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阿Q正傳》:缺乏“自知之明”的人,終究活成了別人的笑話

阿Q是魯迅筆下一個嚴重缺乏“自知之明”的悲劇性人物,他生活在中國辛亥革命時期的一個農村村莊裡,是一個頭上生著癩瘡疤,無家無業、無名無姓,晚上住土穀祠,白天給人賣苦力的窮苦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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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最為出名的就是自創了一套“精神勝利法”,“借祖宗來欺人,拿先代而自大”,缺乏基本的自我認知。其實,簡單概括起來就是妄自尊大,自欺欺人的自我精神補償法。

譬如他捱了打,就會在心裡想: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當別人知道他有這個精神勝利法,再次打他的時候都會逼著他罵自己,但他乖乖罵完自己後,又覺得自己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對自己還是很是滿意;又比如當他押牌寶好不容易贏了錢,在被人搶走以後,他氣不過就用自己的右手打自己兩個嘴巴,然後覺得自己打的是另一個人,因此又開始心滿意足。

阿Q自己本身就過得就異常窮困,但他卻輕視周圍的所有人,自我感覺良好。他的精神勝利法很奏效,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難和挫折仍然可以自得其樂,並獲得精神上的安慰。但過度地使用“精神勝利法”,最終也讓他被押赴刑場被槍決,潦草而悲慘地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而這一切的根源正是他那套缺乏自我認知的“精神勝利法”,我們可以把他這種行為簡要概括為:弱者無自知之明!

阿Q去趙家登門祝賀——缺乏“自知之明”的攀附

阿Q缺乏自知之明的最顯著特點就是,搞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定位,弄不明白和別人的界限,以及自己那毫無緣由的虛榮心。因此他經常盲目攀附“權貴”,即使屢次被打,仍然樂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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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阿Q正在酒館裡喝酒,這時酒館外敲鑼打鼓的傳來了一個捷報,原來是趙太爺的兒子高中了秀才。酒館裡的人都跟著熱鬧了起來,這時虛榮心作祟的阿Q也開始吹噓了起來:他自稱自己也是趙家人,說完便眾人面前洋洋得意了起來,就好像中秀才的是他一樣,茫然不顧酒館眾人對他的嘲笑。

其實阿Q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姓什麼,但他擁有“精神勝利”,當虛榮心作祟的時候自然就拿出來用一用。於是他又開始吹噓,說自己確實姓趙,而且自己的輩分還比趙秀才還要長三輩。最後在酒館眾人起鬨下,他害怕下不來臺,害怕自己的謊言被拆穿,虛榮心和自卑心理驅使他為了證明自己確實是趙太爺的本家,而前去趙家登門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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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來到趙家後,卻被趙太爺罵道:“你也配姓趙?”之後就被亂拳打出了趙家。其實,阿Q不明白的是,由於他低微、卑賤的身份,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姓趙,他都會被辱罵一頓後亂拳打出。

因為當時的中國正處於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過渡的時期,傳統封建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人們森嚴的尊卑等級觀念仍然十分嚴重。阿Q作為一個身份卑微的窮苦農民,是最底層的賤民,而趙太爺則是未莊中最大的一個地主,處於本地食物鏈的頂端。所以趙老太爺面對阿Q這個他眼裡十分卑賤的人登門拜訪時,本就已經很反感,再加上阿Q自稱趙家人,攀附於他,他自然更覺得臉上無光,在他心裡阿Q這是在侮辱趙家。

阿Q由於對自身的身份缺乏“自知之明”,所以受到打罵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把不光彩的事卻當作榮耀——缺乏“自知之明”的自豪

