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解答來了!嘉興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嘉興市階段性減免企業

社會保險費

政策解答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13號)文件精神,市人力社保局整理了嘉興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解答,以便各類企業單位對照執行。

(一)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包括哪些險種?

答:包括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保險四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企業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仍由企業代扣代繳。

(二)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對象有哪些?

答:此次減免的單位範圍包括各類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

(三)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執行期限如何定?

答:具體為: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今年2月份至6月份(所屬期)、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徵收2月份至4月份的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對企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徵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

(四)如何確定各類企業的劃型?

答: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劃分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等有關規定執行。

(五)參保單位如何辦理社保費減免手續?

答:參保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減免額在申報時自動計算並直接扣減應繳費額,不需要額外辦理減免申請。

(六) 3月馬上要申報2月的社會保險費了,具體怎麼實施減免?

答:集中減免月份企業社會保險費的申報、核定、徵繳程序不變。即享受減免的企業仍按原政策及申報流程正常申報各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的繳費基數,稅務徵繳系統會根據減免條件參數判斷生成相應的費額並自動執行免(減)徵。

單位繳費人3月社保費申報期調整為3月16日-3月31日。

(七)執行社保費減免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嗎?

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申請緩繳社會保險的,均可通過浙江省電子稅務局(登錄網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具體申請。

(八)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期間,職工社會保險待遇會受影響嗎?

答:此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是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的重大舉措。減免政策的實行,對企業參保職工按政策規定應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不會受影響,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九)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是否會延續?

答:目前將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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