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假冒“官二代”詐騙二百多萬購房款 連中介都被騙給他介紹客戶

揚子晚報訊(童瑤 李鍇樂 劉瀏)自2016年南京施行公證搖號措施以來,上漲的房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但“一號難求”也讓不少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機,他們打著“內部房源”“必中”的幌子,肆意欺騙購房者。近日,浦口區檢察院就對這樣一起詐騙案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龔某假冒“官二代”,謊稱自己有能力搞到“內部房源”,以需要一定“公關費”為由先後詐騙三四十名受害人,涉案金額高達234.18萬元。

三名中介給他介紹數十位客戶

2017年11月,南京一房產中介工作人員小王為確保自己的客戶能購買到某搖號樓盤房產,經人介紹認識龔某。龔某聲稱自己認識“相關人員”,能夠獲得“內部房源”,但幫忙一次要收取“公關費”人民幣20萬元。小王聽後將信將疑,龔某表示可以寫下“協議”,約定如果購房人到期未能買到房,則全額退款,小王聽完頓時吃下“定心丸”。

隨後,小王向6名購房人做出同樣承諾,購房人考慮到小王的中介身份,覺得這事兒“靠譜”,也同小王簽訂類似協議,並通過小王支付給龔某“公關費”人民幣27萬元。龔某拿到錢後,承諾一定能“拿到”房號,但直到樓市開盤結束,購房人都沒能買到房。小王一看慌了,找到龔某,龔某以找到的關係人跑了為由一再拖延,直至瞞不下去,才道出拿不到房號的實情,小王無奈之下向購房人說明前因後果並報警。

據調查,像小王這樣介紹客戶給龔某的房產中介工作人員共有3名,由他們介紹給龔某的共有三四十名客戶,龔某按照每套房9萬到20萬不等的價格收取“公關費”,涉案金額高達234.18萬元。

目前該案已判決,被告人龔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熟知中介流程號稱自己是“官二代”

經查被告人龔某正是利用了購房人購房心切,又無其他門路,只能對之抱以僥倖的心理,一步步走入被告人所設“連環計”中。被告人龔某案發前曾從事過房產中介工作,對購房流程非常熟悉。他清楚知道中介手上有大量購房人信息,同時大多購房人對中介工作人員也非常信任,便利用曾經的同事,為自己提供“客戶”發展“業務”。同時,龔某謊稱自己是“官二代”,背景強大,可以搞定案場關係,拿到“內部房源”,在購房人面前樹立起了“安全”的形象,從而對他產生信任感。

為使購房人徹底放心,龔某與購房人簽訂“若到期購房人未能買到房將全額退款”的承諾書。該承諾書仿若一粒“定心丸”,使購房人對龔某徹底放下了戒心。在這樣連續的“煙霧彈”中,許多購房人一次又一次的將“公關費”打到龔某賬戶上。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火熱,房源緊俏,雖然買房心切,但還是要保持理性。不法分子往往試圖利用“內部房源”的噱頭欺騙房產中介人員,進而騙取購房人高額“公關費”。廣大市民尤其是房產中介機構工作人員應提高警惕,拒絕相信“房號”騙局,以免遭受錢財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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