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下崗工人養老保險費的下崗後部分,國家會幫他們繳嗎?

兵哥141287544


國企改制下崗失業員工的後續養老保險繳費有人幫你代繳?你真的是做夢想吃屁!我就是一位國企改制下崗的50後,按靈就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十一年辦理退休的人。

國企改制時全體員工與企業簽下瞭解除勞動合同(反過來如果企業有欠繳社保中的養老保險醫保繳費沒補繳的,全體員工可以拒絕簽字,改制就進行不下去),拿到在國企工作的工齡補償,拿到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金(這是按月打入專門劃失業金的銀行卡,不是一次性領),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由失業保險所代繳醫保。除此之外,你就是完完全全的一個社會無業人員,你有什麼資格或什麼資本要求哪個部門來為你繳納養老保險?你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憑【失業證】可以按靈就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你不繳費就沒有繳費年限,養老金計發就會少一截,領完失業金也就乖乖的自己繳納醫保,否則就沒有醫療保障。

因為社保法規定參保人必須按時足額(靈就人員繳費可以分檔次繳費,但最終也是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繳費,不能減免。所以社保繳費與社保4050補貼是分開的,你在社保繳哪一個檔次,都可以拿票據到勞動局就業中心有三年的按繳費總額返還三分之二的錢(這個錢必須是填寫”靈就人員”才給,填”下崗失業”你就不能領)。其它就是國企改制下崗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證】前必須填寫”有求職意願”,你才有機會安排三年的公益崗位(離退休不足五年的可以安排到退休)或零就業,只有在公益崗位上崗的人才是單位代繳代扣社保,公益崗位下崗同樣有每年三個月的失業金,無業人員則全部是自己按靈就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到法定退休年齡。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樓主您好,60和70後的下崗工人,養老保險的下崗的部分國家會幫他們交嗎?實際上下崗工人下崗以後和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之後,那麼自己的個人社保就應該由自己來全額承擔,因為沒有企業單位跟你簽訂勞動合同,所以說企業單位是沒有義務,來承擔相應的一個社保交費的。

更何況由國家來繳,這個基本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因為個人的社保國家是沒有任何理由來承擔的,所以說這一點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講都是非常公平的。本身這個社保待遇的承擔是由企業單位和個人來共同完成的,如果說自己沒有企業單位的話,那麼只能夠個人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選擇社保的繳納,也就是說個人需要自主的承擔自己社保的一個交納。

當然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繳納社保,其中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補貼待遇的,那麼這個社保的補貼待遇,大概是可以享受到您交費總額的70%左右,這個錢是由國家來給予補貼。但是享受社保補貼,必須是自己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先交費,然後才能去申請社保補貼,每個人終身只能夠享受不超過5年的一個補貼,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是在臨退休5年的時候,去申請是比較合適的。


懂社保


前幾天在辦理社保相關也業務的時候,聽到旁邊幾位大姐在說“2018年黑龍江省有部分地區政府給60,70下崗協保失業人員補繳養老保險。”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如果自己沒有繳費,國家給補繳;第二種情況,如果自己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的話,可以開繳費證明,繳費返回給個人;

除此之外,大部分省市地區針對60、70後下崗就業困難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有“4050”社會保險補貼和“4555”社會保險補貼。所謂的“4050”社會保險補貼是女性40週歲,女性50週歲,就業困難群體,國家給響應的補貼,像天津市地區最低可以補貼50%,如果每年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是15000元,自己只要拿7500元就可以參加一年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如果在40歲的時候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到45歲的時候還可以享受4555社會保險補貼;具體內容如下圖損所示:目前已經有很多省市和地區都有像我說的那種社會保險補貼,所在大家可以到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社會保險補貼。從而給自己減輕經濟負擔。

