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代帝王用人哲學--宋高宗趙構

宋朝皇帝很少殺大臣,但是宋高宗殺了岳飛,引起了人們的千古非議。對於岳飛之死的原因,歷來有多種說法,我們在這裡並不想提出新的見解,只是想就人們已有的意見,從用人的角度加以述評,得到一些用人方面的教訓。

岳飛可不可以不死?

岳飛之死的第一種說法是岳飛要迎二聖回朝,他曾經在《五嶽祠盟題記》中寫道:

自中原板蕩,夷狄交侵,餘發憤河朔,起自相臺,總髮從軍,歷二百餘戰,雖未能遠入夷荒,洗盪巢穴,亦且快國仇之萬一。今又提一旅孤軍,奮起宜興、建康之城,一鼓敗虜,恨未能使匹馬不回耳。故且養兵休卒,蓄銳待敵,嗣當激勵士卒,攻期再戰,北俞沙漠,喋血虜廷,盡屠夷種,迎二聖歸京闕,取故地上版圖,朝廷無虞,主上奠枕,餘之願也。河朔岳飛題。

據說這犯了宋高宗的忌諱。明人江南才子文徵明就有《滿江紅》詞:“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指出了宋高宗的忌諱,南懷瑾也持有這種觀點,這也是最通常的說法。有人反對這種看法,他們認為高宗怕迎回二帝自己當不成皇帝的說法,純屬主觀臆想,因為趙構在即位昭書上說:“同奚兩宮之復。”可見趙構在即位之初就定下以迎回二帝為奮鬥目標,迎二帝事實上是趙構首先提出來的。“二帝”也根本就不想再當什麼皇帝了。徽宗42歲就傳位給欽宗,欽宗在金國也託人捎信給趙構,告訴他只要把他們迎回來,他做平民都是高興的。一個亡國之君哪還有臉面再做皇帝?說高宗因怕迎回二帝而主張和談根本就不成立。這種反對意見有它的道理,但是還是顯得有些淺薄。我們似乎更應該考慮一個簡單的事實:宋高宗是否相信岳飛有收復中原,直搗黃龍的能力呢?其實他應該知道,宋朝政府沒有這個能力,否則他又何必一聽金兵南來就準備逃跑呢?當然,如果他真的因為這個原因殺了岳飛,在用人方面就太失敗了。當時正是用人之際,因為一個還看不見的威脅,而去掉自己的保障,不可不說失敗。

第二種說法是趙構、秦檜極力與金和談,完顏宗弼提出的條件之一就是殺岳飛。岳飛是反對投降,主張抗金收復失地的實力人物。紹興九年(1139年)正月,宋金達成和議的時候,岳飛非常不滿,多次上表要求辭去加封給自己的官職,並表示:“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訓兵飭士,謹備不虞。勿宜論功行賞,取笑敵人。”他和宋高宗的矛盾表現突出。後金朝內部發生政變,完顏兀朮掌握了軍政大權,反對把陝西、河南等地交還南宋,撕毀了和約。到公元1141年,宋金再次議和,據說兀朮提出了殺岳飛的條件。岳珂編的《鄂工行實編年》中,記有這樣一件事,“查龠曾謂人曰……金人謂檜曰:‘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檜於是殺先臣以為信”。所謂“金人謂檜”,就是“兀朮遺檜書”。據說宋高宗急於向兀朮表示信用,求和投降,所以迎合了兀朮的要求。這條記載別無旁證,因而引起後世爭議。清人趙翼認為,所謂“兀朮遺檜書”,是岳珂的附會之詞,後代學者也認為所謂“兀朮遺檜書”是條孤證,不可信。當然,我們如果單從用人角度講,宋高宗若因此殺了岳飛,就有點自毀長城的味道了。宋高宗何嘗不知道金人不一定守信用,他也怕和談條約出問題,所以也在和談時要求武將做好戰備工作。如果完顏宗弼真把殺岳飛作為和談條件,那和談誠意有多大呢,宋高宗應該警惕起來,絕對不該殺了大將。

