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監督舉報電話!青島加強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管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青島市民政局全面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1月31日24時,全市慈善組織接收疫情防控款物合計9589.25萬元。為進一步規範慈善捐贈活動,青島市民政局今天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慈善捐贈活動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政部門和慈善組織從依法履職盡責,規範捐贈程序,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主動接受監督,強化責任追究。

依法加強管理,規範捐贈程序。各級民政部門要依照《慈善法》和民政部公告(第476號)要求,指導各慈善組織結合疫情防控的需求開展疫情防控捐贈和接收工作。要嚴格規範捐贈程序,開展公開募捐前,指導慈善組織到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要根據《慈善法》規定,捐贈人捐贈的財產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同時,款物接收單位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明確責任和義務,確保款物接收手續完備、專帳管理、專人負責、財款相符、賬目清楚,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嚴格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回應社會關切。要嚴格執行《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建立青島市慈善組織公開募捐情況日報制度,按時為各級相關疫情防控部門報送捐贈數據,確保全市公開募捐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對虛報、瞞報、遲報的應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疫情防控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使用情況,按規定在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或本級網站、微信公眾號上向社會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相關信息應每日更新,確保捐贈動態信息的公開透明。

依法履職盡責,加強募捐活動監管力度。各區、市民政部門要加大對疫情防控公開募捐活動的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依法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制定公開募捐方案,募捐方案應當經民政部門備案後在慈善中國平臺公佈。要嚴格按照《慈善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對慈善組織公開募捐情況進行督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約談組織負責人,責令整改;對無公開募捐資格擅自開展公開募捐的組織和個人要立即中止其違法行為並依法追求法律責任;對合法募捐行為但信息公佈不完整的,要指導其及時補充完善。

主動接受監督,強化責任追究。各區、市要建立健全募捐監管機制,確定疫情防控慈善捐贈活動對外聯繫人和聯繫電話,確保專人值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加強捐贈工作的監管,要統一設置公開監督舉報電話(青島市民政局監督電話:83093166),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生在疫情防控公開募捐工作中履職盡責不力、擔當不到位的情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

記者 封滿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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