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江西2名公职人员踩“红线”!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就能高枕无忧?

NO!

近日

抚州市就有两名公职人员

因“吃空饷”被辞退!

为何不是开除而是辞退?

具体哪些人属于公职人员?

什么情况下会被开除公职?

今天一次讲清楚!

辞退和开除的区别

这两个词看似差不多

其实区别很大!


辞退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重的行政处分形式。

公职人员包括哪些人?

公职人员是广义概念

包括四个群体


一是 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

二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专技、工勤三类岗位人员;

三是 国有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单位从事管理、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四是 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工资收入的聘用人员。

四类人员

执行不同的管理法规

在兼职、参与企业经营等方面

有不同的要求


01

公务员不允许在企业

兼职、入股、参与经营获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第十六条就是“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具体包含以下四种行为

兼职


开店


办企业


入股开公司


若确因工作需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否则,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可以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

不允许在企业入股

但部分人员可以兼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工勤人员在内,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原则上也

不允许“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


但2017年3月,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批准同意下,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兼职。


兼职期间允许享受停薪留职、留岗,保留原有编制,职级工资正常晋升等待遇。但只能领取一份薪酬,其薪酬获得和成果分配,都要在兼职协议中经单位、个人、企业三方协商同意,并严格遵守,不当取酬,否则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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