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作過程,你是否曾收到過這樣一個評價——“劇情真狗血”。
我借用一下百度百科的解釋:狗血,即胡扯,誇張,不可思議,或指已經被爛熟於心的惡俗劇情。
說白了,狗血就是故事寫得太假。
在我為期並不短的寫作生涯裡,一直都被這樣的問題困惑。
通常在寫了3000字左右時,我會突然卡住,然後不斷地對自己說幾句話:
“這太假了。如果我是主角,我不可能這樣做。這個劇情設定有問題。”
換句話來說,作為作者的我,已經覺得自己的故事狗血了,這樣寫下去,讀者肯定不會接受。
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當讀者開始判定這劇情走向狗血的那一刻,他的感受,與你嗑瓜子時嚐到一顆苦澀的爛瓜子是一模一樣的。
他會馬上關掉你的文章,或者去評論區看一看,有沒有人罵你,順便給那條評論點個贊。
而你的第一個讀者,就是你的審稿編輯。她連評論區都沒有,所以只能拒你的稿。
今天我來和大家聊聊,怎麼避免讓自己的故事寫得很狗血。
具體的,我從“選題佈局”和“故事驅動”兩個角度來分享。
一、選題佈局
我先來和大家聊聊,“狗血劇情”的重災區——國產青春文/電影。
作為一個寫過幾十萬字青春故事的寫手,在高中三年裡,郭敬明的散文都被我全讀完了,還為張嘉佳《從你的全世界路過》貢獻了10本銷量。
先說結論,我已經不寫青春文了。
並不是說青春文不能寫,我就很喜歡八月長安的《振華三部曲》。但這是一個很難的領域,文章的同質化太嚴重了。
而“狗血”一詞,某種說法就是在上世紀香港電影中,“殭屍”題材很火,於是跟風者無數,而作為辟邪的道具“狗血”,自然被反覆地、大量地、不厭其煩的宣傳。
後來,這個詞就被用來調侃那些“一成不變”,“沒有新意”的劇情。
就像韓劇離不開車禍、絕症、小三;國產青春片也離不開打胎、自殺、三角戀這些梗。
不是說作者們不願意寫一些有新意的東西,青春期也就那麼多故事呀!所以我會說這個領域很難。
相反的,像“腦洞故事”、“科幻”、“推理”、“志怪”這些領域,素材面就很廣,能想出很多創意,也能設計比較出色的反轉。
所有人都是喜新厭舊的,讀者是如此,當然,還有給你審稿的編輯。
我不太建議大家在選題時,削尖了腦袋往那些高難領域鑽。
當然,作為寫攻略的人,我肯定不能像百度百科的某些最佳回答一樣,給你們寫上一條“我不知道”。
客觀和你們先聊了聊選題後,我再主觀的聊聊,怎麼把一個常見的題材,寫成一個不那麼陳詞濫調的故事。
這裡就涉及到了,講故事的手法。我著重從“反轉”這個角度,來和大家分析一下《七月與安生》這部電影。
(電影進行了關鍵性的改編,比書還要多一個反轉。在我看來,這個反轉,幫它把豆瓣評分從5.6拉到了7.6,甚至在2016年華語電影排到了第8名。)
我還是給大家簡要概括一下劇情吧——
七月是乖乖女,安生是壞女孩,兩人是好閨蜜;乖乖女談了個男朋友,而壞女孩漂泊江湖;後來兩人發現,壞女孩渴望安定,乖乖女渴望自由,於是互換了身份,乖乖女開始滿世界流浪,想把男友讓給了閨蜜。
這其中,我省略了所有的吵架,撕逼,悔婚,打胎的情節。
而到這裡之為止,這都還只是一個普通的的青春故事。
好了,重點來了,故事開始在這裡反轉。
一個小女孩,找到了乖乖女讓給閨蜜的那個男朋友,問他是不是自己的爸爸。
因為壞女孩有很多明信片,都寫了“問候家明”。她帶來了壞女孩寫的一本書,上面寫著,乖乖女流浪世界後,懷孕了,並且生下了家明的孩子,卻因此難產而死。
從這裡開始,故事正式分離出了兩條線,一條是現實線,另外一條,是“故事裡的故事線”。
現實中,安生用了七月為筆名,寫下了《七月與安生》這個故事,現實中七月是難產死了。
“故事裡的故事線”裡,林七月浪跡天涯,寫下了自己和安生從13歲開始的故事,而安生則是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這部電影,在最後半小時裡,完成了關鍵的反轉,而且是完成了“身份”與“結局”的互換。
這種身份反轉的情節,一般出現在警匪片的臥底身上。這是導演曾國祥的“騷操作”,同樣使用過這種更換講述人的操作,還有莫言寫了4年的《蛙》。
如果你寫的是一個相對常見的素材,那或許你可以嘗試在講述手法上創新。
比如借鑑《七月與安生》裡的這種結構——
正常情況下,故事的主角走向了一種結局——突然反轉,這是某本書或者電影的劇情,真實情況是,主角走向了另外一種截然相反的結局。
要麼你就像八月長安的《最好的我們》一樣,迴歸質樸,不再安排那些青春片裡常見的,反反覆覆動機不足的刻意衝突,轉而描寫夢想與成長。
不到萬不得已,儘量不要用那些太過俗套的劇情。
你看人家八月長安,不打胎,不劈腿,不自殺,只有真摯的暗戀、嚴厲的家長、夢想的憧憬,這不也寫得好好地麼?
