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廳:清明期間,各地暫停組織群眾集中祭掃等集體性活動;倡導網絡祭掃、預約祭掃

3月15日,浙江省民政廳下發《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各市、縣(市、區)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電〔2020〕3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6號)和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20〕27號)精神,現就我省清明期間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籌做好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


近期以來,我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成效明顯,但疫情防控仍然面臨一些新的變化和挑戰,省委、省政府要求“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分類指導”,把防控境外疫情輸入風險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精準施策、閉環管控。當前清明節即將到來,統籌疫情防控與群眾祭掃服務管理事關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機構要堅持疫情防控這根弦始終不松,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加強疫情防控必須慎終如始,對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繼續抓緊抓實抓細”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部署,高度警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和僥倖心理,堅持依法依規做好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要緊扣“兩手都要硬、兩戰都要贏”以及“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要求,繼續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措施和“一圖一碼一指數”精密智控機制,精準有效做好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


二、服從防疫大局,周密謀劃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


各地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加強形勢預判和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方案,落實差異化防控、精準化施策要求,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清明期間,各地暫停組織群眾集中祭掃、集體共祭、骨灰撒海、節地生態安葬儀式等集體性活動。倡導群眾疫情結束後開展現場祭掃,倡導綠色文明安全祭掃,倡導採取如下方式進行祭掃:一是網絡祭掃。各殯儀館、經營性公墓、城鎮骨灰堂等殯葬服務單位應通過建立官網、移動客服端、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提供免費網上祭掃服務,使群眾可以通過網絡祭掃的方式祭奠先人。目前沒有開通網絡祭掃服務的殯葬服務單位,可與浙江省殯葬協會或各地市殯葬協會聯繫,對接第三方網絡平臺,建立網上祭掃通道,滿足清明期間群眾網絡祭掃的需求。二是代為祭掃。由殯葬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通過免費敬獻鮮花等方式代為祭掃。鄉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可由村班子成員代為祭掃。三是預約祭掃。防輸入性疫情風險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公墓規模不大,在安全防範措施有保障的情況下,可開通預約祭掃服務。開通預約祭掃服務的地區,要科學合理設置各殯葬服務單位及祭掃場所承載量,限制祭掃人數,做好祭掃人員流量關口前置管控;實行實名登記、測量體溫、佩戴口罩、綠碼通行、分時分段、間隔性等措施安排祭掃人員入內,並對祭掃時間進行限定;對相對封閉的骨灰堂等室內祭掃場所,祭掃人員不得進入室內祭掃,在指定的室外場所祭掃。防輸入性疫情風險高、疫情防控情況複雜、外來流動人口多、安全防範措施沒有保障的地區不建議採取預約祭掃的方式。各地要將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方案報當地黨委政府批准同意,按照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部署安排,由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向社會公佈後實施。


三、落實防疫責任,加強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組織保障


各地要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繼續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號)精神,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政府負責人牽頭,民政、公安、交通、林業、市場監管等部門密切配合的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殯葬服務機構內外交通疏導、現場管控、秩序維護、疫情防控、防火安全以及規範祭掃用品銷售、服務收費等行為。各級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及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部署下,成立清明節祭掃工作專班,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指導督促殯葬服務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確保每個殯葬服務機構紮實做好方案預案、防護物資供應,落實防控和相關應急措施,及時防範化解各類風險隱患。要聯合宣傳、文明辦、農業農村等部門大力宣傳當地疫情防控和清明節祭掃服務管理政策措施,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倡導移風易俗、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殯葬新風。要加強輿情研判及應對處置,及時客觀回應社會關切,對依靠部門力量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當地黨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籌推動解決。各殯葬服務機構要在當地民政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嚴格按照有關工作指引要求,落實崗位責任,加強防控培訓、應急演練、機構安全等工作,做到科學規範防控無死角,切實守護好服務對象和自身安全。各地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送制度,主要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落實防疫責任,加強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組織保障。省民政廳在清明節期間設立清明節工作辦公室,並在清明節法定假日期間(4月4日至6日)安排專人值班,統籌協調各地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執行全省清明節祭掃情況日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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