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關係》中離婚房產糾紛不斷,怎樣做才能避免?


《完美關係》中離婚房產糾紛不斷,怎樣做才能避免?


《完美關係》中離婚房產糾紛不斷,怎樣做才能避免?


在近日熱播的電視劇《完美關係》中,崔英俊在離婚時向斯黛拉要房子、要存款、要公司股份的做法,讓很多觀眾大跌眼鏡。瞭解劇情的網友都知道這些財產都是完全屬於斯黛拉的,但由於婚前沒有做好婚前協議,導致離婚時崔英俊圖謀不屬於他的利益。最終崔英俊並沒有“淨身出戶”,得到一套房子才肯罷休。

那麼離婚時如何減少財產糾紛,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分清個人婚前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

具體包括:

(1)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個人婚前財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為個人婚前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為個人婚前財產;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為個人婚前財產,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為個人婚前財產;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婚前財產。


分割房屋,必須得先確定房屋的所有權歸誰


存款、工資都好說,一看數字簡單明瞭,離婚時對於這個幾乎不存在爭議。但爭議最多的是房屋所有權問題,就比如《完美關係》中斯黛拉位於陸家嘴的房子應當歸誰所有?這個才是離婚時財產分割的重頭戲。要分割房屋,必須得先確定房屋的所有權歸誰。

有以下5種情況:

(1)婚前由一方全額購買的不動產房屋,該房屋歸出資方所有。

即使婚後雙方長期共同使用也不會改變所有權。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後賣掉婚前房屋購置新的房屋,且沒有用婚後的共同財產,新購置房屋仍登記在購房方名下的,該新房屋仍屬於購房方個人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但如果新房屋登記在雙方的名下的,則視為購房方對自己個人財產的處置,贈與給另一方,那麼此種情況下,該新房屋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予以分割。但筆者認為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對於出資方應當適當予以多分,方公平公正。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購買的不動產房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房屋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產權歸登記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簡單說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另外一方只能得到部分補償。


(3)婚前一方出資購買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全資或者僅支付首付款,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行為,應認定為明示放棄個人所有,贈與對方,並且已實際完成了登記。那麼該房屋在離婚時應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時,原則上一人一半,考慮到出資人的具體情況,也可以適當多分。

(4)另一方的購房出資,未明確表示歸共同所有的,仍屬其個人財產。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當由擁有房屋一方補償返還給另一方支付的購房出資款。在此筆者必須提醒大家,未登記為產權所有人的一方如果有出資,需保留出資證明,否則自身權益將難以得到保障。

(5)婚後購買的不動產房屋,不論房屋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雙方沒有其他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在進行房屋產權登記時,雙方有其他特殊約定的,比如明確約定雙方感情破裂房屋為一方所有,只要是出於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按照約定處理。

簽訂婚前協議是保護個人利益的最好手段

若想保證婚前自己貸款的房屋婚後也完全屬於自己,你可以這樣做:

(1)和對方做婚前財產約定:此房屋為你的個人財產,對方不得因為婚後共同還貸主張相關利益;

(2)讓家人幫助償還婚後貸款,則此房屋與對方沒有任何關係。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無論是自購還是父母出資,都應當保留好購房款來源的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比較清楚的進行舉證,法院通常會根據房款來源和貢獻大小進行平衡判斷進而合理的區分房產份額和歸屬。理清上面的問題,就可以避免和《完美關係》中的斯黛拉遭遇同樣的房產糾紛。

《完美關係》中離婚房產糾紛不斷,怎樣做才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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