這對於我們下崗就業困難群體來講,社會保險補貼簡直就是救命稻草,讓很多人受益。所以大家一定所在地區查詢。


天天聊社保


對於類似的問題以前我解答過,看了下面雖然有117個解答,但是都沒有回答到大家所關心的問題,我還是再次做一個簡單的回答吧,但願對大家有所幫助。

69後、70後下崗工人,下崗後的養老保險的繳納,全國各地都有一些扶持或是補助政策,但是這些補助政策不是人人都有的,需要根據家庭情況來決定。對於下崗後重新再就業的人員,由於已經有了新工作,用人單位會為你繳納的,所以這部分人也就不會有任何補助,對於下崗後自謀職業,比如自己做點小生意,家庭收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也不會有任何補助。

所以作為60後、70後下崗的群體,這個面還是比較大的,如果個人不積極努力去尋找新工作,而是以下崗為由,好吃懶做,全部把希望都寄託在國家來幫助繳納,這是完全不現實的,只要個人努力了,或是家庭還是比較困難的,國家也有相關的扶持措施,個人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積極尋求相關部門的幫助,而不是寄希望好事能夠自動送上門來。那麼對於下崗工人有什麼扶持政策呢?根據我瞭解的情況大概有這麼幾條。

一是國有企業的單雙解人員。補貼標準為上年度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計算應繳養老保險金額。對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人員,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三分之二進行補貼,個人只承擔繳費金額的三分之一。比如每月繳費1200元,那麼政府補貼800元,個人承擔400元;如果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按照繳納養老保險的金額全額補貼,其餘人員按照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的50%進行補貼,餘下50%由個人承擔。

二是靈活就業人員中的困難人員,包含4050人員,城鎮低保戶家庭失業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按照繳納養老保險標準的三分之二進行補貼。補貼時間為5年,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進行申請,報當地社保部門審核後,才可以享受到相關的補貼待遇。

綜上所述,對於國有企業下崗後,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如果符合上述補貼對象的,可持相關的身份證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進行申請,由於各地的政策不統一,需要具體諮詢當地社區或是社保部門。


幫兄愛唱歌


我是改革開放的第一批下崗的。以前沒有交保險的概念,80年代提倡,好的單位交了。我是大集體單位,基本上都沒有交,實際要交很少(每月20元)但按當時的生活水準也算不少了。上班6年單位就誇臺了,單幹。國家對這代人不工不農有個交代,在10年前出了一個政策可以補交。從96年開始(有的93年)。集中辦理統一認證交費(在崗100%,下崗60%)。誰要是沒交就吃虧了。幾年後想補交不與辦理。所以只要自己不間斷的交費,退休一樣的待遇。國家不會給你交下崗的部分。還有隻要你前期交過,有可能給你補交。現在不一樣了,少交一年工齡就要減少一年。所以不要覺得一時付出覺得有點心疼,實際你的回報是值得的。(有病提前死亡只能另考慮了)。


阿靈勇士


估計:指望不上了,是是而非、世事多變、60後70後被強行丟掉半輩子工作的那一大批人,不過就是國有企業改制的犧牲品、舊體制被終結的殉葬品。深深的被埋在利益最大化的高樓大廈的地基下等待著自我消解,最後無影無蹤。

除三桶油國企的下崗買斷工人尚且天恩未斷外,其買斷工齡的費用要高於普通國企多少倍外、東邊日出西邊雨的、後續社保醫保上得到的關照、少了許多後顧之憂。省屬國企不太瞭解詳情、市屬國企或較小的國企則揮刀斬馬謖、咔嚓、咔嚓、眼淚瓣都不會掉下一個來的。


辦奧運時有40、50、補貼三年、就那一波多無後續。現今有的地方還有個49、59(指:女49歲男59歲還差一年退休的下崗工人)、一年的社保部分補貼、自個先全額繳納,等退休以後才能把一年的補貼那部分給你,這是指符合臨近馬上退休的下崗工人。這個能持續多久也是未知的,其它大部旱地尚且無雨滴。

至於是否會從根本上解決這企改歷史遺留的問題、依舊蒼茫。時間拖的太久、又少有人提及顧及。等熬得那些人已經退休的老態龍鍾了、步履闌珊了、還未退休的越來越少了,更是對錯無人糾,責無人負、無人願意問、無人願意提、無人願意管、省心省錢又省力、直到過這村也就沒這個店了,那事啊——也就無聲無息自個那麼過去了。


