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欠信用卡二、三十萬無力償還,現賣房還債並沒逃避債務,會構成詐騙嗎?

有點OK


30萬,金額很大,銀行會追的很緊。已經賣房還信用卡,就不夠成詐騙。同時,也說明,你有還款意願無還款能力!第三方催收公司的人說什麼話都不要相信!第三方催收狗為了達到目的,會說什麼起訴,報經偵,詐騙,惡意透支,都不要理會!!!即使說。銀行起訴你,也是民事糾紛的,沒事的!信用卡詐騙是指用別人的身份證辦理的信用卡,提供虛假信息!


用戶9719655032198


你弟弟欠銀行信用卡二三十萬無力償還,有打算賣房還債就不屬於詐騙性質,那些打電話過來催討僅僅是討債公司的催收方式,基本是為了讓你弟弟儘快還錢用的各種威逼和恐嚇的言辭,無需擔憂,應該讓你弟弟儘快的先還清部分債務,避免銀行對他起訴,這樣也能爭取後面還清欠款。

那你弟弟什麼情況下會構成詐騙,如何能快速解決此類事件?

1,銀行催收拒還。一般銀行把討債外包給這些催債公司後,他們就會進行各種電話騷擾,無論是你弟弟還是親人,此時就會和討債公司發生各種爭端和比較激烈的言詞,他們的目的就是讓你弟弟快還錢,通過不斷的聯繫讓他心理防線奔潰,最終達到還清債務的目的,如果你弟弟和他們講延期之類的話題是沒有用的,他們會直到銀行撤銷了你這筆債務後開始不再騷擾,最好的辦法就是先還多少資金或者儘快給銀行還錢。

2,信用卡累積5萬不還。如果是信用卡累積超過5萬欠款,就會按照信用卡詐騙判刑,你弟弟已經是二三十萬了,滿足了詐騙的性質,當然前期是會有三個月的催收期,如果超過三個月,看銀行會不會起訴了,起訴後法院認定信用卡詐騙就存在犯罪了,所以,如果遇到催收,金額比較大的,想辦法和銀行溝通好。

3,協商解決辦法。你弟弟目前有房子可以賣,就是有能力還債,就要積極與銀行協商還款計劃,如果房子在短期內不能賣出,只要溝通好,並且每月能償還多少,是不會被起訴的,催收公司不用去理會,因為你和銀行才是解決事情的關鍵,只要還款意願和態度誠懇,基本都可以解決問題。

總之,你弟弟是有能力還款,但是需要時間,這時間被催收公司催討就很正常,不過需要和銀行去協商,讓對方認為你弟弟可以償還債務,而不是成為老賴,自然就不會起訴,也可以為你弟弟爭取還款的時間,儘快還款。


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先說下,既然已經在準備賣房還債了,那麼信用卡詐騙罪會不會構成就要看已經是第幾次催收,催收時間有多久了,還有為什麼不還錢了。

信用卡詐騙罪的首要前提是以非法佔有為目地,進而看是不是惡意透支。

也就是其實只要證明自己不是故意拖欠,也並沒有打算不還,比如已經在積極準備賣房了,那麼就無法構成以非法佔有為目地的惡意透支,因此就無法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法律上,一般以下行為會構成以非法佔有為目地

第一,明明知道自己沒有還款能力,還大量透支,以至於無法歸還

通俗來說就是,就沒打算還,知道還不起還瘋狂用

第二,隨意揮霍,導致無法歸還

比如,明知道自己償還困難,但是完全不考慮自己償還能力,買不符合自身情況的奢侈品

第三,透支後逃跑,逃避催收

發現還不起了,於是跑路了,玩失蹤,逃避還錢

第四,抽逃,轉移,隱匿財產

有錢不還,但是想方設法把錢轉移到其他地方去。

第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比如用來販毒,賭博等,然後用了又不還。


結合本案來說,如果你弟弟的確存在以上這些行為之一,(金額是肯定達到的)那麼才會構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而根據法律規定,惡意透支是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才會算作惡意透支。

既然在打算賣房償還,只要不超出這個時間,或者沒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那麼就不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生活實踐中,個人建議是,為了避免信用卡詐騙罪,或者說保住徵信,哪怕分期還,還最低的,也行。

最後想說,惡意騷擾恐嚇電話,其實也是一種侵權甚至是違法行為,建議錄音,過分時,採取報警。

而如果真的被告,請只認紙質的傳票,其他的類似短信通知都是假的。


廖彩琳律師


題主你好.

