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式的“見義勇為”,是勇敢?還是無知?

救人沒有錯,見義勇為更是值得稱讚,但是當見義勇為的代價是失去自己的生命,這種悲劇式的“見義勇為”,是勇敢?還是無知?值得提倡嗎?

悲劇式的“見義勇為”,是勇敢?還是無知?

情侶爭吵,先後落水,兩大學生為救落水夫妻,生命定格在21歲

3月12日晚,四川劍閣縣情侶梁某某和女友馬某因瑣事爭吵,梁某某因為喝酒後想吐,就翻過護欄,他以為護欄外也是平臺,結果墜入河中。梁某某本來會游泳,落水後想自己爬上來,但因斜坡較滑,就喊“救命”,馬某聽到後就讓王某某去施救。王某某到達河堤邊時,將自己的手伸出去拉梁某某,結果王某某也被拉下了河。

這時候,羅東來和何鑫以及另外三名同學在劍閣縣清江河河堤邊散步時,聽到有人落水的呼救聲,迅速跑到現場,5人手拉手組成人梯進行施救,站在河堤斜坡上的羅東來和何鑫,在施救過程中也不幸落水。梁某某和馬某先後被救。

悲劇式的“見義勇為”,是勇敢?還是無知?

事發後,公安、消防以及附近群眾迅速救援,遺憾的是,羅文東和何鑫被救上岸後,經現場醫護人員全力搶救,兩人已無生命特徵。

14日,四川劍閣縣擬對何鑫、羅東來等5人授予“見義勇為公民”榮譽稱號。

這個春天,四川劍閣縣的大三學生羅東來和何鑫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21歲。

悲劇式“見義勇為”,是否值得提倡?

​用生命換取生命?這種悲劇式的“見義勇為”,值得提倡嗎?

毫無疑問,這種“一命換一命”的見義勇為極不可取,並且不值得提倡。羅東來和何鑫的父母把兩個孩子培養大,即將走上社會,為家庭為社會做貢獻之時,痛失愛子的心情誰能理解,失子之痛終生也難以撫平。

悲劇式的“見義勇為”,是勇敢?還是無知?

​原來就發生過有人落水後,眾人手拉手施救,結果造成更大的悲劇。只有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的“見義勇為”才是值得提倡的。特別是廣大的中小學生來說,本身沒有施救能力見義智為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有人落水,即便自己會游泳,若沒有經過專業訓練,也不能盲目施救,應該這樣做:

1、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救,尋求他人幫助,或立刻撥打119救援電話;

2、附近尋找救援物品丟給溺水的人,比如岸邊的浮圈、樹木、礦泉水瓶等;

3、一定謹記,如果你沒有受過專業的救人訓練,千萬不要輕易下水救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一個人在面臨死亡的瞬間,他為了自救,出勁的力量非常驚。萬一被溺水者纏住,如果無法及時擺脫,那將迎來一個悲劇的結局。

因盲目施救,造成更大傷亡,極不可取。生命是平等的,“一命換一命”的施救也是對家人極不負責的表現。

願逝者安息,願所有的見義勇為都是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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