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拿到保險公司合同,但是其實自己有高血壓,之後理賠時會不會說騙保,不給理賠?

一場悲劇灬主角有我


這屬於典型的未如實告知行為。

根據保險的最大誠信原則約定,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投、被保人對保險公司的健康問詢應如實告知,否則一旦出險,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理賠的。若是因重大過失未告知的,保司會解除合同並退還所交保費,若是因故意不告知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退還所交保費。

但根據保險合同的2年不可抗辯條款約定,可能會有以下情況存在:

自保單生效之日起2年內,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到患有高血壓的事實,保險公司是可以主動解除保險合同的。

自保單生效之日起滿2年後,根據既往症除外責任條款約定,若所患疾病與高血壓有關,保險公司是會拒絕賠付的。若所患疾病與高血壓無關,通過與保險公司協商,保險公司可能會進行通融賠付,但賠付過程應該也會比較曲折。

建議及時向保險公司進行補充告知,如實說明情況,為後續理賠掃清障礙。


正在鑑保


謝謝你提供非常重要的問題!

針對您的這個問題有幾點分析:

1、每一份保險合同都涉及等待期(合同生效日~保障正式有效)有個時段:醫療險通常30天、重疾險常見90天~180天)。也就是說如果買了重疾險必須要等90天后生病理賠申請才可以受理的,什麼條件能賠?我們就要說到您的合同條款。

2、說到條款就具體到您的合同;有些公司針對等待期條款比較寬鬆:過90天首次發病並確診;另有一些公司針對這條條款相對嚴謹明確:過90天首次發病或確診;一字之差就有完全不同的結果哦……

3、如果您是在投保之前就有高血壓,那建議您找保險公司做個補充告之,保險公司會重新核保給出承保批覆.

4、血壓高這種病也分等級的,如果您的病情輕微病齡不長是可以通過多家申請正常承保的。

保險的作用就是防範風險、同時轉移心中的擔心;如果買一份保單起不到這個作用就反而變成鬧心了……所以,還是合規投保才能真正做到心中無憂!


保險經紀人餘小英


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是投保人在訂立合同時就需要真實告知,是投保人的最大誠信原則,如果出險,保險肯定不理賠,如果是過失未告知,會退還保費,如果是故意不告知,會有騙保行為,保險公司不退還保費。



忠哥的保險人生


首先,你在投保時沒有進行如實告知,這是你或者保險代理人沒有盡到義務。

第二,你的高血壓的具體情況是什麼樣的,是原發的還是繼發的,高壓的範圍多少?因為這些不同,可能會導致不同的保險公司核保的結果。

第三,從你簽署合同到現在已經多長時間了?一般在20天內可以免費退保。建議在29天內的,選擇退保再重新投保,並做如實告知。

第四,如果理賠發生在買保險的兩年之內,一般會被調查並且可能導致拒賠。如兩年後發生情況,被拒賠的概率很低,即使投保時已經有了高血壓狀況。


吳連軍財富工作室


首先,您在投保時,如果業務員沒有跟您做如實告知,而你也沒有如實告知,這個種情況,或者業務員跟您做了如實告知,但您故作隱瞞,這些都是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都是可以不作於理賠。如果情況嚴重,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退還所交保費。因為保險合同也是需要遵守合同法。

所以建議第一時間到保險公司進行補充如實告知,並將高血壓的情況告知,提供半年內的體檢報告,進行再次核保。

核保結果,除了看高血壓情況,還要看購買的是什麼保險,一般購買無身價的分紅型理財保險,核保結果一般沒什麼問題,如果是購買有意外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這些保障型保險,如果高血壓比較嚴重,一般都會拒保處理,如果情節一般,也許會責任免除,如果只是很輕微高血壓,可能會延期承保或者直接承保。


保險專業從業者


保險條款裡有一項如實告知的義務,就是明確說明,投保人被保人在投保的時候要如實的告知自己的健康情況,如果你明知道自己健康有問題卻又沒告知,那麼合同拿到手只是你的一個僥倖心理,如果將來在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查到你有這個問題,那麼拒賠不是沒有可能,在一個,高血壓也有一個範圍值,這些你需要了解清楚,所以不要有這種僥倖心理。


自律的價值


首先,隱瞞對你一點好處沒有的!!

如果將來你因為這來理賠,保險公司是可以掉到你以前醫院的病歷的,很大程度會拒保的!


黑暗世界中太陽


肯定是屬於騙保,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的。建議補充告知給保險公司哦。買保險就是為了確定性,以後能理賠到金額,這建議補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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