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立到和解——線上調解不停歇

一場疫情給我們繁忙的生活按下了“暫停鍵”,海陵法院的執行幹警們,卻從未停下“逆行”的腳步,線上執行,線下和解,與每一位奮戰抗疫一線的工作者同進同退、共克時艱,堅守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

今天,海陵小法就帶你們分享一起“新鮮出爐”的執行和解案件,看看執行幹警們的疫情防控期間執行工作思想腳步如何“逆行”?

【案情】原告泰州市某塗料公司與被告江陰市某塗裝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達成和解協議。調解書生效後,被告未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負責該案件的實施組團隊幹警張新泰經過分析案件發現,該案是調解結案,雙方具有調解的基礎,原告與被告一直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此次合同糾紛也是由於被告在疫情防控期間資金流轉出現了問題,如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是疫情防控期間最快最佳的解決方案。

【執行結果】瞭解到申請執行人已做好復工復產準備,急需此筆資金進行疫情防控期間的墊資處理,為儘快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實現,張新泰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平臺反覆與被執行人王某洪進行溝通,告知其拒不履行義務的後果,最終,被執行人同意儘快履行還款義務。被執行人在短暫的時間內,湊齊執行款後,請求到法院進行交接。張新泰通知申請人呢於3月16日中午來到法院,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申請人、被執行人完成“四類人員”詳細排查登記後,張新泰要求雙方做好個人防護並進行體溫檢測,在海陵法院接待室主持雙方簽署了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給付174000元,案件達成和解並全部履行完畢。

“新冠肺炎”防控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疫”,法院的執行工作受到的影響不容小覷,但是法院執行人腦海中的智慧和肩頭上的責任讓他們變得強大。往日裡,他們風裡來,雨裡去,奮力保障判決執行,守護司法權威;如今,他們線上飛,線下跑,堅守執行一線,創新執行方法,做到疫情防控和執行辦案兩手抓,努力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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