首先你弟弟的情況不會很嚴重.打電話騷擾恐嚇你們的都是第三方催債公司..其實你不用怕...你可以跟他們說你會報警.並且已經電話錄音...

第二.公安局是沒有權力管這些事情的..如果真的有公安的人來只有兩種情況.1,假冒. 2.私下的行為.你可以直接舉報.那個上門的公安犯法的..

第三.你們這樣是夠不成信用卡詐騙.並且如果銀行真的要起訴你們..法院這個過程起碼要1年半到2年.

第四.哪怕起訴..也是屬於民事糾紛..而且搞不搞得贏還是個問題呢.

第五.我建議.既然已經逾期了最好好好跟銀行談.把利息談低一點.減免.

第六.不知道房子不是在你弟弟的名下..如果在的話不好處理銀行知道你有還錢能力的話 利息不會給你便宜的..如果不是在你弟弟名下的話..最好..以親戚幫助的形式來跟銀行談..怎麼談..跟你去街上買菜一個樣.砍價..使勁砍....千萬沒害怕銀行恐嚇你 說什麼錢還不了坐牢什麼..那只是嚇你們沒讀過法律..

你只要知道.公安沒權力抓你弟弟..銀行起訴基本告不贏你..只要你別說什麼我就是有錢也不還這種傻話.並且被錄音就行..沒錢還就每張信用卡還個20塊錢...跟銀行談 慢慢還就行..努力賺錢,爭取上岸.



閒虞2019


你弟弟欠了信用卡二、三十萬無力償還,在數額上來說已經滿足數額巨大的情形,但是需要看行為上是否是符合信用卡詐騙的定罪標準。

首先我國《刑法》當中對於信用卡詐騙罪的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並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當中也對“惡意透支”進行了解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所以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考慮。


東友律師團


按照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如果不想被起訴,可以協商分期還款,因為金額比較大了,起訴的話涉及刑事責任了。如果每個月還一點錢進去,不論是幾百,還是一兩千,也都不夠抵扣利息違約金的,白白扔錢進去。而且你們也不是故意不還錢,只是不能短時間內立刻結清欠款。等賣房一兩個月也好,半年一年也好,這期間還有利息違約金一直在增長,使欠款越來越多。最好的辦法就是和銀行協商,做停息分期還款,可以停止利息違約金的增長,還可以有效避免被起訴,也有很大概率不必賣房。


林幼含


不會的,因為無知所以怕,你要了解信用卡詐騙罪的定義是什麼,瞭解清楚了不怕。法律上怎樣去定義信用卡詐騙的,網上一查就清楚了。

至於說公安局的人上門抓人,這純屬扯淡。是催收的嚇唬你的。在還沒有確定詐騙罪之前這只是民事糾紛,又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公安局的人才會上門抓人。這是催收的嚇唬你的。催收就是會玩這套,能嚇到一個是一個。

至於要怎樣應對,收集證據。投訴到銀保監協會去。銀保監協會就是專管銀行的。有證據包你一投一個準。


陽光個人預破產服務


如果打算買房,那還是有些還款能力的,這種情況,可以先做分期還款,這樣手裡還能留存一些錢,一點點還,以後也可以在買房,付個首付。



逾期先生


不用擔心, 既然你們有還款的意願和能力,那麼就不會走到被訴“詐騙”的這一步。

那些打電話的是銀行外包催收公司的人,為了催收用言辭威脅持卡人,無非就是想自己得到佣金。這些人不足為懼,你們現在要做的事主動找銀行協商,設定還款計劃。

信用卡詐騙說的是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 ,仍舊惡意透支使用信用卡。你弟弟這種是現金不夠 ,但有資產可以變現還款,而且現在也在積極賣房籌款,不應該納入“詐騙”範疇。要是真的詐騙早就跑了,哪裡還會賣房籌款。

你們與銀行協商還款計劃後,那些催收公司就不會來騷擾你們了。因此,建議你們儘快聯繫銀行。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什麼是信用卡詐騙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務數額較大的行為。

如果你弟弟持續逾期,逃避還款,那麼就很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比較金額已經很高了,但現在已經有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就不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那些給你打電話的一般都是銀行外包的第三方催收公司,他們的目的只是想讓你趕快還錢,一天不還就要不停地聯繫你們,並且也不會聽你說目前的困難和解決的方式,只想讓你還錢。

這種情況跟催收公司講不通,可以直接去聯繫銀行,說出困難和解決方案,讓銀行寬限一些時間,或者在逾期中途,每個月還一部分欠款,有多少還多少,只要有進行還款,都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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