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又火了!“315”前連發三條召回信息,盤點近期奔馳在華的“七宗罪”

近期,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了三條召回計劃,涉及包括擴大斷軸召回、安全帶隱患等問題。在“315”消費者協會日前連續召回,此舉也被質疑是奔馳在“315”前的主動調整。

自奔馳自“西安女博士坐機蓋維權事件”發生後,曾在2019年5月發佈過更新後的《服務公約》,以此規範各授權經銷商,重申合法合規的經營理念。如今剛剛過去半年的時間,這個《服務公約》到底執行的如何?奔馳為何還總是有負面消息爆出?今天和訊汽車就為你細數奔馳在華的“七宗罪”。

第一宗:斷軸3年才召回 承認錯誤比登天還難

關奔馳E級斷軸的投訴最早可以追溯到2017年,也就是全新國產奔馳E級(W213/V213)上市後約1年,當時有部分車主表示新車行駛1萬多或者2萬公里之後出現減震異響,甚至是懸架斷裂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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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的2018年,國產奔馳E級斷軸的事件開始大規模爆發,在某汽車質量網站的投訴中,僅3年間因為斷軸事故的投訴就達到了數十起,他們大都是在正常駕駛時或者在通過減速帶後,車輛的前懸掛發生斷裂,更有的甚至在高速路上直接斷軸。

面對大面積的斷軸事件,奔馳官方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承認自己的錯誤,而是把問題都歸給了車主。“駕駛習慣不好”、“操作不當”等說辭,多數車主在維權的時候也被4S店告知:是外力所致,不能質保,需要自費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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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官方並沒有給出,但有業內人士認為,問題的出現並非偶發,是主機廠設計不良導致的減震部件強度不夠,“主減震杆下叉衝壓件結構設計不良導致的強度不夠,左搖右晃要麼失衡變形要麼根部折斷,不是品控不良個例,而是多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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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9年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管的中國汽車質量網發文《關於北京奔馳E級減震器形變、斷裂問題投訴徵集》稱,近日收到北京奔馳E級部分車輛存在減震器形變、斷裂的投訴信息。面對各方面的壓力,奔馳方面才終於做出回應:2019年5月,北京奔馳E級涉事車輛因前減震器叉頭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斷裂,出現俗稱“斷軸”的問題而被召回;11月,因5月召回措施經過模擬耐久測試和技術分析後結果強度不足,需要再次召回相關車輛。同時,還在5月召回車輛數量的基礎上擴大了召回規模。

至此,有超過30萬臺存在斷軸隱患的奔馳車被召回,被大家持續關注了3年的斷軸鬧劇,最後才以奔馳被迫召回告終。

第二宗:“兩門四蓋”簡配鋁換鋼又火了

近期在某短視頻App上,奔馳“兩門四蓋”鋁換鋼簡配的視頻又火了。實際上,在2016年全新奔馳E級加長上市的時候,就有媒體就爆出了新款奔馳E級在國內並沒有如同國外車型那樣採用鋁合金車身,而是用大量鋼材替代,而帶來的後果是車輛會明顯增重。同時,拿海外版的數據直接來簡單的進行加長簡配,在重量加大的同時,又沒有從對減震器的穩定性和可靠性進行實際意義上的驗證,斷軸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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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查詢資料發現,奔馳E級在每個地區都有著不一的重量,其中德國的重量僅為1575kg,日本為1670kg,臺灣的為1605kg,香港的數據並沒有公佈。這些國家和地區都是標準軸距版本,而中國大陸加長軸距版本的E200L奔馳自身公佈的重量為1770kg,接近1800kg。

若是按照日本E級車身重量和中國新款E級重量對比,撇除鋁合金和鋼材這個爭議。這些增加100kg質量對加長140毫米來似乎說得過去。但是從德國車身重量和中國的對比,似乎有點略微誇張,增加了近乎300kg,這顯然有點說不過去。

而如今這一情況依然沒有得到改善,國產的全新E級依舊採用大面積的鋼製覆蓋件,但涉及的問題遠不止斷軸這一個問題。整車質量增加,也意味著車輛操控和平衡狀態受到影響,油耗和加速時間會增加,同時在不改變制動系統的情況下,車輛的制動距離肯定也會有明顯增加。

第三宗:發動機爆缸不保修 統一回復“有不明液體流入”

2016年11月,趙女士在河南鄭州奔馳利星4S店購買了一臺奔馳C200L新車,在2018年9月18號才剛做完保養,結果車輛在10月份就發生了“爆缸”。趙女士說:“10月2號的時候,然後車子在剛啟動後不久,突然間‘嘭’的一聲,發動機好像爆炸了,就是爆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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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4S認定爆缸是因為發動機進水引起的,不能質保索賠,但這個說法遭到了趙女士的否定:“我這個車根本沒進過水,因為我9月18號剛做完的保養,車子是沒有任何問題”。當趙女士要求查看廠家的授權書以及相關的“報告結果”的時候,卻是遭到了4S店的拒絕。

