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一家银行5000元,绑定卡自动扣款,发卡行错打了5000被扣了,与自己无关吗?

理财迦


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但是应该配合银行处理这个事情,既然已经开始扣款了,说明也该还款了,自己该还的还,银行方面该问的问,到了那儿好吃好喝的招呼你,因为是让咱退钱,对不对,态度能不好吗?网上那种柜员转错账,打错款的事情太多了,不都乖乖送回去了吗,干不过人家的,都是离开柜台概不负责,那是少给了可以,银行多给了储户钱,怎么都得要回来。

同一个行的信用卡和储蓄卡互通的,就算你不绑定自动还款,逾期三个月你就看吧,直接给你扣掉储蓄卡里的钱,就这么硬气!


见我想见的人


发卡行错打了5000,替你还了债,这确实不是你的责任,过错在银行。但你的账户通过不当方式获得不当利益5000,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银行。所以,这里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不是完全与自己无关。

曾经有个真实案例,老李涉及一桩标的1万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因为是被告,原告申请了诉前保全,老李银行卡没有钱,但被法院冻结。一天,小张因为超市进货付款,用手机银行转款1万,结果失误将钱转到了老李银行卡中,最后被法院强制执行扣划。小张去银行问清楚原因后,马上要求法院退款,却被法院告知,此款不能退,只能找老李赔偿。如果老李拒不归还,可以以不当得利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向警方报警,金额较大拒不归还涉嫌财产侵占罪。

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发卡行出错打了5000在你银行账户,因为自动扣款而还清了你的债务,在法律上这笔债务肯定是不存在了,表示你已经偿清债务。但是,你的还款资金来源于何处?不是自己的,也不是亲戚朋友或商务合作伙伴的,更不是银行自愿资助你的,而是系统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在法律上,没有合法根据,有损他人而取得的利益,称为不当得利。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当得利应当归还利益受损方,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支持。拒不归还,达到一定金额的,涉嫌财产侵占罪。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发卡行因为出错为你还清了债务,这确实与你无关。但是,因为你在没有合法根据情况下,取得了不当利益并还了银行欠款,不当得利受益者负有返还义务。所以,旧账已了,又添新账。说来说去都是账,还不如痛痛快快给个了结。在这绕来绕去,反而总给别人以赖账的感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嘛,大家觉得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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