原本窮苦的阿Q,在一次進城後,收穫頗豐,身上攜帶著一大包袱的錦繡皮衣,回到未莊的酒館裡便請眾人喝酒,從而受到了酒館眾人的追捧,阿Q也通過低價賣出這些錦繡皮衣而發了一筆小財,在忽然受到眾人的尊敬後,他開始狂妄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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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所攜帶回未莊的這些錦繡皮衣,其來路受到了趙太爺等人的質疑,後來未莊的地保找上了門,阿Q得意的對他說出了這些衣服的來源,是通過盜竊所得,然後又是一番洋洋得意,彷彿自己幹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但他卻不知道此時的自己已經被地保抓住了把柄,身上的錢也因此被全部沒收。也因為這件事,未莊的人都不敢再僱傭阿Q作短工,阿Q徹底斷了生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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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做了不光彩的事情,非但不覺得慚愧,還自認為是幹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到處吹噓,以至於得不償失失去了工作機會和生活保障。其實這也是因為他缺乏自知之明,他覺得做的事情是自己覺得光彩的事,但其實卻是一件遭眾人唾棄的事,是不光彩的。他由於在未莊長期受盡他人的白眼,對於突如其來的尊敬得意忘形,以至於產生了虛妄的錯覺,顛倒黑白,對事情的性質喪失了基本的認知和判斷。

被押赴刑場卻強裝英雄——是缺乏“自知之明”的愚蠢

阿Q因為遭到趙太爺的誣陷而被抓入監獄,但他卻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是遭人陷害,即將要被處死。甚至直到他在那份子虛烏有的供狀簽字畫押時,仍然缺乏基本的認知,不明白事情的嚴重性。

他由於不識字,官老爺們就同意他在供紙上畫個圓圈就行。阿Q手握著筆卻只是抖,官差替他將紙鋪在地上,阿Q伏了下去,使盡了平生的力氣畫圓圈。他生怕被人笑話,立志要畫得圓,但這可惡的筆雖不沉重,卻不聽話,硬是一抖一抖的快要合縫時卻又向外一聳,最後畫成了瓜子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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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因此感到十分羞愧,認為自己畫的不圓,他不知道的是他的死期將至。阿Q自己不認識字,但他為了顏面而不顧他不識字的情況,沒敢讓官老爺解釋清楚那張讓他畫圓圈的紙,究竟是寫了什麼!他就這麼稀裡糊塗的被定了死罪。

直到押赴刑場槍決的路上,阿Q才意識到自己的死期來了,但他在那囚車上卻假裝一副不怕死的模樣,在圍觀人群的起鬨之下,還大吼了一句:“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他其實是怕死的,他也知道自己冤枉,但他卻為了裝作英雄。直到行刑的那一刻,雖然他心裡害怕極了,但卻沒有再說過一句話。

阿Q是不幸的,他缺乏“自知之明”,沒有意識到自己受到壓迫的情況,因此他是一個愚昧的人,怪不得別人。因為他從頭到尾並沒有試圖去改變自己的命運,去為自己鳴冤,他只為爭取那最後的,虛無縹緲而愚昧的“英雄氣概”。直到他被槍決的那一刻,或許他都沒搞明白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結語

《老子》第三十三章曰:“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就是說人要知道自己、瞭解自己,人貴有自知之明。通過魯迅筆下的阿Q,讓我們深刻的體會到,一個成天自欺欺人,毫無自知之明的人,他的所作所為終將成為一個笑話,並且下場也將會是悲慘的。

阿Q最大的可悲之處不在於他是弱者,處於社會底層,也不在於他內心深處的自卑和狂妄的虛榮,而在於他作為一個弱者卻缺乏基本的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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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阿Q能有自知之明,也就不會去攀附那本就不屬於他的關係而得罪趙太爺,並因此受辱;他也不會因為做了不光彩的事情還感到自豪,而被沒收財產;更不會不會被人誣陷後就輕易認罪伏法,而被執行槍決。

其實說到底,阿Q不過是一個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流浪僱農,以缺乏自知的“精神勝利法”來維持著所謂的幸福,他代表的是病態的社會底層人物群像,體現了當時國民的劣根性:封建、無知、庸俗、保守、腐敗等,這是二千年的封建社會沿襲下來的詬病,是當時的底層人物骨子裡透著一股缺乏自知之明的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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