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宝东涉嫌诈骗罪一案,经东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决张宝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现本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2020-03-18 04:50:42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日前,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宝东涉嫌诈骗罪一案,经东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决张宝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现本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