無獨有偶,來自浙江寧波的單女士在2017年12月買了一輛價值30多萬的奔馳C200L轎車,然而就在2018年10月的一天,同樣出現了上述趙女士的一幕,想要索賠得到4S店的答覆同樣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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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汽車論壇上,搜索“奔馳爆缸”的字樣,同樣出現了大量有關奔馳車主維權帖子,他們表示在天氣晴朗、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出現了發動機爆缸的故障,甚至有些車主維權已經多達數月,當然這些車主得到奔馳廠家的統一回復都是:有不明液體進入發動機導致,不能走質保。有車主表示,維修發動機費用在5-6萬,而整體更換需要18萬,這些費用都要車主自己承擔。

可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是,為什麼這麼多車主都會碰到相同的問題?難道遇事車主集體下坑涉水了?如果不是,不明液體從何而來,又是什麼?洗車還下雨?如果所謂的液體指的不是外界進入的“水”,那麼只可能是車輛內部的循環冷卻液,而冷卻液大量進入氣缸本身也是個嚴重的衝缸故障,是非常嚴重的質量問題。

但是消費者是不懂的,為何在我正常使用、正常保養的情況下,車輛在質保期內發生的發動機故障還需要自己買單?為何本是奔馳自己質量問題或發動機缺陷導致的故障,需要消費者承擔?只是因為不像斷軸事件頻發,亦或是不像斷軸事件致命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廠家所忽視?

第四宗:強制車主籤保密協議 何談“誠信經營、客戶為尊”?

作為家裡有三輛奔馳的“忠實用戶”,來自包頭的丁先生近日卻對奔馳非常失望。因為他駕駛剛買不到三個月的奔馳E260外出旅遊時,2019年10月12日晚上在高速路上行駛時遭遇了突然“失速”的緊急情況。根據丁先生的描述,當時車輛的速度在80km/h左右,汽車儀表盤突然顯示48V車載電力系統故障,發動機故障燈亮起,顯示屏顯示“請啟動發動機,否則系統將在三分鐘後關閉”,同時剎車油門踏板全部失靈,電子剎車失效,自己也曾嘗試重新啟動發動機,但是沒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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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認為這是嚴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發生在車輛眾多、交通情況複雜的白天可能釀成車毀人亡的重大事故,但奔馳方面卻表示,沒有人員傷亡不算事故。這讓他頗為不滿,在他想要“一個說法”時,奔馳方面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可以為其更換一輛更高級別的全新車輛,但條件是簽署保密協議,不對外透露相關事宜。這樣的態度讓丁先生十分寒心,於是斷然拒絕了奔馳方面的無理要求,並決定曝光此事,才有了現在大家看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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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為諷刺的是,今年5月發佈的《服務公約》中,公約主旨的首條內容就是“客戶為尊、以禮相待”。而奔馳此舉,明顯屬於不尊重消費者,同時讓消費者簽約這種所謂的保密協議,已經使消費者處於被動的、被約束的狀態下,且消費者沒有任何義務需要答應這種不合理的要求。

第五宗:提車當天就故障 換車細則存貓膩

近日,湖北武漢的陳女士在4S店入手了一輛奔馳,提車當天,新車發動機出現故障。檢測結果是碳罐的電磁閥漏氣需要換零件,但是如果換零件第一沒有現貨,第二需要拆卸下面的兩塊板加油箱和碳罐。陳小姐稱想走三包,要求換車或退車,奔馳售後稱故障不在三包範圍之內,只能免費維修,不能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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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剛提了車就出現問題的還有來自浙江桐鄉的文先生,他在今年8月購買了一臺奔馳E300L車型,新車剛出4S店不久,車輛就報警變速箱故障。經過4S店檢修,是變速箱閥體故障,需要更換。文先生聽完就不幹了,“我這是新車你跟說要修變速箱?這跟當初漏油的66萬奔馳不都是一個性質嗎?自己提車才出店幾個小時的時間,顯然是在出售前就存在質量問題了。”在提出換車要求後,同樣被4S店拒絕。

在2019年5月奔馳更新的《服務公約》細則中,公佈了新車質量保證政策,即2019年5月1日起,自開具零售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要更換主要總成或主要零件的情況下,消費者可要求更換同款、同型號新車。

