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所長”騙錢財 社會“能人”被批捕

聽說朋友介紹的“劉大哥”是看守所“所長”,想要做點小生意的小鹿激動不已,希望“劉大哥”能幫忙將看守所裡的超市轉讓給自己經營。先後送給這位“劉大哥”近3萬元費用後,“劉大哥”卻人間蒸發。近日,蓮湖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劉某。

2017年5月,小鹿經人介紹認識了自稱是本市某看守所所長的劉某,得知小鹿想要乾點小生意,劉某熱情地向小鹿介紹起了看守所的小超市利潤可觀,自己因為是負責管理看守所後勤工作的,可以將超市轉讓給小鹿經營,並且房租比其他人租賃的都要便宜。這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小鹿當然不願錯過,便拜託“劉大哥”幫忙辦理。劉某先後以繳納半年房租、手下幹部需要住院看病、超市消防不合格要繳納罰款等等藉口,先後向小鹿索要了共計29000餘元的費用。隨後這位“劉大哥”消失不見。小鹿前往看守所詢問,才知道被騙,於是趕緊報警。經查,這個劉某前科累累,曾於2011年、2015年兩次因為詐騙罪獲刑,是個有著多次詐騙前科的慣犯。

檢察官提醒大家,不要輕信所謂的“能人”辦事。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貪佔小便宜,不妄圖走“捷徑”,才能不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擬文:王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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