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試用期被延長了:告辭

有一個朋友說,他們公司一個PHP程序員由於試用期被延長走人了,跟我說這事情的這天剛好是這位程序員試用期剛滿4個月。

試用期4個月?

我就納悶了。從來沒碰到過一個普通員工的崗位需要4個月的試用期。

大多數人能想到試用期被延期的有兩個因素:一是公司方面,二是自身實力不夠。

而就我所知道的,這個程序員被延期的原因實在令人想不通。

問朋友,這位程序員被延長試用期的原因。

她說,不知道,從能力上說,他比之前試用的程序員好啊。不過挺多人試用期被延期。而且還不是一個兩個這樣,好像是好幾個都被延期了。

我的試用期被延長了:告辭

1.什麼是試用期和試用期的規定

通過上述事例,我們要先明白兩個問題:一是試用期到底是什麼?二是試用期的期限用人單位能否隨意更改?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滿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也就是說,該公司隨意更改試用期時限,是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

2.事情總是一體兩面的,該辭職就辭職

朋友的公司無故延長試用期,顯然是違反相關規定。

那位被延長試用期的程序員很有氣性。似乎特別符合90後、00後的個性。“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毫不猶豫就走人了。

有的人在面對這樣一個情況的時候還在猶豫要不要辭職。我則會建議他衡量下公司的發展情況,覺得不合適就“騎驢找馬”。

在職狀態和失業狀態找工作的心態還是很不一樣。

在失業狀態下找工作,常常會迫於生存的壓力隨便找份能溫飽的工作。

在職狀態下找工作還會考慮公司環境和公司條件是否讓自己滿意。

我的試用期被延長了:告辭

3.條條道路通羅馬,有能力的人有資格挑工作

不過有能力的人向來不擔心這些。

我一個朋友也是做技術的。經常性辭職。他說:

乍看之下,他的辭職似乎很草率,可是他自己也有衡量過自己的情況後才決定辭職。

他一方面衡量自己能力,一方面衡量公司的情況。

他說:"現在的私企很多,情況參差不齊,要辭職才能漲工資,如果要靠公司的加薪制度,我要什麼時候才能買得起車?"

很多總以為只要付出高限度的努力工作就能避免被解僱,可是有的公司管理總能用一些方式說你效率低下。

我佩服那些在一個公司能待上十幾年的人,即使沒有晉升前景也能在一個崗位上,像顆“螺絲釘”釘在那裡。

2019年初,許多公司陷入“低潮期”,許多公司開始辭退一部分人。我也親眼看著這群“螺絲釘”被一顆顆的拔走。

“螺絲釘”的工作沒有波瀾起伏的成就感。但就是這種安逸滋養惰性的蛀蟲。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我的試用期被延長了:告辭

4.

也許每個人的個性決定工作的樣子。但是我絕不認同,個性決定命運的說法。

人要想過得好一點,就要掌握主動權。要讓自己有挑工作的能力,而不是讓工作來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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