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飲酒後開車上高速還“別車”,結果 駕照被註銷、五年內不得再考

男子飲酒後開車上高速還“別車”,結果 駕照被註銷、五年內不得再考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邵可強

男子喝完酒,竟然開車上高速,在高速上還“別車”,最終被警方查處。3月10日下午,張某某駕駛車牌號豫EF3***的小轎車行駛至京港澳高速516公里附近,因行駛時“別”他人車輛,沒曾想對方車上下來倆硬漢,將其攔停後,發現張某某酒後駕駛果斷報警。高速交警對張某某進行酒精檢測後確定為酒駕,因張某某駕駛證在實習期內,他的駕駛證被註銷,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男子饮酒后开车上高速还“别车”,结果 驾照被注销、五年内不得再考

3月10日,當時下午兩點左右,省高速交警總隊四支隊指揮室接到報警稱:在京港澳高速516公里西半幅,有人酒後駕車。值班民警牛林、陳紅彬到達現場時,發現有兩人緊緊地抱著一名男子。抱人的男子向民警喊“就是他喝酒,酒後開車了,還‘別’我們的車”。

經調查得知,在約前方2公里處,張某某開車隨意變道別了這倆男子的車。臨近下道口處,兩男子攔住了張某某,張某某的車一打開,聞到了其身上的酒氣,就快速報警。隨後,民警對張某某進行酒精吹氣檢測,顯示其酒精含量為48.8ml/100ml,構成酒後駕車。張某某自己也承認:當天中午喝了三兩白酒,駕駛證剛領三個月就上高速路,因駕駛技能不太熟練,行車中變道影響到其他正常通行車輛,現在看到交警過來,非常的後悔。

3月12日,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張某某處罰款1500元、記12分、註銷駕駛證的處罰,同時向其宣佈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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