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山琴況》筆記之二十一——論“輕”

輕重之分,陰陽之別。不輕不重,中和之音。輕而不浮,中和之輕也;重而不煞,中和之重也。或輕或重,中和之變音也。其意之體,其情之悉,其輕不期自至。操琴者,指到音綻,如落花流水,幽趣無限;弄翰者,筆到顏開,如驚鴻出水,妙趣橫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