠款
因為可以給孩子一個長期生活保障
雙方表示贊同這個方案
最後雙方協商好
孩子撫養權歸父親
暫時由母親照顧
財產和借款方面
按照法官提出的建議達成協議
糾紛順利被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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