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诋毁抹黑中医的人,可以根据2017年实施的中医药法起诉吗?

珠陵江畔层溪田园情


小时候家里有个电视,有时候没有图像了,我就用手拍拍电视,有时候就好了能看了,后来一次没有图像的时候,我无论怎么拍就是好不了,没辙只好拿去维修。维修师傅就拿着工具各种测量,最后终于找出坏在哪里,换了个零件就好了。中医治人就和小时候的我一样,电视坏了拍拍就好,中医治人有时候也能治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并且有效的时候并不多。而现代医学就像一个专业的维修师傅,能找到是哪里坏了,并能精确治疗,当然有时候坏的太狠了,那就会老实承认没办法了。


服务区异常


谁主张谁举证。

你要觉得他诋毁,诽谤中医,

你就要拿出他诋毁,诽谤的证据来。

举个栗子,

他说中医的阴阳,气等东西是不存在的东西,是迷信,你就拿出阴阳,气客观存在的证据来。

不然你拿什么打官司?

搞清楚是谁要打官司好吗?


若初公子


这不是很好解决的问题嘛!不信中医的终身不得到中医院看病和用中药!不相信西医的终身不得使用西药治疗!OK搞定!


hakunamakata


肯德基遭到无数次诋毁,可口可乐也是受到无数次诽谤,但其自身价值说明一切。中医也是一样,自身有价值就不怕别人怎么说。还有就是拿出成绩证明一下自己,堵住那些人的嘴巴。如果堵不住还是自己不行。


孙老蔫吧


可以啊,欢迎,只要你能证明他说的那些是造谣,抹黑,完全可以,我本人就反对中医理论,欢迎你来起诉我。


懒羊羊243973331


不必歇斯底里,中医者先让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全程都只用中医药,才更能提高中医的影响力,不是只嘴上说说而已,


用户格桑花开


这是鸿茅药酒董事长大驾光临了吧?


伴你去看海850


先别说中医了,我就想知道,有人诋毁跳大神,不知道能不能起诉。


巴蛮的瞎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介绍,在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中,老百姓对中医药有种迫切需求,吃了中医药后紧张心理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中医真是搞笑!怎么老说中医有多少水平,全国2万多西医团队默默地全力工作,有在自吹的吗?


平安是福132755866


不可以。理由是:该诋毁抹黑只是针对特定的行业看法,并未针对具体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现分析如下,供参考:

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

  •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具体到本问提出的诋毁抹黑中医可能涉及以下两个人格权:
  • 名誉权。名誉权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荣誉权。荣誉权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其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
  • 诋毁抹黑中医可能侵犯了中医业的名誉权、荣誉权,但是,该诋毁不具体,即没有针对具体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此,不可以起诉。

正确对待中、西医的评价

  • 中医与西医可能治疗的原理不同,人们对中、西医有不同的看法也是正常的现象,大量的“医闹”发生在西医,人们为什么不诋毁抹黑西医,理由是西医治疗能够很快的解决问题,而中医治疗可能缓慢,但副作用可能小。
  • 现代生活的快节奏需要“拔牙式”的治疗,放弃了养生式的治疗也是正常的现象。高物价,特别是高房价,有些人承受不起养生式的中医治疗;“拔牙式”的西医治疗正是适应了当今的现实,快速的治愈使人们工作应付生活压力。

宽容对待不同的评价

  • 人们基于不同的遭遇可能对某个行业有不同的评价。如,人们对城管可能有不同的评价,对市容有较高的要求的人,对城管有正面的评价;反之,经常被城管管理的人可能就有负面评价。也这社会的正常现象。
  • 正是这种不同的评价反馈给决策者,决策者对相关的政策、甚至法律进行了调整。一个正常的社会有不同的声音,对决策者是有帮助的。因此,我们需要宽容地对待不同的评价,只要这种评价不违反基本的强行性法律规定,或者基本的社会公德,应当允许不同的评价的存在。

不要被不当的决定所迷惑

  • 我们经常看到人们发表不同的看法被处罚,有些处罚的正当性值得商榷。如,网络上流传一条信息,一个女士将两条宠物狗取名相关的机关名称被处罚,其正当性值得推敲。首先,宠物是女士珍视的动物,取名可能没有恶意;其次,取名并没有特定化。如果真的值得处罚,那么,“黑猫警长”怎么解释?
  • 实际上,该女士被处罚,其接受调查时的陈述权与申辩权可能受到了限制,本文在此不予以讨论。因此,我们不能因有处罚决定,就认为某个行为不合法或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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