那為什麼上面兩臺問題新車,不能免費換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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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的這個政策乍一看感覺還挺人性的:在國家“三包"政策外,還給了廣大消費者提供了最大程度的購車保障,保證了新車使用不久就出現問題,卻不能退換的煩惱。但是後面括號裡的字可千萬不能忽略,換車的前提是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那這個主要零部件的範圍又包括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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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並沒有在《服務公約》中詳細闡明“主要零部件”是哪些,和訊汽車小編在奔馳官網上的新車質量保障政策一欄中找到了答案:想要滿足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的新車故障退換要求,必須是發動機、變速箱主要總成內的主要零件,以及懸架、轉向、車身等主要系統的主要零件發生質量問題的,而且是不能通過維修的手段消除故障的,才可以申請換車。而上述陳小姐遇到的碳罐電磁閥導致發動機故障,以及文先生遇到的變速箱閥體故障,均達不到可以換車的標準。

簡言之,要想換車,必須是奔馳規定的零件因質量問題壞到不能維修。可這些所謂規定範圍內的零部件大多都是參與物理運動或者物理特性的標準化出廠零件,本身故障率就非常低,想在3000km以內就壞掉更是微乎其微。而一些可能會導致故障的閥體、油封、電子零件等並不在這個範圍內,對於超過3萬個零件的汽車來說,這區區不到50個主要零件目錄,本身就不具備說服力,奔馳這個政策的噱頭意義要遠大於實際意義。

第六宗:新車仍在強制保險、裝飾等強制消費

5月份發佈的奔馳《服務公約》還明確表示,絕不允許任何的強制消費,保險、裝飾等無論買與不買都不會影響購買奔馳新車的價格和到貨時間。此前,如果想從4S店提走一臺奔馳裸車,幾乎是不可能的,要麼購買一定的裝飾才能享受到最低裸車價,要麼需要強制在店內上保險、上牌,那這次《服務公約》發佈以後,是否有所改進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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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某汽車論壇輸入相關關鍵詞搜索,發現在5月份《服務公約》實施以後,依舊有多名車主遇到了奔馳4S店需要強制購買保險或裝飾的情況。其中一位論壇車友發出的報價單中,購車時該奔馳4S店依舊需要強制購買17500元的和8800元精品裝飾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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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訊汽車編輯也隨機撥打了北京某奔馳授權經銷商的銷售電話,詢問奔馳E級新車購買事宜,得到4S店銷售的答覆是:可以不做裝飾,貸款沒有金融服務費,但需要在店內上保險,同時還有4000元的上牌費。由此看來,《服務公約》內的不強制消費政策再次成為一紙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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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服務公約》宣傳視頻截圖

這裡也提醒接下來購買或有意向購買奔馳車的消費者,根據奔馳《服務公約》內容,無論是保險、裝飾還是上牌等各類費用,都可以自主選擇。如果遇到捆綁消費,可以嘗試撥打奔馳官方監督電話進行投訴。

第七宗:奔馳G級仍大幅加價 明碼標價成笑料

奔馳旗下高端越野車奔馳G500車型官方指導價為162.88萬,然而想要原價提車,是絕對不可能是事情,甚至在大家眼中,奔馳G級加價已經成為了公開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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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汽車網站奔馳G級論壇中,仍然充斥著大量奔馳G級加價購車的信息,甚至想要儘快拿到現車,需要加價高達56萬,新車落地價格達到2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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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份奔馳發佈的《服務公約》中,明確了“明碼標價、公開透明”的銷售原則,那這加價56萬的“明碼標價”,算的上“公開透明”嗎?很多人說加價是經銷商自己的行為,那奔馳廠家真的不知道嗎?如果打電話舉報加價行為,舉報未按照指導價格“明碼標價”,就真的可以原價提走一臺奔馳G級嗎?

此外,奔馳G級的加價還存在另外一個更加嚴重問題——稅收漏洞。此前,新華社曾發文質疑這種加價售車的行為,文章指出,“鉅額加價不開發票或者分開開票,甚至‘一部分走公賬,一部分走私賬’已經成了汽車4S店的‘潛規則’,即使開票也要求消費者‘承擔稅點’”。

總結

2018年3月,轟動全國的“”鄭州奔馳定速巡航失控事件”,當時的利好輿論幾乎全部導向奔馳,這讓奔馳方面感受到了來自廣大消費者的信任。僅僅一年後的2019年4月,轟動全宇宙的“西安女博士維權事件”,又讓中國的消費者對奔馳品牌的信任度下探到了冰點。

相信任何車企都不希望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出現問題,也沒有任何一個車企能百分百保證自己的產品不出差錯,但大家對後續事件的走勢看法,以及問題改正監管的態度才是車企信任度的試金石。即便是在“西安奔馳事件”,象徵性發佈一篇想要洗心革面的《服務公約》後,依舊可以若無其事的繼續哄騙中國消費者。

另一方面,作為品牌擁躉,我們有挑選和支持車企的權利,同時作為消費者,我們同樣需要有敢於曝光的勇氣與決心,敢於與不合理、不合法、欺騙和隱瞞消費者的現象做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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