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戰“疫”有神器“隔空”開庭解糾紛

3月11日上午,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員額法官張平德通過“雲間互聯網庭審系統”以遠程視頻的形式,在線公開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這起案件的原告是遠在湖北省竹山縣的一家工貿公司,被告是新野縣某紡織公司。2018年12月29日,雙方簽訂煤炭買賣合同,原告約定向被告供應煤炭,並實際累計向被告供應了570多萬元的煤炭。被告在支付400萬元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未按期支付剩餘貨款。原告便向新野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償還剩餘貨款及並支付逾期利息。

在案件審理期間,張平德法官瞭解到原告公司遠在湖北省十堰市。考慮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湖北全省道路封閉,原告不能到庭參加庭審,張平德便多次通過電話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決定通過“雲間互聯網庭審系統”審理該案。

網絡庭審前,張平德充分利用庭審工作微信群,以“群聊”的方式組織原被告雙方對證據進行了交換和質證。

新野:法院戰“疫”有神器“隔空”開庭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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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10時,該案庭審在“雲庭”平臺準時開始,在辦案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在線充分陳述了各自的意見。被告當庭對原告起訴的事實表示認可,但因為疫情影響,現在暫時無力全額償還該筆貨款,主張延期還款或分期還款,案件遂進入調解程序。經過張平德法官的耐心調解和法律釋明,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對原告受疫情影響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的狀況表示理解,自願放棄逾期貨款利息,並同意被告分期償還貨款。至此,新野法院通過互聯網遠程開庭的方式圓滿高效解決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和外出,方便人民群眾訴訟,依法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新野縣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積極探索線上訴訟服務新模式,在當事人不見面的情況下,“隔空”化解矛盾糾紛,及時成立依法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領導小組及專項辦公室,出臺《關於服務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妥善辦理涉企民商事案件,為縣域經濟和復工復產企業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務。(杜明 楊彥傑 趙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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