其實我認真分析過,為什麼中國的“青春片”,會從“愛情片”裡獨立出來,成為一個單獨的分支。
主要原因還是要從受眾的角度來看。一個觀眾看故事,或者看電影,無非想得到兩種東西——體驗新鮮的感受,重溫記憶裡的劇情。
在中國人的記憶裡,都有那麼一段藍白校服與戀愛的經歷,而大多數青春題材的創作者,瞄準的也就是這個區域。這勢必會造成同質化。
而青春期的故事衝突,天生就帶著“衝動”的色彩,很容易形成動機不足的局面。
誠然,對於現實而言,這種青澀的感覺再常見不過,但對於一個故事而言,這就是狗血。
寫好一個故事,最為基礎的要求就是讓觀眾共情,也就是讓他們相信你講得這些東西。
這一點,我留到下一點來說明。
二、故事驅動
羅伯特·麥基在《故事》一書中,引用了亞里士多德的一句話:
“為了故事的目的,一個令人信服的不可能性,要比難以置信的可能性更為可取。”
這句話看起來似乎和我的主題相違背——
讀者不是罵我寫得狗血,寫得假嗎?為什麼你還要教我寫這種“不可能”的事情呢?
其實,讀者口中的“真假”,其實並不是說,他想要驗證情節是否真的在現實中發生過。
“劇情真實”對於讀者而言,要翻譯成“能夠共情”。即——讀者能夠帶入主角,會在內心裡默唸:
“如果把我放在那個處境下,我一定會做出和主角一樣的選擇。”
我拿一個生活中的例子幫助你理解:
看動畫電影《瘋狂動物城》時,你會相信狐狸能與一隻兔子談戀愛;但看《小時代》時,你卻很難苟同故事裡那幾位俊男靚女之間的愛恨瓜葛。
這就是“共情”。
好,我們說回“故事驅動”。所謂的故事驅動,就是怎麼解決讀者的“共情”問題。
能力和篇幅有限,在這裡,我只用一句話,結合一個詳細的例子,總結一個常用的結構。希望這能夠對你們有所幫助。
首先,是一句話:“你要把主角‘突發奇想’做某事的習慣,改成‘不得不’做某事。”
其次,是一個詳細例子,我拿一部我很喜歡的電影——《我不是藥神》當案例:
我們用一句話來概括電影的前1/5——“窮困潦倒的保健品店主任勇,在房東、前妻以及生病的父親的層層壓迫下,踏上了走私印度藥物的道路。”
如果我們把設定換成:我是任勇,抽菸打牌,沒錢用了,突發奇想,去走私藥品來賣錢。這樣可以嗎?
當然可以!甚至現實中,因為突發奇想,去“搞點錢用用”而踏上走私道路的人不在少數。
但是,如果作為一個故事,讀者們就不會買賬了,他們會問:“去打工不好嗎?可以開店做做小生意啊?還有,你搞來了藥物,怎麼賣呢?你怎麼會知道,這個藥能賺錢?”
作為一個輾轉簽約了三四個平臺的作者,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不論哪個平臺的讀者,都是槓精!(偷偷告訴你,編輯也是。)
說會正題,我們來看一下《我不是藥神》裡的設定——
保健品販子任勇,生意很差,房租都交不起;兒子上學要錢,前妻離婚後飛黃騰達,要跟他搶兒子;父親癱瘓在床,住在福利院,突發腦血管瘤,不做手術就要死;這時候,一個白血病患者呂受益敲開了他的門,希望他能幫忙走私印度藥品,他等著藥救命,並且答應任勇,一定能幫他賣出去。
換你是任勇,你會怎麼做?
上述的“房租交不起”、“前妻搶兒子”、“父親腦血管瘤”這些情節鋪墊,就是“故事驅動”。
它像是故事的發動機,或者是抵在主角背後的槍,逼迫主角進入一個“不得不去做某事”的死衚衕。
如果,能夠做到這一步,你的故事基本就能脫離“狗血”的範疇了。
即使你寫的是一隻狐狸和兔子談戀愛。
三、最後,我給大家總結一個實際可行的基本結構。
在分別對照了美國的《教父》、哥倫比亞的《霍亂時期的愛情》、日本的《白夜行》、以及中國的《我不是藥神》這四部作品,我發現,無論是哪個國家的作品,都比較喜歡用這樣一個結構:
① 書接前文,事出有因,主角要去做某事,對象是某個人——
② 視角切換,介紹這個人是誰,他和主角以前是否打過交道,或者是和主角相關的利益群體打過什麼交道,旁人怎麼看待他,好或者壞——
③ 回到現實中,主角開始在心中評價這個人的好壞。可能眾人說他是好人,主角卻揭露了他的罪行;可能旁人說他是個壞人,主角卻意外發現了他人性的閃光點——
④ 根據主角最後的判斷,決定這個事件最後的走向,並引出下一個事件。
很明顯,這個結構裡,②和③兩點,便是這個事件的“驅動”。
只要你的故事驅動有足夠大的力量,觀眾就甭想跟你抬槓,雖然說不上保證你立馬能過稿,但最起碼,能夠讓編輯看完你的故事。
我是陳淮湫,一個看書和看電影都特別認真的寫作後進生。
我有過一段寫了將近百萬字分毫未賺的經歷,也捱過不少罵,但我現在能寫作賺錢。這或許就是我給大家分享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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