易匣


關於買斷工齡職工社會保險的問題,在國企改革之初,同時也是勞動社會保障完善之時,在社會保險沒有進入社會統籌時,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在企業管理,企業招聘,解除職工都必須經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在國有企業改革同時進行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是企業向社會摔包袱的開始,大批國有企業借改革之名將大批產業職工推向社會,所謂的“買斷工齡”是指企業在改制轉型,或破產倒閉時按置富餘人員的一種做法,(不包括國有贏利企業)按工齡給予經濟補償是依據勞動法的規定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而不是企業或者相關部門終止下崗失業職工社會保險關係的藉口。依據國家的再就業政策,國有企業下崗失業職工有當地行政部門所建立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服務機構幫助再次就業。國家再就業政策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下崗失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在再就業服務機構的幫助下重新就業,有穩定的生活來源,按規定接續原有的社會保險關係。

關於下崗失業職工社保費用由誰繳納的問題:一國有企業破產倒閉,改制轉型所產生的下崗失業職工,在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有再就業服務中心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有再就業服務機構代繳下崗失業人員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用。相關政策參閱中共中央,國務院1998年10號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10號文件。下崗職工在再就業服務機構的幫助下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轉移社會保險關係,在新的用工單位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二,在再就業服務機構經過再就業培訓,從事個體工商的從業人員,按個體工商從業人員社會保險徵繳辦法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社保費用。就業困難人員,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社會救助。這是社會保險費用和再就業政策實施的目標和目的。用於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的資金也有相關規定。中央企業有中央財政支持,地方企業有當地政府財政支持。

按國家政策規定,贏利性國有企業實施減員增效企業改革,要求在企業建立再就業服務機構,有下崗職工再就業的措施和方案實施國有企業改革中富餘人員下崗失業後的再就業。

關於下崗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用該誰繳的問題,只要各級部門,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的企業都能依法依規執行相關政策,就不存在什麼問題!


泥牛n


樓主你好60年代70年代下崗的工人。國家是不會幫你交養老保險的。本身國家沒有這樣的相關政策。而且你與所在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就屬於是失業人員了!

這種情況你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現在領取失業金的時候,他是會代扣社保的。把社保扣一扣,然後你拿到手的錢就是你的失業金!

當然,這個失業金,一個人終身最長只能領取24個月。然後除了這個領取失業金!我們國家還有一個社保補貼的政策。

這個社保補貼政策是每個人終身可以享受五年的補填。基本上他是針對你,臨退休那五年開始連續給你補貼。

所以基本上就是這些政策。想要國家給你免除養老保險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須按著國家的相關規定,去參加一些。福利活動!


社保小達人


40,50都退了,國家不給下崗職工一點好處,


何小也


至少暫時看來不會,理由是現在養老金赤字越來越大,從新聞層面上,國家已經開始提倡投保商業保險作為養老金補充,今年超過2000億資金進行投資,這只是試水。

投資有風險,這個誰都知道,如果萬無一失,早就會入市,這也是無奈之舉,預示著老齡化社會的提前到來。

養老金從連續10年,每年增長10%, 到去年只有6.5%,跌幅35%,再加上延遲退休等正常,可見養老形勢的嚴峻。

靠天吃飯的農村伯伯尚且需要自掏腰包補足15年,下崗職工雖然有政策因素在裡面,想要完全看國家解決,不太現實!

最好的結果應該是部分自繳,其餘由專項資金補齊!

下崗後部分,國家是不會給你交的,文件明確規定,下崗職工下崗失業期間,養老保險可以不交,所謂的不交,就是允許你可以空著,以前是必須連續繳納,不允許中斷的,現在只是允許你中斷,空著,因為現在勞動法規定的繳費年限15年,就是在你退休前,斷續但總計滿15年即可,所以很多人理解以為下崗期間自己不交,國家給交,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你可以自己按國家允許的最低數額繳納,但自己繳費時,醫保卻不能繳納。

各地政策可能不同,但用腳趾頭想想,國家也不可能給交的,這個面太廣了,況且全國養老金統籌後是不是空缺還很難說,現在很多省、地都是老人吃新人,還有窟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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