第三種最有力的說法是岳飛功高見忌,結果不得不死。宋朝官家一向對武將疑忌和防範,重文輕武,以文制武。南渡之初,宋高宗和岳飛的關係是融洽的。那時宋高宗迫於當時形勢,不得不支持抗金,岳飛戰功顯赫,成為宋高宗最器重的將領。他32歲就升任清遠軍節度使,封武昌開國侯。但隨後和議既成,岳飛的很多做法就受到猜疑了。首先岳飛得民心,他治軍嚴謹,軍中有“凍死不拆屋,餓死不虜掠”的口號,秋毫無犯。他不擾民,自然就能得民心。武將得民心,這是皇帝的大忌。並且岳飛軍紀嚴明,但他愛兵如子,常親自為患病的兵士調藥,注意撫育手下戰死者的遺孤,每逢頒給賞犒,他總是分配給他的部下,絲毫不以為私有。所以他的軍隊作戰萬眾一心,攻無不克,戰無不勝,連金兵都感慨道“撼山易,撼岳家軍難”。不能讓宋高宗容忍的,他多次要求擴軍,並曾撂挑子上廬山,皇帝多次命令他下山救淮西,均被他拒絕。尤其是岳飛建議高宗立儲,引起了宋高宗的很大不滿,高宗立即駁回:“卿言雖忠,然握重兵於外,這類事體並不是你所應當參預的。”張戒在《默說》中說,岳飛身為大將,“而越職及此,取死宜哉”。上述事件無疑使得宋高宗以為岳飛居功自傲,不受控制,所以動了殺機。從用人角度看,手下能力太強,又有著強烈的個性,總會引起用人者的疑忌,對他們應該如何處置,確實值得我們深思。作為一個好的帝王,應該善於觀察手下,看他是真的有野心,還是隻是有一些個人色彩,然後在選擇不同的對策。回到岳飛身上,我們覺得宋高宗的做法顯然有問題。岳飛只是愛國心切,所以才表現出上述做法,建議立儲也是為了皇朝的安穩,應該沒有私心,就算是他有野心,在當時的條件下,他收攏的民心、軍心,也都是在他恢復中原的前提下得到的,若是真有什麼異動,只會弄個眾叛親離了,何況當時岳飛的軍隊也不是惟一的,宋高宗還是能夠控制的。

岳飛的生前身後

最後,單從用人角度講,宋高宗殺岳飛前後的一些用人手腕,還是值得看看的。顯然,宋高宗殺岳飛,並不是貿然出手的,他培養了新的將領來對付金兵,可以頂替岳飛的位置,楊存中和劉就是他精心挑選的人才。紹興十一年(1141年)二月,“淮西宣撫使張俊、淮北宣撫使楊存中、宣撫判官劉,大敗烏珠(宗弼)十萬眾於柘皋”,劉和楊存中聯手擊敗金兵,高宗自是喜不自勝,覺得他們已經可以替代岳飛、韓世忠了,於是決心奪兵權。岳飛被罷免之後,楊存中就完全掌握了他的軍隊。劉也是實力人物,幫宋高宗組建了禁軍。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由於後來劉積極支持岳飛抗戰,也一度被高宗罷去兵權,只是擔任了閒職,然而,正如宋史專家王曾瑜先生所指出的:岳飛被罷兵權之後,劉“知荊南府,罷其兵”,而荊南就在鄂州附近,實際上他可能負責監視岳飛去後的鄂州大軍。因為按照宋朝的規定,“或遇緩急,旁郡之兵許之調發”,宋高宗顯然考慮到了劉能在緊急時刻,鎮壓和調遣鄂州軍隊的可能。從這個角度講,宋高宗用人倒是並非完全昏庸,至少他懂得安排後續人才,能夠在重要手下被廢除之後,有人頂上來,不至於陷入癱瘓。不管怎麼說,宋高宗這種自毀長城的做法受到了人們的一致批評,特別是到了元明時期,岳飛的故事越來越被神化,宋高宗也就越來越受到批評。在《宋史》中,對他殺岳飛的事情就給予了指責,是為:(宋高宗)始惑於汪、黃,其終制於奸檜,恬墮猥懦,坐失事機。甚而趙鼎、張浚相繼竄斥,岳飛父子竟死於大功垂成之秋。一時有志之士,為之扼腕切齒。帝方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卒不免於來世之誚,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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