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究竟該不該禁止垂釣?

從3月1日開始,全國大多數地區,進入到了一年一度的禁漁期。客觀地說,禁漁期的設立,是保護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或繁殖、保證魚類資源得以不斷恢復和發展的戰略舉措,稍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人,都應該舉雙手贊成。

這些年來,隨著人們對魚類資源的過度索取,電魚、炸魚、毒魚以及小網捕魚等各種毀滅性的捕撈方式,各地的魚類資源,已經日益匱乏。比如,我國的淡水魚王長江白鱘已經滅絕——白鱘和長江中華鱘一樣,是距今已有一億五千萬年的中生代白堊紀殘存下來的極少數古代魚類之一,但還是沒有躲過現代人的圍追堵截!

禁漁期究竟該不該禁止垂釣?

禁漁期究竟該不該禁止垂釣?

以個人的親身經歷為例,30年前,在老家水田裡、小河溝裡,鯽魚鯉魚、黃鱔和泥鰍,是隨處可見,偶爾還可以抓到烏鱧。夏天放學後,最高興的事情,就是到田裡或者小河摸魚,童年的快樂,往往是和魚密切相連的。而現在,水田裡已經沒有了魚蝦的蹤跡,小河溝裡的魚,也是少之又少。

所以,禁漁期的設立,是對自然環境的保護,是對魚類資源的保護!

但事實上,現在的禁漁期,在具體的執行中,已經變成了禁釣期!

這又是為什麼呢?

魚類資源的日益減少,最主要的原因,是環境汙染,其次是人為捕撈。而人為捕撈中,對魚類毀滅性最大的,是炸魚、電魚、毒魚和用小眼網捕魚。比如炸魚,一炮下去,大小通殺,那一段水域,很長時間都會少有魚跡;毒魚更恐怖,一瓶劇毒藥品下去,白花花一片,所有的水生動物,全部洗白。

這些年來,電魚極為普遍,幾乎每一條大江小河,都有電魚人忙碌的身影,一條船,兩根電線,一個抄網,這一通電下去,魚蝦盡亡,而沒有被電死的,也失去了產卵的功能——滅絕,也就是遲早的事了。

但電魚之類的毀滅性捕撈,大都在深夜,這個時候,執法人員早已休息。再加上流動性大,看到不一定能逮住,所以,時間一長,某些職能部門,也就難得管了。

禁漁期究竟該不該禁止垂釣?

而釣魚不一樣,大包小包,行動不便,收拾東西,速度也慢。並且,大都是在白天——逮起來容易,也方便——所以,每年禁漁期,各地的宣傳,基本上都是勸離了多少釣魚人,沒收了多少釣竿等!

抓住了幾個電魚的、毒魚的?

要想制止電魚的,本來應該從源頭做起——為什麼不禁止賣電魚器具的?哪一種好禁止一些?

但事實上,國家的《漁業法》,並沒有規定在禁漁期實行禁釣。不信,我們來看:

第二十條 禁止使用電力、魚鷹捕魚和敲舟古作業。在特定水域確有必要使用電力或者魚鷹捕魚時,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的管理權限,確定重點保護的漁業資源品種及採捕標準。在重要魚、蝦、蟹、貝、藻類,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規定禁漁區和禁漁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最小網目尺寸,以及制定其他保護漁業資源的措施。

那麼,各地發佈的禁漁令,又是怎麼規定的呢?我們來看四川的禁漁令: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捕撈作業、遊釣和水禽放養,禁止扎巢取卵、非法挖砂採石,禁止銷售、收購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捕撈的漁獲物。(見下圖)

禁漁期究竟該不該禁止垂釣?

請注意,禁止的是“捕撈作業、遊釣和水禽放養……”這裡面,與釣魚相關的,就只有“遊釣”一詞了。那麼,何為“遊釣”?目前,現代漢語大詞典裡,沒有收納這個詞,只是有幾個節目諸如《遊釣中國》。但顧名思義,所謂的“遊釣”,指的是到處釣,一般來說,驅車幾百公里,哪裡有魚就往哪裡跑,這應該才是“遊釣”吧。

但現在的釣魚,其實主要是垂釣——一人一竿一凳,所謂“獨釣一江秋”。既然禁的是遊釣,又豈能把所有的垂釣一併禁止?

一般意義的垂釣,比如現在最流行的傳統釣或者臺釣,一邊釣魚,一邊在餵魚,對魚類資源,基本上沒有破壞。相反,這些釣魚人,對電魚炸魚毒魚網魚的人,是深惡痛絕,只要碰到,一般都會舉報——你看,這還是變相的自願者呢。

再說了,捕魚是為了“魚”,滿足口腹之慾也罷,賣了換錢也罷,他們需要的是魚獲,所以,大小不論,都收入囊中。而釣魚的,大多是為了“漁”,享受的是魚上鉤時的那種成就感,很多還是一邊釣魚,一邊放魚。

禁漁期究竟該不該禁止垂釣?

再說了,垂釣,既是一項國際通行的運動,還是傳統文化的載體——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全中國沒幾個人不知道吧;“下垂釣於溪谷兮,上要求於仙者。” (漢嚴忌《哀時命》),垂釣,已經成為一種人生境界;而孟浩然《臨洞庭》“坐觀垂釣者,徒有羨魚情”,將人生志向,融入釣魚之中;胡令能《小兒垂釣》“蓬頭稚子學垂綸,側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借問遙招手,怕得魚驚不應人”更是將童真童趣,描繪的生動活潑有趣。

結果,我們為了落實禁漁令,把本來在保護魚類資源的釣魚禁止了,既不符合禁漁令的規定,有沒有真正起到保護魚類資源的作用。

其實,對於釣魚,各地完全可以放開,但有必要進行規範。比如,不得錨魚,不得多竿(實中,還是有擺幾十根釣魚竿的釣魚人,這種,對魚類資源,就有破壞了),只能一人一竿,一竿一鉤或者雙鉤,提倡或要求魚獲放流。關於這一點,國外有許多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鑑的(大多數國家都有禁漁期,但基本沒有聽說有禁止垂釣的)

總之,禁漁期期間禁止垂釣,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沒有生物學依據,不過是為了表現禁漁,而隨意拿垂釣人來開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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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漁期究竟該不該禁止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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