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推廣道交一體化規範人身損害賠償 消除“同命不同價”

甘肅推廣道交一體化規範人身損害賠償 消除“同命不同價”

3月18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當地公安廳、司法廳、銀保監局通報該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開展情況。 崔琳 攝

中新網蘭州3月18日電 (記者 崔琳)18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當地公安廳、司法廳、銀保監局通報該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工作開展情況稱,該省法院系統全面推廣應用道交一體化工作平臺,目前受理此類糾紛的88家基層法院已全部完成平臺上線工作,截至2020年3月13日,平臺共受理案件1010件,調解959件,涉案標的5968.23萬元。

甘肃推广道交一体化规范人身损害赔偿 消除“同命不同价”

圖為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處理處處長張建國發言。 崔琳 攝

時下,我國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加,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也在逐年上升,其處理涉及責任認定,多方調解,公估鑑定、保險理賠,訴訟執行等眾多部門,當事人對處理流程不瞭解、不同部門之間數據不能共享,賠償標準不統一,導致糾紛久拖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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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甘肅省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副處長李天鴻講話。 崔琳 攝

“道交一體化工作平臺功能的發揮取決於確定統一的賠償標準,而基於多種原因,目前全國及各省市均未形成統一的賠償標準。”甘肅高院民一庭副庭長唐志明介紹說,雖然甘肅不屬於試點地區,但響應號召於2019年12月全面推廣該平臺,並會同公安、司法、銀保監局制定了《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和《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試行)》兩個意見。

意見分別對糾紛涉及的19項賠償項目從賠償標準、計算方法和必要的證據等方面及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機動車之間損害賠償責任比例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明確超醫保部分醫療費的扣減比例一項,規定按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扣減10%來便捷確定超醫保範圍的賠償金額。

同時,2012年1月1日施行的《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統一按本省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因此甘肅省在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損害賠償糾紛中已消除了“同命不同價”現象,走在全國前列。

目前,甘肅省的賠償數額上限僅為3萬元,已落後於該省經濟發展水平及西北其他地區賠付標準,為充分保護受害人權益,將自由裁量權規制在一定合理範圍,此次明確死亡、傷殘案件情況嚴重者,最高按照不突破5萬元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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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甘肅銀保監局財產保險監管處處長劉永宏發言。 崔琳 攝

另外,此次明確按照受害人收入來源地標準確定計算依據,即使受害人屬於農村居民,但其舉證證明主要收入來源自城市務工的話,也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同時也依法適用“就高原則”。

意見發佈,旨在提高依託道交一體化工作平臺解決糾紛的調解成功率,縮短獲賠週期,減少當事人訴累,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對於訴前分流案件,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積極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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