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企業 最全稅費支持政策,請“對號入座”查收

四川在線記者 王博爾

3月16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樂山市稅務局瞭解到,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形勢發展,該局結合樂山實際情況,彙總、細化梳理出針對性較強的各項緩解中小企業、文旅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等的稅費支持政策措施,幫助樂山企業更加清晰明白“對號入座”、及時享受到各項稅收優惠,推動產業、項目更好發展。

稅款減免、延期繳納適用政策:

按市、縣兩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指揮部安排,參與疫情防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車輛,免徵2020年度車船稅;已繳納2020年度車船稅的,在下一年度應繳車船稅中抵減。

因疫情導致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向縣級人民政府申請 減免疫情期間房產稅,可向縣級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疫情期間城鎮土地使用稅。

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在疫情期間及時合理調整其定額,受影響停業的,簡化停業手續。

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及時 准予延期申報;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類企業適用政策:

對於納入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的產品,其應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按國家政策規定 予以減免,或按其繳納額,通過財政支出方式,予以全額補助;需繳納的相關費用全部免除。

對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的納稅人,符合增值稅留抵退稅條件的,自納稅人提出申請之日起 10個工作日之內辦理退稅。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 按規定免徵增值稅。對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按規定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

文旅餐飲等企業適用政策:

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

對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類企業,且在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收入總額的50%以上(剔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在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