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档案在哪儿,还在企业中吗?

韩延雷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档案在哪儿,各地的规定是不统一的,甚至在同一个城市,每个区的管理规定都是不统一的。下面讲述的是我的亲身经历的故事。

我是2015年从重庆市永川区办理退休的,办理退休后,需要从单位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回成都,由于转移组织关系时,接收地需要提交入党志愿书等相关的资料,这时才去问单位经办退休的同事,她告诉我,永川区退休人员的档案,由永川区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所以需要复印个人档案中的资料,需要到永川区人社局办公室开具用途证明,才可以到档案管理中心复印。

同样是我们一个单位办理退休的同事,他是在重庆市江北区办理退休的,凡是江北区办理退休的人员,退休后的个人档案全部交个了个人,由个人联系当地街道进行管理。

作为我们上级单位的集团公司,集团退休的人员,退休前档案全部由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去年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会化进行管理,包括个人档案移交退休人员所在的街道进行管理,党组织关系全部从企业转出,由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是居委会党组织管理,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各企业在去年底前完成。

根据我描述的上述情况,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管理,各地规定不统一,但是有一点是统一的,就是原来所在的企业不再管理退休人员的个人档案,全部进行社会化移交。移交后的管理方式分为两类。第一类由退休地人社部门档案中心统一管理;第二类由当地街道统一管理,但是绝对不能由自己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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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在哪里?还在企业中吗?作为企业退休人员来讲,那么他的个人档案在退休之前,社保局要进行审阅的,在审阅完成55之后,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但是你一旦办理完成退休之后,对于你来说个人当然就再没有任何的用处了,所以说即便他放在任何地方,实际上对于你个人来说都不用去关心他!

因为作为企业退休人员来讲,他已经和自己的企业单位解除相应的劳动合同,所以说个人档案是不会保留在原企业单位当中的,一般是有两种情况,第1种情况是社保局自行销毁,第2种情况是发放给你本人,不论是哪一种情况,对你本人来说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你已经正常的办理退休,今后再也不会用到个人档案了,所以说个人档案是无需自己所操心的一个问题,我们所操心的就应当是自己初始养老金的第1笔发放的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我相信这应该是很多人所关心的一个问题。

因为每个人在退休之后的第2个月才会领取到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那么第2个月的养老金可能在第3个月底之前才会发放,有些人上半年退休的话,甚至来讲不会及时的发放退休金,可能要拖到下半年等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出台之后才会正常的发放,所以说这个问题,我相信是绝大多数,刚办理退休的人员所最为关心的一个事情。


懂社保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后,其服务管理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相分离,档案由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

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监督落实,受理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手续,负责集中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而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所有档案 (包括退休职工)都在企业自行管理。


日月星辰8877


楼主你好,企业退休人员退休以后,档案基本上是不会保留在企业中,因为你是退休人员,那么作为退休人员来讲自己的劳动合同关系跟企业单位是自动解除的,所以说是没有必要保留在企业当中,即便是保留在企业当中的话,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个人档案,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第1种情况就是在退休的时候,社保局要审阅你的个人档案,比方说你退休的一个法定退休年龄,包括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或者说特殊工种的一些年限,都需要通过有效的个人当然才能够被认定,那么第1种情况就是,社保局不退还个人档案直接办理退休,并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社保局将个人档案退还给本人,可以拿到自己的本人手里,因为本身你只要正常的办理完成,退休之后那么个人档案也是没有任何的用处了,所以说,退还给本人的情形也是存在的,它基本上就是这么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保留在社保局,当然社保局自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都是销毁的一个状态,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拿在本人手里。


社保小达人


如果退休人员已移交社区居委会管理了,那么,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就应该在社区了,反之在原工作单位。


老周180811138


当然在社保局,一部分在企业。有的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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