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支付由試點制邁入許可制 監管強調規範展業


跨境支付由試點制邁入許可制 監管強調規範展業


試點7年,跨境支付業務資質終於由試點制邁入許可制。

據媒體消息,近日已有3家試點支付機構近期拿到監管部門批覆開展跨境支付業務的許可文件。此次批覆是對國家外匯管理局去年發佈的《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即13號文)執行的具體結果,也是對此前試點機構展業情況的一次“階段性考核”。與此前試點相比,正式許可還明確了業務執行範圍、5年須重新審核等問題。


快速擴容的跨境電商消費市場,催生出不少針對跨境出口電商收款的非持牌支付企業;同時,這個市場也成為不少支付機構的重點佈局領域。從試點制到許可制,標誌著跨境支付領域將進入嚴監管時代。


監管強調規範展業


跨境支付由試點制邁入許可制 監管強調規範展業


2019年4月30日,外管局發佈13號文,這被市場認為是跨境支付由“試點”走向獲得“正式資質”的“大考”,《辦法》廢止了2015年開始試點的《關於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匯發〔2015〕7號),並提出新的名錄登記要求。


試點擴展推進以來,市場主體對跨境外匯支付及結算提出了更多需求,需要調整滿足。此外,個別支付機構存在真實性審核職責履行不到位等問題,近年來幾次千萬級別大額罰單中屢現跨境支付身影。因此需要通過完善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進一步便利跨境電子商務結算,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未來,跨境支付或許也將迎來“斷直連”,境內外持牌機構之間一定要通過網聯或銀聯等擁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來完成清算,這也是監管的意圖所在,清算機構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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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支付由試點制邁入許可制 監管強調規範展業


而在試點期結束後,經營跨境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也將進入相對正式的“持牌期”。據瞭解,雖然展業資質僅僅是一份“紅頭文件批覆”,不是類似於第三方支付牌照的“許可證”,但由於包括擁有明確的經營有效期、展業要求等,被業界認為具有了“持證上崗”的意義。


自2013年起,外管局開始在北京等5個地區啟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試點,並於2015年將試點擴大至全國,不過,在獲得試點資格後,這些機構中的大多數並未在跨境支付業務上大力投入或積極“走出去”到境外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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