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丨東莞關於做好餐飲服務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關於做好餐飲服務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9號)

為統籌推進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採取有力措施切實保障好基本民生,滿足群眾日常生產生活需要,現就做好我市餐飲服務業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據國家和省的工作要求,結合東莞市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決定,自即日起,允許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有序提供限制性堂食服務。

二、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其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人)全面負責,必須嚴格對照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發佈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疫情防控一本通工作手冊(第二版)》,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定時清潔消毒,嚴格內部管理,杜絕從業人員帶病上崗。

三、恢復堂食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需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飲用具等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

四、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要建立堂食顧客可追溯機制,顧客可持“莞e申報”通行碼掃碼確認後,進入餐飲場所。

五、顧客進入餐飲場所前必須測量體溫,體溫≧37.3℃或有其他異常症狀的,一律不允許進入。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即登記,及時向所在社區(村)或鎮街(園區)疾控部門報告,並提醒或協助顧客及時到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六、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應通過減少大堂桌椅擺放、隔桌安排就餐等措施,加大就餐者之間的距離。應確保隔桌用餐人員間隔距離不小於1米;同桌顧客應隔位、錯位而坐,面對面距離不小於1米;嚴禁拼桌用餐;包間(包廂)限開一桌;快餐店採取一人一桌的方式。

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用餐區應儘量分開設置出入口。嚴禁人群扎堆聚集,門口排隊人員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七、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在每桌每批次顧客用餐後,應立即對桌椅進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人員用餐,間隔時間不低於10分鐘。必須保持用餐場所良好的通風環境。

八、在疫情結束前,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鼓勵實行打包外賣、預約就餐、錯峰就餐,結賬時優先使用非接觸式電子支付方式。

九、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禁止購買、屠宰、儲存、加工、烹飪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不得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

十、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如違反本通告相關規定,經查實一律強制整改並按有關規定處理。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並做好監督,舉報監督電話:12345熱線。其他未盡事宜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發佈的《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疫情防控一本通工作手冊(第二版)》為準。

权威发布丨东莞关于做好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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