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不能注册商标,原因是这样的

“武大郎”,看到这三个字,相信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小说《水浒传》中娶了潘金莲的那个卖炊饼的武大郎,他有个在景阳冈上吃了十八碗酒,徒手打死老虎的“梁山好汉”弟弟叫“武松”。

那么用“武大郎”注册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呢?

答案是不行,请看以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理由是:“武大郎”为我国烈士,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武大郎”不能注册商标,原因是这样的

是的,您没看错。武大郎是烈士!!!

很多人肯定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书读的少,审查员同志您可不要忽悠我。于是我就去问了一下度娘,结果不是我书读的少,而是我们太相信书了,忽略了事实。

有碑文为证,不得不说。武大郎不是小说《水浒传》中施耐庵写的那样,人家可以一个正儿八经的“进士”,且管拜七品。并且是一个好官,所以被定为烈士也不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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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不过,以本人多年的商标代理经验来看,类似的商标定会有截然不同的审查意见,于是阿尔又去商标局官网查实了一下。果不其然,确有“武大郎”名称的商标已经初审公告,现处于公告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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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是个案,请看以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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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又是什么情况呢?为何同样的名称审查结果会两极化?

其实也不难理解,其主要原因为我国商标审查为审查员人为审查,因审查员知识面不同,主观的判断就会有很大的差异,进而造成不同的审查结果。再有就是:有可能是国家烈士收录名单里之前“武大郎”未被列为烈士,现在将其收录了进来。

那么问题来了,英雄烈士这么多,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呢?在这里阿尔给大家推荐一个网站:中华英烈网,可在此网站查询是否为英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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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有其他解释,请留言交流,共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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