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方违反口头商圈保护承诺,空口无凭,能要求赔偿吗?


品牌方违反口头商圈保护承诺,空口无凭,能要求赔偿吗?


本文是【加盟防坑防骗指南】的第59篇文章

商圈保护义务,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品牌方一般都会从吸引创业者签约加盟的角度,做出各种书面的或者口头的商圈保护承诺。如果品牌方违反口头的商圈保护承诺,空口无凭,加盟商能要求赔偿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真实案例

2018年9月1日,袁先生与南京某餐饮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这份协议约定品牌方授权袁先生为“AAA”小火锅在湖南省株洲市的加盟商。同时公司的招商经理口头承诺袁先生享有1公里范围的区域保护权。合同签订后,袁先生支付了15万元加盟费(含首批物料)。2018年10月1日袁先生的小火锅加盟店开业了,然而开业不到1个月,他发现在距离自己店800米的地方,有人又开了一家更大规模的“AAA”小火锅加盟店,

并严重影响自己家的生意。袁先生认为自己被品牌方欺骗了,店没法开下去了。在协商无果后,袁先生果断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14.5万元,并赔偿损失6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1公里的商圈保护只是招商经理的口头承诺,并没有留下任何书面的证据,甚至连聊天记录和录音都没有。如果袁先生以品牌方违反“商圈保护口头承诺”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个案件恐怕得败诉。

条条大路通罗马,一条路走不通,就换个思路,换一条路。

在袁先生步行距离仅800米左右的区域内,除了袁先生的加盟店外,品牌方还授权了另一家规模更大、开业在后的加盟店,此种情形势必引起两家加盟店的竞争,而该信息被告并未披露,直至袁先生发现另一家店装修并开业,上述情况会导致袁先生因准备不足、竞争出现而难以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目的。因此,

品牌方未履行上述信息的披露义务时,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袁先生有权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连叔提示

商圈保护承诺,是品牌方常用的吸引创业者签约加盟的手段。有些是真承诺,说到做到;有些是假承诺,今天承诺明天食言。

1、无论是什么承诺,创业者在签约的时候,一定得注意留下书面证据

,即便没有白纸黑字,也至少要有聊天记录、谈话录音。

2、退一万步说,即便没有任何证据,遇到纠纷也要及时维权。你认为无路可走时,专业律师可并不一定这样认为,上文袁先生不就打赢官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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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连叔,特许加盟领域资深律师一枚,如你遇到了特许加盟相关法律问题,可关注本号,私信回复“666”获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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