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時被告謊稱每期付款利息是被告自定額還的本金,該怎麼辦?

平安207491481


合同法明確規定,個人之間的借款,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利息,視為不支付利息。

這個明確約定,包括借條上載明,或者口頭約定(前提是有證據證明有口頭約定,比如錄音)。

除此之外,除非被告認可,否則,法院不會支持你的利息請求。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你也說了,被告每個月還款額是固定的,能否以此反證說借款有利息,且每個月還的數額就是利息?實踐中,這種反推的可能性不大,基本不會認可。

所以,最好還是事先在借條中明確約定利息。


夜子辰105472872


看不明白您想表達什麼?試著回答一下,利息的約定一般應明確在借款協議或者借條裡借條裡,如果沒有約定,主張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法院一般都會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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